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一起涉外离婚案件冲上各大平台热搜,一经曝光,瞬间引发全网激烈讨论。
一段破碎的跨国婚姻,丈夫婚内多次出轨,妻子不堪伤害起诉离婚,本以为过错方应当承担责任,可调解结果却出人意料:无过错的武汉女子,需要向非洲籍丈夫支付17万元,才能够解除婚姻关系。
消息传开,很多网友直呼难以接受。
“犯错的人全身而退,受伤的人花钱买自由,情理上说不通。”
不少人第一反应:这17万,是女方对出轨丈夫的赔偿。但拨开舆论迷雾,案件背后的法律真相,和大众想象并不一样。
事件回顾:满怀期待的跨国婚姻,最终满是伤痕
当事女子是武汉本地姑娘,结识了在国内生活的非洲籍男子,二人冲破外界不同声音,登记结婚,对未来的家庭生活充满憧憬。
可婚后日子并未如预想般幸福。男方陆续出现婚内出轨行为,一次次的背叛,耗尽了女方所有的感情与期待。再三失望之后,女子下定决心,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
起诉时,女方的诉求十分清晰:男方属于婚姻过错方,希望对方净身出户,同时赔偿自己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但这是一桩涉外离婚案件,和普通离婚官司完全不同。外籍身份带来文书送达、身份核验等多重繁琐流程,如果走完整判决诉讼,审理周期漫长,时间、精力成本极高,女方会长期困在这段痛苦的婚姻纠纷当中。
开庭之后,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还提出条件,想要解除婚姻,必须拿到补偿,最初索要金额高达20万。
为了尽快挣脱这段婚姻,不必继续消耗在旷日持久的官司拉扯里,女方选择接受法院调解,作出让步。经过多轮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人自愿离婚,个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女方一次性向男方支付17万元补偿款,了结全部财产纠纷。
重点澄清:17万,不是对出轨的赔偿
很多人被标题误导,误以为这笔钱是女方为婚姻过错买单,其实完全不是。
这套房产,是女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可是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偿还房屋贷款,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了增值。按照《民法典》规定,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
房子依旧归女方所有,那么女方就要向男方支付对应的折价补偿,17万元,就是这一部分共同财产的分割价款,再加上婚后添置的部分共有财物折算而来,和男方出轨过错没有直接赔偿关系。
调解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之上,是博弈妥协的结果,不等于法官认定“女方有错,应当赔钱”。如果是法院直接判决,会按照法律,照顾无过错女方的权益进行财产划分,但调解,是女方为换取快速离婚做出的取舍。
很多普通人心里有一个固有认知:只要一方出轨,就应当净身出户。但现行法律,没有出轨就要净身出户的规定。出轨属于婚姻过错,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不会直接剥夺过错方分割婚后共同财产的法定权利。
情理与法理的冲突,给所有人的婚姻启示
情理上,大家同情这位女士,明明是遭遇背叛,却要拿出十几万换取离婚自由,换谁心里都会觉得憋屈。
法理上,法律分开看待两件事:婚内出轨的过错责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权益。过错可以主张精神赔偿,但婚后共同付出产生的财产收益,依旧有权分割。
而涉外婚姻的特殊性,也放大了这份无奈。涉外诉讼流程复杂,就算拿到胜诉判决书,如果对方财产在境外,执行难度很大。对女方而言,调解拿钱快速脱身,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止损选择,是现实之下的无奈抉择。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敲醒警钟:
1. 婚前厘清财产边界,婚前房产、存款,提前梳理清楚,明白婚后共同还贷会带来财产分割的法律后果。
2. 遭遇婚内背叛,保留完整证据,合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不要误以为出轨就等于对方净身出户。
3. 涉外婚姻更要慎重,充分了解跨国离婚的繁琐流程,提前预判风险。
婚姻始于美好,但也要懂法律,守住自己的权益,才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
本文为新闻解读,信息来源于公开网络事件,仅供普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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