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8月1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恰逢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一批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典型案例。据介绍,2025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7.3万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1万件、民事公益诉讼1.2万件。
此次典型案例共8件,包括7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和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案例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污染防治以及耕地、矿产、生物多样性、海洋保护等,既有事关国家生态安全的自然保护区治理,也有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餐饮油烟问题整治等。
比如,养殖用海许可超过法定最长期限,养殖海域被划入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后持续养殖,损害海洋生态和候鸟栖息环境,辽宁省大连市检察机关督促有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许可、履行自然保护区监管职责,促进规范海域使用秩序。江西省崇义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餐饮行业未安装或者未保持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未经有效净化直接排放等突出问题,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督促推动行政机关全面系统治理餐饮油烟污染环境问题并健全日常监管机制。
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以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确保生态修复、损害担责,标本兼治,助推生态环境系统治理。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在督促修复受损耕地行政公益诉讼案中,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虽然履行了部分职责,但耕地修复未达到法定条件。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决定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持续跟进监督判决执行,推动60余亩受损耕地完成复垦、恢复种植条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针对生产、销售伪劣柴油导致的大气污染损害问题,运用证据规则等合理量化公益损害后果,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链条追究生产、销售主体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索赔832万余元,获判决支持并执行到位。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细分领域多,且违法行为隐蔽,存在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损害评估难等问题。这批案例还体现了科技赋能提升检察公益诉讼质效。检察机关完善以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快速检测为代表的“空天地”一体化检察公益诉讼技术支持体系,拓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场景,推动将现代科技融入办案全过程。
广东省韶关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曲江区乌石镇非法采矿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取样检测等多元化技术方式查明非法采矿的种类、数量,督促推动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案涉矿坑完成生态修复。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机动车排放检验造假隐蔽性强、发现难的问题,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海量检验数据进行碰撞比对、筛查异常线索,结合专家论证查明1000余份检测报告造假事实,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处涉案检验机构、组织违规车辆复检,并推动完善检验数据异常预警机制。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云南省普洱市检察院针对库区网箱养殖问题,聚焦违法行政审批这一根源问题开展监督。在行政机关仅落实阶段性管控措施、未能遏制生态损害持续扩大时,及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行政机关撤销违法批复,从源头上消除违法状态的依据,推动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系统整治。
重大复杂生态环境问题往往跨行政区域、涉及多个监管部门,问题顽固反复。检察机关充分运用一体化办案、跨区域协作等机制,以检察履职助推跨区域协同治理。针对北胶莱河跨越多个行政区域、污染来源多元、监管职责分散等情况,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检察院、高密市人民检察院在省、市检察院统筹下,分辖区立案、协同调查,督促相关部门整治污水处理和河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和协同治理机制,促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
作为新时代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大标志性成果,生态环境法典首次在国家立法中明确“生态环境检察”概念,多个条款对检察公益诉讼作出规定,同时还对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法定义务、责任认定等作出调整,深刻影响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近期,《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印发,对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系统部署,要求“推动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围绕生态环境法典涉检条文,以高质效办案促进生态环境法典实施。检察机关将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法典对监管职责、义务责任的调整,严格执行关于公益诉讼的保全措施、证据规则等特别规定,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精准性、规范性;扛起生态环境法典赋予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更重责任,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民事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指导地方检察机关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同时,加强立法协同,配合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研究检察公益诉讼法的配套实施,有效衔接生态环境法典公益诉讼相关规则。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