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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是交通事故中降低头部伤害最直接有效的防护措施。近期,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主要路口开展常态化巡查劝导,多数群众能够自觉遵守,但仍有部分骑乘人员存在未佩戴、未规范佩戴头盔的行为。现将相关情况作脱敏通报,供广大群众对照自查。
近期主要路口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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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十字街
违法人:
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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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
甜甜双语幼儿园
违法人: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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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南城明德小学
违法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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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县政府下行道
违法人: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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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向阳小区
违法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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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医院下人行道
违法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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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地点:转盘三岔路口东
违法人:潘**
为什么“戴了”不等于“护住了”
道路交通事故具有突发性,头部着地或撞击硬物时,合格头盔可吸收大部分冲击能量。未佩戴、未扣紧、仅挂车把,均不能在临界时刻提供有效保护。执法目的不是曝光个人,而是把风险点摊在明面上,让更多人出门前多一道检查。
安全头盔规范佩戴四步
1. 选准尺码:按头围选盔,佩戴后不夹额、不晃动;
2. 水平正戴:帽体覆盖前额,眉上留两指宽度,前后不歪斜;
3. 调节侧带:织带贴耳前下方,松紧适度,不压喉部;
4. 扣住下颏:卡扣锁紧后留一指间隙,低头不坠、摇头不松。
结语
石楼县域路网节点不多,但每一个路口都是群众日常出行的必经处。驾驶人规范佩戴头盔,是对自身安全负责,也是对家庭负责。下一步,交警部门将继续以劝导为先、处罚为辅。欢迎群众互相提醒:出门前确认头盔戴好扣牢,再拧油门、再踩踏板。
石楼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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