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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区域治理研究院 苏志勇/文
8月13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上海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城市更新章节中明确提出:鼓励国企、民企通过合资共设、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共同参与“城中村”改造、旧住房改造;在商品住房、商业办公等经营性用地招拍挂中,不再设置企业规模、资金规模等限制性条件;统筹推进存量楼宇更新改造、商务区整体更新,研究小体量商务楼宇功能调整配套政策。
“十五五”时期,城市更新预计投资规模将达15万亿元,仅仅依靠国企体系的投融资和施工能力,很难满足“资金密集+运营精细+内容创新”的三重要求,引入民企参与是大势所趋,而如何实现“国企民企共舞”,则是需要重点探讨的问题。
路径一:股权合作(包括合资共设、股权转让、增资扩股)
《方案》中首先明确的是股权层面的合作。这三种方式对应不同项目阶段:
合资共设适用于“城中村”改造、旧住房成套改造等从零起步的项目。由属地国企与具备开发能力的民企按比例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国企提供土地整合、规划对接、政策协调等公共资源,民企注入产品设计和开发建设能力。
重庆渝中区的“多企合资、共同持股”模式便是典型案例。国资公司与民营企业按比例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发运营,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
股权转让适用于国企已拿地启动但需引入专业伙伴的项目。国企保留控股权或退居二股东,将部分股权转让给在商业运营、产业招商上有专长的民企。这种方式能快速为民企提供“入场券”,避免从土地招拍挂环节重新开始。
增资扩股适用于存量楼宇更新、商务区整体更新等需要二次资金投入的项目。原国企股东增资的同时引入民企作为新股东,民企以现金或运营资源入股,共同承担改造投入、共享长期运营收益。
这三种股权工具的共性是:让民企从“接活干的乙方”变成“共担风险的股东”。只有当利益绑定到股权层面,“国企搭台、民企唱戏”才不会沦为空话。
路径二:拿地与联合体开发
过去几年,部分城市在商办用地出让中隐含“规模门槛”,客观上把中小民企挡在门外,导致在土地市场国企“一家独大”。《方案》提出取消企业规模、资金规模等限制条件,具备产品力、运营力的中型民企有望通过独立拿地或联合体开发与国企同台竞争。
联合体开发是更值得关注的模式。重庆朝天门“城里”项目提供了典型范本:市属国企重庆城投发挥资源整合、建设运营优势,守住文物保护与城市风貌底线;龙湖智创生活凭借商业运营、场景创新、品牌招商等专长,将历史文化转化为现代消费场景,开业前招商率突破88%。
对上海而言,外滩“第二立面”、虹桥商务区核心区等重点片区更新,恰恰需要这种联合体模式——国企守住风貌保护底线和公共利益,民企注入首店经济、沉浸式体验、品牌矩阵等市场活力。
路径三:品牌导入、产品设计与运营管理
“十五五”城市更新的全国性经验已经清晰分出边界:由国资统筹的环节,核心是片区整体规划、征地拆迁统筹、整体资金调度、公共资源整合、重大民生项目落地、全域风险把控;而完全向市场开放的环节非常广泛,包括工程分包、建筑施工、智慧化系统改造、物业精细化运维、社区商业运营、便民业态落地、数字化市政服务等。
在存量商办楼宇更新中,国企持有资产、民企整体租赁或合资运营,既能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又能让民企获得长期经营预期。一些试点城市已率先破局,将国有物业运营权延长至15年,并出台税收分成政策,让民企看到了长期发展的希望。政策优化后,民企敢于加大投入,积极孵化网红店铺、策划主题活动,推动城市更新从快闪式向长线化转变。
路径四:小体量商务楼宇功能调整
《方案》中“研究小体量商务楼宇功能调整配套政策”这一句,指向的是上海城市更新中一个具体而迫切的痛点。
随着远程办公、灵活办公的普及,上海核心区出现了一批面积在1万~5万平方米的小体量商务楼宇,单层面积小、电梯配置旧、机电系统老化,既达不到现代化办公标准,又因产权分散、改造成本高而陷入“改造不划算、不改造空置”的死循环。这类楼宇的出路往往不是推倒重来,而是功能转换——改为长租公寓、精品酒店、养老设施、创意园区或混合用途。
但功能调整涉及土地性质变更、规划指标重算、消防验收标准切换等一连串政策配套,单靠市场力量无法突破。方案提出“研究配套政策”,意味着上海可能在土地混合利用、容积率奖励、用途变更、税费等方面给出制度安排。一旦政策落地,民企可以通过“长期租赁+功能再造+精细运营”的轻资产模式大规模进入,这将是一个被严重低估的细分市场。
总之,城市更新的“万亿窗口”已经打开,剩下的就要看市场主体的勇气与智慧。对那些具备专业能力、愿意长期深耕的民企来说,这可能是未来十年最确定的历史性机遇。
(此文刊于中国房地产报8月17日11版 责任编辑 苏志勇)
值班编委:李红梅流程编辑:温红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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