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近日,重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成功办结一起银制品领域虚假宣传案件,对彭水苗乡银萃贸易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是202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后,重庆彭水县市场监管局在旅游工艺品领域查处的首例口头虚假宣传案件,其全程视音频取证实践为破解此类案件取证难问题探索了有效路径,对行业同类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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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该局接到县文旅委移交问题线索,称彭水苗乡银萃贸易有限公司在经营场所内对其销售的银制杯具、梳子等产品进行夸大宣传。该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核查。经查,当事人通过现场口头讲解方式,对其商品性能、功能作虚假商业宣传:一是虚构“毛坯银是国家扶贫专项拨付给手工馆的原料”等政策背景和产品稀缺性信息,将国家扶贫政策作为营销背书;二是宣称银杯泡“阴阳水”可治便秘、脂肪肝、胃炎,银梳子梳头可防脑梗、梳手可防心梗、可用于刮痧;三是宣称银杯可“净化水质、软化水质”“分解酒精中的乙醇”。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的合法依据,当事人无法提供。
口头虚假宣传取证难是此类案件查办的突出堵点。办案人员以消费者身份进入经营场所,在不惊动当事人的情况下对现场宣讲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将动态的口头宣传内容转化为视听资料证据;同时同步收集现场宣传使用的道具实物,并通过询问笔录进一步固定宣讲内容,形成从宣传行为到违法认定的完整证据链,确保案件定性经得起法律检验。
办案机构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对其商品性能、功能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依据该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该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40万元。裁量中充分考量了当事人利用“国家扶贫”政策背书的主观恶意、侵害消费者健康权益的社会危害等从重情节。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常宇 通讯员 何小燕
编辑 | 冯世玺
审核 | 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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