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654号提案答复的函
渝林函〔2026〕143号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0654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重庆市分行、市农业农村委、市委金融办、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林改配套政策”方面
一是持续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市林业局与各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加强协同联动,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制度,相继出台《重庆市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国有林场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营收入分配激励实施方案(试行)》《重庆市国有林场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重庆市优化集体林采伐管理的若干措施》《重庆市林业标准地建设指引》等10余个有针对性的配套文件,构建起在林权保护、生态建设、资源管理、产业发展、财政金融等方面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二是深化“三权分置”,畅通林权流转路径。出台《重庆市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集体林地经营权设立及登记发证工作规范》等文件,明确林权流转合同范本,推进林地经营权确权登记,探索“联户承包+不换证流转经营”模式,妥善解决林权历史遗留问题。截至目前,全市经营权登记办理132万亩。联合市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加强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用地(含林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通知》,规范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行为,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健康有序流转,同时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协同化解权属与流转纠纷。三是保障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权益。印发《关于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设立权益保障机制,统筹保障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用于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林业直服设施、建设项目等使用林地需求,支持其承接承担林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实施科技项目,深化开展“百名专家进百企”林业科技帮扶活动,对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开展“一对一”技术帮扶。四是明确林下配套设施登记政策。《不动产登记规程》明确对于林地服务设施登记,依据林地取得方式,可按照林地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进行登记,完善林改配套支撑。同时,加快出台《重庆市林下经济使用林地管理规范》,完善林下林下经济配套设施审批,指导林下经济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用林用草,激活林地空间潜力。
二、关于“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方面
印发《重庆市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操作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林业生态产品调查与目录清单建立方法,细化了各项指标核算所需参数的获取方式和观测方法,提升了核算的可操作性。指导城口在河鱼乡开展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构建评价体系试点工作,建立河鱼片区林业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形成《城口县河鱼片区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报告》,经过核算,河鱼片区的生态产品价值为31.38亿元。下一步,将深入联动市发展改革委大力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研究起草《重庆市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技术指南(试行)》,为生态产品价值在绿色融资信贷、生态权益交易等项目层面的应用提供科学技术参考,有效打通林权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的路径,助力林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完善林权融资风险共担机制”方面
深入联动市委金融办、人行重庆市分行等部门,优化林业金融服务体系,破解林权融资难题。一是丰富林业信贷产品供给。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林业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推出“林权易贷”“苗木抵押贷”“林权抵押贷”等专属信贷产品,探索“林权+保证+房地产+土地”“林权+保证+旅游景点收费权”等融资模式,拓宽林权融资渠道。二是健全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引导全市融资担保机构优化林业担保流程、合理降低担保费率,支持城口、石柱等试点区县建立林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累计规模达1.2亿元,实行财政、银行、担保机构按3:4:3比例分担风险,有效降低金融机构放贷风险,提升放贷意愿。三是优化融资对接服务。人行重庆市分行迭代完善“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服务系统,强化绿色项目智能识别、碳核算等功能,梳理100家国家和市级林业龙头企业推送至银行精准对接,推送至银行实现精准对接,2025 年为 32家林业企业发放贷款 11.73亿元。支持区县设立“林业专营支行”9家,截至2026年2月底,全市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187亿元。四是指导城口将天麻、淫羊藿、三木药材均纳入了林业中药材特色保险,成为城口5个优势特色险种之一,享受市级财政40%的补贴,区县不低于30%的补贴。将山地鸡纳入了农业养殖险,享受中央、市级、县级三级补贴。支持城口设立林业专营支行,指导其开发林业信贷、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林下经济生产服务设施所有权4种“诚林贷”金融产品。截至目前,城口县林权贷款余额达306.54万元。
四、关于“加大林业产业发展支持力度”方面
深入协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力量,推动城口林业产业提质增效。一是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市财政局2025年统筹安排财政资金5.02亿元,重点支持包括城口县在内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国土绿化、林业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采用先建后补、贷款贴息、担保贴费、保险贴费等多元化支持方式,助力林下经济提质增效。市发展改革委“十四五”以来,累计争取中央资金74.6亿元,支持我市实施“双重”、森林草原防灭火、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国储林建设等生态项目。2024年至2025年期间,将城口县纳入重庆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区县,每年安排专项改革资金300万元,两年累计拨付600万元。二是推动林业适度规模发展。印发《关于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引导和大力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引导经营主体向林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支持国储林建设、森林康养等重点领域发展。市财政局拨付资金6亿元,专项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加强农民教育培训,鼓励农民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截至目前,指导城口累计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00余家,全县林业生态产业年产值攀升至40亿元,成功带动3万余户农户年均增收超1万元。三是支持和指导城口县开展多项林业重点工作。指导城口开展非国有林生态赎买试点工作,2024年完成2000亩赎买任务,2025年完成3000亩赎买任务,累计安排赎买补偿资金600万元。依托市林业局“数智林权”平台,指导城口县创新开发森林智慧监测系统,构建起覆盖县域全域的森林生态智慧监测网络,搭建“城口森林康养旅游”数字化服务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载体,向社会公众实时公开并提供多项森林康养智慧服务。指导城口县深入开展“林草兴生态兴文明兴”行动,拨付专项工作资金51万元,重点培育森林康养、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六类“三兴”特色村;目前,已成功培育首批“三兴”村2个、林业大户2户、“兴星”之家5户。指导城口建立林业项目库,包装策划项目14个,拟在今年6月举行的“万企重庆行·渝林惠八方”林业产业对接活动中开展招商,预计招商签约5亿元。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牵头统筹各协办单位协同发力,持续完善林改配套政策、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落地、优化林权融资风险共担机制、加大林业产业支持力度,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助力我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回应您的关切与期望。
此复函已由曹春华局长审签。如您对以上答复有意见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林业局
2026年5月18日
来源:重庆市林业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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