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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自15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迈入新境界,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一步筑牢法治根基。在法典施行前夕,法大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携手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京津冀生态屏障一线,开展“法护绿水青山·暑期生态法治调研行”专项实践活动,以新闻人的镜头与笔触记录生态法治建设鲜活实践,产出多项调研成果,为法典落地普及提供了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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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地协同启新程共筑普法调研之路
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推广传播研讨会暨调研行启动仪式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举行。与会各方围绕法典宣传普及、校地协同育人展开研讨,明确了深入基层一线、挖掘真实案例、全媒体传播普法的调研方向。启动仪式结束后,调研团队即刻奔赴张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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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仪式合影
调研成果一:
官厅水库 绿水青山的答卷
调研团队走进怀来县官厅水库。在怀来县人民法院法官陪同下,师生走访水库历史博物馆、水质检测实验室、主坝及增殖放流司法保护基地,全程跟拍水质检测流程,记录这座京津冀水资源调配关键枢纽的生态管护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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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团队采访官厅水库巡护员
在增殖放流司法保护基地,团队了解到怀来县法院建立的“增殖放流”的生态修复机制——将非法捕捞案件判罚的修复资金用于鱼苗放流,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官厅水库生态司法教育中心由法院与水库管理部门共建,集法治宣传、生态教育、案例展示于一体,成为张家口生态司法宣传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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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团队在增殖放流司法保护基地采访怀来县人民法院办案人员
调研成果二:
环资法官雷鹏
做修复山河、心怀温度的司法守护者
调研团队将镜头对准了一位深耕环境资源审判一线的法官——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庭庭长雷鹏。雷鹏结合张家口本土生态保护实际,讲解涉山林、土壤保护典型案件办理过程,系统介绍生态修复、环境公益诉讼等特色司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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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团队采访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庭庭长雷鹏
近年来,张家口中院创新推出“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将生态修复情况纳入量刑考量,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的有机统一。团队还走进法院审判庭、历史陈列馆实景拍摄,在一份份裁判文书中感受基层生态司法的发展脉络。
调研成果三:
遗鸥不遗忘 法治守护生灵万物
调研团队驱车前往康保县康巴诺尔湿地公园。这里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世界级濒危鸟类遗鸥的重要繁殖地,每年有数以万计遗鸥在此栖息繁衍。师生用长焦镜头记录遗鸥生态,并前往康保县人民法院、野生动物救助中心采集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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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团队采访康巴诺尔湿地附近百姓
康保县法院联合林业、公安等部门建立司法、行政、协会多元协同保护机制,依法打击非法猎捕、破坏栖息地等行为,并在湿地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巡回审判点,将法庭搬到生态保护一线,实现在哪里破坏,就在哪里审判,就在哪里修复。
实践育人结硕果 多方媒体齐聚焦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始终坚持实践育人导向,将“行走的课堂”作为人才培养重要环节,持续搭建常态化实践教学平台,引导师生在真实新闻现场锤炼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培养既懂法治又精传播的复合型新闻传播人才。
本次活动因其选题的时代意义与实践的扎实成效,受到光明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北京日报、央广网、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微信公众号、中国法院网等多家主流媒体广泛报道。其中《人民法院报》以图文报道调研实况,称赞本次活动“推动了生态环境法典普及宣传,助力生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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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官厅水库的一泓碧水到康巴诺尔湿地的万鸥翔集,从环资法官的坚守担当到校地协同的创新实践,调研活动是一堂行走在绿水青山间的法治公开课。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法大师生将以此为起点,以法大之声讲好生态法治故事,用专业力量推动法典精神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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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微信【第20260815期】
内容来源: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文字:蔡宗峪 薛佳怡 李清兰
拍摄:张天宝 刘柯彤 王兆华
责任编辑:师增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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