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成都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公开曝光近期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两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望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引以为戒,严格守法经营。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且未落实进货查验义务、散装食品储存不规范
基本案情: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新都区某副食店经营的散装炒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另查明,当事人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且散装食品储存不当。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示意义:
炒货、坚果等散装食品油脂含量高,对储存温度、湿度、密封条件要求较高,储存不当极易出现油脂氧化酸败、过氧化值超标等质量问题,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本案警示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进货查验、台账记录、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分类分区规范存放散装食品,定期排查储存环境隐患,常态化开展食品自查自纠,杜绝因管理疏漏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超范围销售冷食类食品
基本案情: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新都区某食品店许可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该店在线下及外卖平台超范围销售冷食类食品“秘制凉皮”。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区市场监管局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示意义:
冷食类食品未经高温灭菌处理,易滋生微生物、引发食源性疾病,法律法规对其经营场地、操作分区、消杀设备、卫生条件有严格准入标准。未取得相应经营项目却擅自超范围经营,属于典型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本案警示广大餐饮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按照许可(备案)取得的经营项目开展线上线下经营活动,凉菜、生食、自制饮品、裱花蛋糕等特殊食品制售须具备专用操作间及设备,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可追溯。
下一步,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全链条风险排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掺杂掺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行业禁入等规定,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绝不姑息。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线索,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梁彦琦 https://mp.weixin.qq.com/s/j6BfmTdqypwq6nIfil1sfQ?scene=1&click_id=162835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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