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刷到过这条新闻的朋友,今天这个结果绝对能出一口恶气。刚找到不错工作的22岁西安女孩,被分手半年的前男友上门害死,预谋了小半个月的凶手,一审直接拿到了死刑判决。看完案子细节你就懂,他哪怕上诉,也翻不了这个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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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凶手犯了命案,都爱往“感情纠纷一时冲动”上靠,仿佛沾了“爱”的边,处罚就能轻三分。这个凶手连这块遮羞布都挂不住,他和被害女孩雯雯是高中同学,恋爱是他谈,提分手的也是他自己。他当时买了情感咨询服务,提分手就是欲擒故纵试探雯雯,没想到雯雯干脆利落同意,之后不管怎么求复合都没松口,这下他心态直接崩了。
从分手到作案足足隔了七个月,他一点没闲着,偷偷蹲在雯雯住处附近跟踪踩点,连雯雯和妈妈几点下楼扔垃圾、家里几点亮灯拉窗帘,都明明白白记在手机备忘录里。作案当天,他开车带着提前备好的大号行李箱和木棍,早早就蹲在了雯雯家单元楼道里。等雯雯妈妈一出门,他立刻冒充快递员,骗雯雯打开了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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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门之后他先对着雯雯头脸一拳打过去,把人打晕后就想塞进行李箱带走,没想到雯雯中途醒过来反抗。他直接下了死手,拳头猛砸胸部不够,拿木棍狠击头部还不够,最后把木棍架在雯雯脖子上,直接用膝盖跪压上去,活活害死了雯雯。作案后他清理现场血迹,骗过了找上门的雯雯家属,换好衣服就逃跑,还把雯雯的手机扔进河里毁证,反侦查意识不要太强。
一审开庭那天,案子审了足足七个小时,这凶手还在法庭上装好人,跟所有人说话都用“您”,看起来彬彬有礼。可一提杀人的事,他半分悔意都没有,一口一个自己是情场失意的受害者,说自己只是想吓唬雯雯,属于一时失手,应该只算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套深情人设,直接被检察官当庭戳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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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那句话说得真解气,谈恋爱本来是年轻人之间两情相悦的好事,喜欢一个人最基本的就是尊重。你连把人打晕装行李箱带走这种事都干得出来,你尊重过雯雯半分吗,这也配提爱?其实翻一翻他俩恋爱时的细节,就能看明白这根本不是爱,全是刻在骨子里的控制欲。
恋爱的时候,他一天要打五六个查岗,确认雯雯在哪在做什么。雯雯性格软,一直处于弱势,两个人吵架大多都是雯雯哄着他,就因为他当时在准备考研,雯雯一直忍着没主动提分手。更扎心的一个细节是,雯雯大学毕业拿到了银行的offer,接到入职电话那天,他俩正好在外游玩,他当场就暴跳如雷,说雯雯不就是长得漂亮,凭啥能拿到这么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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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他从来没把雯雯当成平等的恋人,只把她当成自己的所有物。雯雯越优秀越独立,越不愿意回头跟他复合,他的嫉妒和恨意就攒得越多。七个月的恨意攒下来,最终变成了要人命的木棍和那只准备装尸的行李箱。这个案子里最让人佩服的,就是雯雯妈妈的硬气。
凶手家属主动提出赔钱,想要换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雯雯妈妈直接一口拒绝,一分钱都不要,就是要给女儿讨一个公道。放在很多类似的案子里,不少家属会选择拿钱了事,法院也会酌情轻判,可这次,法院直接依法不对凶手从轻处罚,没给他留半分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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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决书措辞十分严厉,清清楚楚写着,被告人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在被害人求饶的时候依然痛下杀手,杀人意志坚决,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这几个词可不是随便写的,每一个都坐实了他罪该万死。
不少人会说,凶手案发的时候才22岁,年纪这么轻,会不会从轻判决?别抱这种侥幸,法律从来不会把年轻当成免罪金牌,有没有预谋、手段残不残忍、有没有悔意,这些才是量刑的关键。哪怕他说自己有坦白情节,也是避重就轻,说的供词和法医鉴定、作案工具的细节对不上,根本没有真诚悔罪,连坦白都不能给他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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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的是,就在西安这个案子宣判的前一天,安徽安庆22岁女医学生被前男友杀害的案子,二审刚刚宣判,高院驳回了凶手的上诉,维持了死刑原判。两个案子都是前男友杀害前女友,相隔一天都拿到了死刑结果,这绝对不是巧合。这就是司法机关给所有人传递的清晰信号,别拿“感情纠纷”当免死金牌,卖惨也没用。
现在凶手已经当庭表示要上诉,其实懂行的人都能看出来,这个案子证据链完整得像铁板一块,从预谋踩点到作案毁证,每一步都实锤,二审维持原判的概率几乎是百分百。雯雯妈妈拿到判决书之后,抱着女儿的照片在法院外痛哭,说拿到了满意的结果,女儿可以入土为安了。这句话说出来,谁听了不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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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类似的分手杀人案总上热搜,其实不是感情本身有多复杂,是很多人的“爱”从根上就歪了。他们要的不是双向奔赴的恋爱,就是对另一半的绝对掌控,对方一旦想要脱离掌控,他们就想到用暴力解决问题。这不是痴情,是极端又自卑的恶,法律能判他死刑,却治不了这种刻在骨子里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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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现在司法越来越公正清晰,不会被凶手的卖惨人设蒙骗,既给了被害人家属该有的公道,也给所有怀揣恶意的人敲了警钟。敢动手害人,就要做好偿命的准备。大家觉得这个案子二审会改判吗,可以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参考资料:央视新闻 西安女子被前男友杀害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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