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86年去相亲,对方妈安排我和她大女儿睡一屋,关灯前她说了句话
很多年后,我媳妇问我,这辈子听过最吓人的话是什么。我想了半天,脑子里蹦出来的不是鬼故事,也不是什么噩耗,而是一个夏天的晚上,一盏煤油灯被吹灭之前,一个姑娘轻轻跟我说的一句话。那句话不长,可就是那一句话,把我钉在了那张硬邦邦的木板床上,动都不敢动一下。也从那天起,我这条命,就算是跟这一家人绑到一块儿了。
我叫陈志国,一九六四年生人,家里排行老二,上头有个姐姐嫁到了邻县,下头没小的了。父亲在县供销社干了大半辈子,母亲是家庭妇女,平时糊火柴盒贴补家用。一九八六年,我刚满二十二,在县机械厂当学徒工转了正,一个月工资四十二块五。这条件在当年说不上好,也不算差,起码是个铁饭碗。可我妈不这么看,她总觉得我这张笨嘴拙舌的,再不赶紧说个媳妇,就得打一辈子光棍。于是就有了王姨登门的事。王姨是我们那片有名的媒人,一张嘴能说会道,据说促成的姻缘不下几十对。她跟我妈是老相识,也不知道我妈塞了多少鸡蛋和槽子糕,总之王姨拍着胸脯保证,一定给我说个好姑娘。就这么着,八月中旬的一个星期天,我蹬着那辆二八大杠,车后座捆着两瓶罐头和一兜子槽子糕,跟着王姨去了孙家庄。
孙家庄离县城大概二十里地,路不好走,土路坑坑洼洼的,自行车骑过去扬起一路灰。到了地方,我热得衬衫都贴在后背上,正拿袖子擦汗呢,一个穿蓝布衫的婶子就从堂屋里迎了出来,手里摇着把蒲扇,对着我一通猛扇,嘴里说着:“你就是小陈吧?快进来快进来,路上热坏了吧?”这就是刘婶,建玲她妈。我赶紧把东西拎下来,规规矩矩喊了声婶子好。刘婶接过东西,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嘴上说着客气话,手上已经麻利地把东西收进了屋里。我趁机扫了一眼院子——三间砖瓦房,年头不短了,院墙上爬满了丝瓜藤,墙根下码着一垛柴火,鸡圈里有五六只母鸡,院子扫得干干净净,看得出这家人虽然不富裕,但日子过得还算利索。
院子里还站着一个人。一个姑娘,个子挺高,目测得有一米六五往上,这在当年算高挑了。她扎着条大辫子,乌黑油亮的,一直垂到腰。上身穿一件白底碎花的短袖衫,下身是一条藏蓝色的确良裤子,脚上是一双黑布鞋。她站在灶房门口,手里还拿着一把芹菜,显然是正在择菜,看见我进门,脸微微一红,转身就进了灶房。我看见了她的脸,虽然只是一瞬间,但那张脸的轮廓是好看的——眉毛弯弯的,眼睛不大但很亮,鼻子挺直,嘴唇薄薄的,皮肤不算白,是那种常年在太阳底下干活晒出来的健康肤色。王姨在旁边笑着说:“看看,姑娘不好意思了。”我心里也扑通扑通跳得厉害。说句老实话,在这之前我对相亲这事没什么期待,觉得无非就是走个过场。可看到建玲那一眼,我心里有个东西被拨动了一下,说不清道不明,就是觉得这姑娘看着舒服,对眼缘。
刘婶把我让进堂屋坐下。堂屋不大,一张八仙桌,几条长凳,靠墙摆着一个老式碗柜,墙上贴着几张年画,画的是胖娃娃抱鲤鱼。刘婶给我倒了杯白糖水,那年头白糖水是待客的好东西,我端起来喝了一口,甜得有些齁嗓子。刘婶在我对面坐下,王姨坐在旁边嗑瓜子,气氛说不上紧张,但也绝不轻松。刘婶问一句我答一句,跟审案似的,问得特别细——家里几口人,爹妈干啥的,厂里一个月开多少钱,分没分房子,以后有啥打算。我一五一十说了,没藏着掖着。说到没分房、住厂里宿舍的时候,刘婶脸上的笑容淡了一些,但很快又恢复了,说年轻人嘛,慢慢来。我心里清楚,住房问题是硬伤,但我也不打算吹牛,这种事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
灶房里头一直有动静,锅碗瓢盆偶尔碰得叮当响。我余光能瞥见建玲的身影在门后头晃,有时候是洗菜,有时候是切菜,可她就是不进来。我心里明白,姑娘害羞,不好意思。王姨也看出来了,朝刘婶使了个眼色,刘婶就冲灶房喊了一声:“建玲,你倒是出来说句话呀,躲在灶房里算怎么回事?”过了好一会儿,建玲才磨磨蹭蹭地走出来,手里端着个搪瓷盘子,里面是切好的西瓜。她把盘子放在桌上,声音跟蚊子似的说了句“吃西瓜”,就又退回灶房门口了,拿眼睛偷偷往这边瞄。我赶紧拿了块西瓜,说了声谢谢。王姨哈哈大笑,说这丫头从小就这样,脸皮薄,熟了就好了。我倒不介意,反而觉得她害羞的样子挺可爱的,不像有些姑娘那么咋呼。我妈就喜欢这种文文静静的性格,说她年轻时也是这样的。
天擦黑的时候,我起身要告辞。王姨按了按我的手,使了个眼色。我心领神会,这是让我留下来吃晚饭。刘婶也没让我走的意思,把蒲扇往桌上一放,笑着说:“小陈啊,大老远来的,今儿就甭走了,住下。家里有地方。”我赶紧推辞,说骑车回去也就四十分钟的事,不算远。刘婶摆摆手,语气不容商量:“黑灯瞎火的,路上不安全,听婶子的。”话说到这份上,我再推就显得生分了,只好应了下来。但我心里隐隐觉得有点不对劲——头一回上门就留宿,这在当时并不常见,一般来说,相亲当天男方都是当天来回,顶多吃顿饭就走。可我转念一想,也许是刘婶为人热情,不拘小节,就没往深了想。
晚饭吃的是手擀面,刘婶亲自下厨,擀的面条又细又筋道,浇头是豆角炒肉末。那年头肉是稀罕物,不是逢年过节平时舍不得吃。刘婶给我盛了满满一大碗,我翻了两筷子,发现碗底埋着两个荷包蛋。我心里一热,觉得这家人实诚,待人厚道。建玲也上了桌,坐我对面,低头吃面不说话。刘婶拿筷子敲了敲她的碗:“建玲,你倒是说句话呀。”建玲抬头看了我一眼,又飞快低下去,说了句“你吃菜”,就三个字,说完脸又红了。我赶紧说你也吃你也吃,心里却跟吃了蜜似的,觉得这姑娘真是越看越顺眼。
吃完饭,我抢着去洗碗,被刘婶从灶房里推了出来,说哪有让客人干活的道理。我只好坐在堂屋里,跟建玲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说是说话,其实是我问三句她答半句。我问她平时在家都干啥,她说种菜、养鸡、带弟弟妹妹。我问她读过几年书,她说初中念完就没念了,家里供不起。我问她有没有啥爱好,她想了想,说喜欢听广播里的黄梅戏。就这么聊了大概半个多小时,我好歹把她家情况摸了个大概。建玲是家里老大,底下还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妹妹建芬十五岁,弟弟建国十二岁。父亲孙大贵在镇上的粮站上班,平时住在粮站宿舍,不怎么回来。家里的活全压在刘婶和建玲身上,建玲从十三四岁起就当半个家使,挑水劈柴什么都会干。听到这里,我心里对这个姑娘多了几分心疼,也多了几分敬佩。
到了睡觉的点,问题来了。刘婶家就三间房——中间是堂屋,东边那间刘婶带着小儿子建国住,西边那间平时是建玲和妹妹建芬住。我来了,总得给我安排个地方。我本来说在堂屋打个地铺就成,现在这天气也不冷,铺张凉席就能睡。刘婶死活不让,说地上有潮气,睡了要得风湿。我说没事,我年轻扛得住。刘婶板起脸说不行,你是客人,哪有让客人睡地上的道理。我正想着怎么安排,刘婶已经麻利地抱了枕头被子出来,嘴里说着:“建芬今晚跟我睡,小陈你睡建玲那屋。”
这话一出来,我整个人都愣住了,筷子差点掉地上。建玲也愣住了,脸红得能滴出血来,耳朵根到脖子全红了。我张了张嘴,想说这不合适吧,可刘婶根本不给我开口的机会,已经抱着铺盖往西屋去了。我赶紧跟过去,站在西屋门口结结巴巴地说:“婶子,这……这不太好吧?要不我还是……”刘婶回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很复杂,里面有我看不懂的东西,说不上是精明还是无奈,或者两者都有。但她的语气倒很平常,甚至是轻描淡写的:“有什么不好的?你睡床这头,建玲睡那头,一人一床被子,将就一晚上。咱们庄稼人,不讲究那些虚头巴脑的。你别多想,就是图个方便,省得在堂屋打地铺还得搬桌子挪凳子。”说完又转头冲院子里喊:“建玲,还不进来?”
建玲磨磨蹭蹭进了屋,低着脑袋,手绞着衣角,连脖子都是红的。她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就那么杵在门边,像根木头桩子。我心里七上八下的,觉得这事荒唐透了。我一个头回上门的毛脚女婿,女方家长安排我跟人家闺女睡一屋,这要是传出去,建玲的名声还要不要了?可刘婶是当妈的,她自己安排的,我要是坚决不肯,反倒显得我想多了、心虚了。我站在床边,进退两难,手心全是汗。刘婶把床铺好,拍了拍枕头,冲我俩笑了笑。那个笑容我现在回想起来都记得很清楚——嘴角是翘着的,但眼睛里没有笑意,反而有一种说不清的沉重。她说:“早点睡,明天还要起早呢。”说完就出去了,顺手把门给带上了。我听见她的脚步声穿过堂屋,然后东屋的门合上了。
屋里就剩我和建玲两个人。空气稠得跟浆糊一样,我连呼吸都不敢大声。那是八月中旬,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西屋的窗户不大,通风不好,屋里闷得像个蒸笼。窗户外面有蛐蛐叫,一下一下的,叫得人心烦意乱。建玲站在门边不动,背靠着门板,手指还在绞衣角。我站在床边不动,两个人就这么僵着,大概僵了有一分多钟,谁也不知道该怎么打破这个局面。
最后还是我先开了口,声音干巴巴的,自己都觉得不像自己的声音:“要不……我睡地上?你给我找张凉席就行。”建玲摇了摇头,幅度很小,但我看清了。她没说话,走到床边,弯下腰把被子铺开。床上其实就一床被子,刘婶说的一人一床并不存在。建玲把被子卷了个筒,横在床中间,算是划了一条三八线。然后她自己脱了外面的短袖衫,只穿着一件白背心,钻进了靠墙那一侧的被子,缩在最里头,把外面大半张床空给了我。她整个过程中没看我一眼,动作很轻很轻,像是怕发出一点声响就会引爆炸弹似的。
我站在地上,汗顺着后背往下淌。夜已经深了,堂屋里传来刘婶咳嗽的声音,像是在催。我一咬牙,心想身正不怕影子斜,我陈志国不是那种趁人之危的人,睡就睡吧。我脱了外面的衬衫和长裤,穿着背心和短裤,掀开被子一角,小心翼翼地躺了下去。床是老式的木架子床,中间铺的是竹篾编的凉席,我一动就咯吱响,那声音在安静的夜里格外刺耳。我立刻不敢动了,平躺着,双手规规矩矩放在身体两侧,盯着头顶黑漆漆的房梁。建玲背对着我,一动不动,连呼吸都听不见,好像不存在一样。她整个人缩在墙根那一边,离我远远的,中间隔着那条被子卷成的三八线。
我根本睡不着。身边躺着一个刚认识不到一天的姑娘,她身上有一股淡淡的肥皂味,很干净很好闻。我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了很多事情。想这门亲事成不成的,想回厂里怎么跟赵刚他们说,想我妈知道了会不会高兴,想建玲那双手——吃饭的时候我注意过她的手,指甲剪得干干净净,指腹有薄薄的茧子,是一双干活的手。就这么胡思乱想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建玲忽然轻轻翻了个身。我感觉她的手碰到了枕头边上的什么东西——是一盏煤油灯,那种老式的玻璃罩子煤油灯,就放在床头的小木柜上。紧接着,灯芯的火焰被吹灭了,屋里陷入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的那种黑。蛐蛐的叫声忽然变得特别清楚,一声接一声的。
黑暗里,建玲的声音响了起来。很轻,很慢,带着一丝沙哑,像是用尽了全身力气才把这句话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她没喊我的名字,就那么对着黑暗,对着头顶的天花板,轻轻说了一句话。那句话像一根针,扎进了我的耳朵里,又像一盆凉水,从头浇到脚。我整个人一下子僵住了,后背的肌肉绷得死紧,从头发丝凉到了脚底板,连脚趾头都不自觉地蜷了起来。她说的是:“你跑吧,趁现在。”
那句话在黑暗里飘着,好久好久才散。我脑袋嗡嗡响,半天没回过神来。跑?跑什么?为什么要跑?我下意识侧过头去看她,可屋里太黑了,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勉强辨认出被子隆起的一个轮廓,她缩在那头,被子裹得紧紧的,像只受了惊的猫。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问她这句话到底什么意思。话还没出口,她忽然又补了一句,声音压得更低,低到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带着一丝明显的急促和恐惧:“别出声,我妈在外面。”我喉咙里的话硬生生咽了回去,差点把自己呛着。
我竖起耳朵,屏住呼吸仔细听。果然,门外头有极轻极轻的呼吸声,还有布鞋底蹭地面的细微响动。那种声音不是偶然的,是有规律的,一下一下的,轻得几乎听不见,但在死寂的夜里却格外清晰。我的心脏砰砰砰地跳,声音大得我怕门外的人都能听见。刘婶没走,她就站在门外头。这个认知让我后脊梁一阵阵地发麻,浑身的汗毛全竖起来了。我来相个亲,怎么搞得跟地下党接头似的?这家到底是个什么龙潭虎穴?
建玲不再说话了,翻了个身,面朝墙壁,把后背完完全全留给了我。她的背弓着,肩膀缩得很紧,隔着被子和凉席,我觉得她整个人都在微微发抖。那姿态分明就是划清界限,拒绝交流,可刚才那句“你跑吧”又清清楚楚是她说的。我心里乱成了一锅粥,无数个念头来回翻涌,搅得脑仁疼。是建玲看不上我,故意用这种方式让我知难而退?可看不上我直接说就行了,没必要这样。是刘婶在考验我?可谁家考验人是拿女儿的名声当赌注的?这代价也太大了吧。还是这家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或者是建玲身上有什么毛病,刘婶急着把女儿嫁出去,想生米煮成熟饭,让我骑虎难下?那个年代这种事虽然少,但不是没有,我听说过一些,男方发现女方有病,想退亲又退不了,最后闹得鸡飞狗跳。
我越想越怕,越怕越清醒。门外那个呼吸声持续了大概有一根烟的工夫,然后才轻轻远去了。布鞋底踩在泥地上的声音很轻很轻,一路往堂屋那边去了,最后东屋的门合上了,吱呀一声,很小的动静。刘婶终于回屋了。可我更睡不着了。我盯着黑黢黢的天花板,眼睛瞪得发酸,脑子里反反复复转着建玲那句话——“你跑吧,趁现在。”这姑娘到底是什么意思?她让我跑,是替我着想,觉得她家是个火坑,不想拖累我?还是替她自己着想,不愿意被父母像货物一样交易出去?那把藏在枕头底下的钥匙又是怎么回事?
对,钥匙。就在我刚才僵着不敢动的时候,建玲在黑暗里摸索了一阵,从枕头底下掏出一个冰凉的、硬邦邦的东西,塞到了我枕头边。我摸了一下,那东西不大,金属的,带着她枕头底下的凉意,上面刻着一朵花,五瓣的,应该是梅花。是一把铜钥匙,老式的,黄铜打的,有些年头了。她把钥匙塞给我以后就又缩回了墙根那一边,整个过程没发出一点声音,麻利得像是演练过无数遍。我攥着那把钥匙,掌心里全是汗,把钥匙弄得又湿又滑。这把钥匙到底是开什么锁的?她为什么要在深更半夜把这个给我?她到底是想让我帮她,还是想给我留个什么信物?
那一夜漫长得像过了一整年。我不敢翻身,怕床咯吱响惊动了隔壁的刘婶。我不敢合眼,怕一合眼就错过了什么。可我又什么都做不了,只能躺在黑暗里,瞪着眼睛,听着蛐蛐叫,听着建玲压抑到几乎听不见的呼吸声,听着自己的心跳擂鼓一样地响。脑子里翻来覆去地想——明天一早怎么办?装没这回事,该干啥干啥,还是找个机会问清楚?我到底该不该跑?跑了的话建玲怎么办?不跑的话,我是不是在往一个坑里跳?
迷迷糊糊之间,天快亮的时候我大概是睡着了那么一小会儿,但也睡得极浅,鸡叫头遍我就醒了。天已经蒙蒙亮了,窗户上透进来青灰色的光。我下意识往床那头一看,建玲已经不在了,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四四方方的,放在床尾。她的枕头也摆得端端正正,凉席上一根头发丝都没有。好像昨晚什么都没发生过,好像她从来就没在这张床上睡过。只有那把钥匙还硌在我手心里,已经被我的体温捂得温热。我赶紧把钥匙塞进裤兜最深的那个口袋里,拉上拉链,拍了拍,确认不会掉出来。
穿好衣服走出房门,堂屋里已经飘着早饭的香味了。刘婶在灶房里忙活,锅铲碰铁锅的声音当当响,看见我出来,脸上堆着笑,热络得像见了亲儿子:“小陈醒了?昨晚睡得好不好?这乡下的床硬,没硌着你吧?”那笑容灿烂得跟昨晚判若两人,好像昨晚站在门外偷听的不是她,好像安排我和她闺女睡一屋的事根本不算个事。我含糊地应了一声,说挺好的挺好的,拿眼睛去寻建玲。她在院子里喂鸡,还是那条大辫子,还是那身白底碎花的短袖衫,阳光照在她脸上,侧脸的线条柔和又好看。听见我出来的动静,她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躲闪了一下,像受惊的小鹿,又低下头去,把鸡食撒在地上,一群母鸡围着她咕咕叫。那羞答答的样子,跟昨晚在黑暗中说出那句话的人,简直判若两人。
吃早饭的时候,刘婶格外热情,一个劲儿给我夹咸菜疙瘩,又掰了半个馒头塞我手里,嘴里不停地说多吃点多吃点。她问我昨天跟建玲聊得咋样,觉得建玲怎么样。我端着粥碗,嘴里嚼着馒头,眼睛看着对面埋头喝粥的建玲,心里头翻江倒海,五味杂陈。我说建玲挺好的,人实在,性格好,也勤快。这话是真心话,不管昨晚的事有多古怪,建玲给我的印象确实不错。刘婶听了眉开眼笑,连声说那就好那就好,然后话锋一转,开始说起了彩礼的事情。她说什么哪家的闺女出嫁彩礼给了多少,什么现在的行情是多少,什么她也不是贪钱主要是图个吉利。我听着听着,心里的不安越来越强烈。这进度也太快了,快到不正常,就像有人在后头催着赶着,恨不得今天相亲明天就定亲。
吃完饭,我找了个借口说要回厂里赶下午的班。刘婶倒也没强留,只是让建玲送我出门。建玲送我到院门口,我推着自行车,她跟在后面,隔了大概两米远,不敢靠太近。走出院门,走上土路,两边的玉米秆子已经一人多高了,风吹过来哗啦啦响。眼看着就要上大路了,我实在憋不住了,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建玲。她也停下来,站在土路中间,低着头,手指绞着辫梢,绞了一圈又一圈。我说:“你昨晚……”话才开了个头,建玲猛地抬起头,眼睛里有我看不懂的东西,像是恐惧,又像是哀求,还夹杂着一种决绝。她打断我的话,声音很低很急,嘴唇都在发抖:“什么也别说,什么都别问。你走吧,别再来了。”
说完,她头也不回地跑了。大辫子在身后一甩一甩的,脚上的黑布鞋踩在土路上扬起细小的尘土。她跑进院子,双手抓住院门的门框,回头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隔了三十米,可我清清楚楚看见了她的眼睛——眼眶是红的,里面有泪光在打转。然后她砰的一声关上了院门,门轴发出刺耳的声响。我站在土路上,手里还扶着自行车,像个傻子一样愣在那里。裤兜里那把铜钥匙硌着我的大腿,凉丝丝的。
回厂里的路上,我把自行车骑得飞快,八月的风热辣辣地打在脸上,路两边是看不到头的庄稼地。可我浑身上下却一阵阵地发冷,好像昨天晚上有一股寒气钻进了骨头缝里,到现在也没散出来。建玲最后那两句话在耳朵边反反复复地转——“什么也别说,什么都别问。你走吧,别再来了。”那语气不像拒绝,倒更像是一种警告,就像是她知道什么我不知道的事,而那些事是她不能说也不忍心让我知道的。我攥紧车把,指关节发白,心里头憋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劲儿,既窝囊又不甘。我陈志国活了二十二年,虽然没啥大出息,可也没干过亏心事,没欠过谁一分钱,走在路上身板挺得直直的,怎么就被人当成洪水猛兽一样往外赶?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回了宿舍,一推门,同屋的赵刚正光着膀子坐在床上啃西瓜。西瓜汁顺着下巴淌到胸口上,他拿手背一抹,吃得呼噜噜响。看我进来,他把瓜皮往脸盆里一扔,上下打量了我两眼,嬉皮笑脸的表情收起来了:“咋了?相亲相黄了?脸拉得跟老丝瓜似的。”我没搭理他,一屁股坐在床沿上,扯开衬衫领口,喘了口粗气。赵刚是我技校同学,比我小一岁,在厂里干铣工,人机灵,就是嘴碎了点。他凑过来坐到我旁边,推了推我的肩膀:“到底咋了?那姑娘长得不行?还是她家要彩礼要得太狠了?”
我从裤兜里掏出那把钥匙,摊在手心里给他看。黄铜打的,小拇指那么长,上面刻着一朵梅花,打磨得很光滑,看得出有些年头了。赵刚接过去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眼睛瞪得溜圆,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我操,陈志国,你头回上人家门,人家就把传家宝给你了?这什么路数?”我推开他的脑袋,把钥匙拿回来攥在手心里。我说:“你别瞎扯,这事儿不对劲。”然后我把昨天晚上的事跟他讲了——怎么被安排跟建玲睡一屋,怎么听到建玲让我跑,怎么发现刘婶站在门外偷听,建玲又怎么偷偷塞给我这把钥匙。赵刚听完,嬉皮笑脸的表情彻底没了,眉头拧成一个疙瘩,半天没说话。
最后他站起来把宿舍门关严实了,又坐回来,压低声音说:“志国,这事儿是邪乎。咱得好好琢磨琢磨。你说那姑娘让你跑,那她肯定知道她妈在算计啥。可她又不敢明说,说明这个算计不是什么好事,而且她被捏着把柄,不敢跟你直说。她给你这把钥匙……”赵刚看着我的拳头,“这钥匙肯定能打开什么东西,打开以后你就能知道真相。这姑娘是在给你递暗号呢。”他说的话跟我想的差不多,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我更觉得心里堵得慌。
那天下午我没去上班,让赵刚帮我请了个假,说中暑了。我一个人躺在宿舍的木板床上,把钥匙翻来覆去地看,心里猫抓一样难受。这把钥匙到底能打开什么?一个箱子?一个柜子?还是一扇门?建玲冒着被她妈发现的风险,把钥匙塞给我,她到底希望我做什么?是把箱子里的东西拿走,还是看了箱子里的东西以后帮她一把?想来想去想不明白,我这人一根筋,不擅长猜谜,越猜越烦躁。
傍晚的时候赵刚打了饭回来,把搪瓷饭盆往我床头柜上一顿,说:“你要是实在放不下,就去找人打听打听那家的情况。我二姨嫁到孙家庄隔壁的村子,对镇上那些人家知根知底,回头我帮你问问。”我谢了赵刚,翻身坐起来扒拉了几口饭,味同嚼蜡。赵刚看我实在不对劲,递了根烟过来,我平时不怎么抽的,那天接过来点上了,吸了两口呛得直咳嗽,可还是抽完了。
还没等赵刚去打听,第二天下午,厂门口传达室的老周头就站在车间门口喊我:“陈志国!电话!媒人打来的!”我摘下手套跑过去,传达室里那部黑色的手摇电话搁在桌上,听筒拿下来了。我拿起来喂了一声,那头是媒人王姨的大嗓门,震得话筒嗡嗡响,我不得不把听筒拿远了一点:“小陈啊!你咋回事啊?人家建玲妈对你满意得很,你倒是给句准话呀!成不成你倒是说一声!我跟你说人家那边等着回话呢!”我支支吾吾地说再考虑考虑,王姨嗓门又拔高了一截,语气里带着恨铁不成钢的急躁:“还考虑啥呀?人家姑娘不嫌弃你是学徒工刚转正,人长得周正性子又好,你还有啥挑的?我跟你说小陈,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好姑娘不等人的!”
挂了电话,我心里更乱了。王姨在电话里绝口不提那晚上睡一屋的事,好像那根本不叫事儿,好像那是再正常不过的安排。可越是这样轻描淡写,我越觉得不对劲。刘婶这么着急催我答复,到底看上我什么了?我一个刚转正的学徒工,要钱没钱,要房没房,长得也不帅,嘴也不甜,她图我什么呢?图我老实?老实人不值钱。图我工作稳定?那比我稳定的人多了去了。除非,她图的不是我本身的条件,而是别的什么东西。这个念头一冒出来,我就打了个寒颤,后背又开始发凉。
又过了一天,赵刚风风火火地跑回宿舍,一进门就把门从里面反锁了,窗帘也拉上了,搞得跟特务接头似的。他喘着粗气,眼睛亮晶晶的,那是他一贯的“有大新闻”的表情。他压低嗓子说:“志国,我给你打听出来了,你猜怎么着?”我心里一紧,催他快说,别卖关子。赵刚咽了口唾沫,凑到我耳朵边说:“我二姨说,那家的大闺女,就是跟你相亲那个建玲,她家里头有故事。她弟弟,叫建国的,有先天性心脏病。省城的大夫说了能做手术,可手术费是个大数目,大几千。她爹孙大贵在粮站摔坏了腰,干不了重活,工资少了一大截。这一家子窟窿大得很。她妈急眼了,想着赶紧把大闺女嫁出去,用彩礼堵窟窿。至于你俩睡一屋那事……”赵刚顿了顿,脸色变得很难看,“我二姨说,刘婶是故意的,就是想让生米煮成熟饭。等你知道真相想退的时候,名声已经坏了,骑虎难下。”
我听着听着,手不自觉地攥成了拳头,指甲掐进掌心里。不是因为我被算计了——这个我多少已经猜到了。而是因为,如果赵刚说的是真的,那建玲在这个局里是最苦的那个人。她知道自己被当成了筹码,知道自己没有选择的权利,可她还是在那天晚上跟我说了那句话——“你跑吧,趁现在。”她明明可以像她妈一样把我蒙在鼓里,配合着把这出戏唱完。可她偏偏没有。她在最关键的时候,宁可自己扛着,也不愿意坑我这个只认识了一天的人。就冲这一点,我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走。
可那把钥匙呢?钥匙又是怎么回事?我把钥匙拿出来给赵刚看,赵刚看了半天也想不出个所以然,猜测说也许是她奶奶留下的什么私房东西,也许跟彩礼的事没关系。我觉得没那么简单。建玲冒着被她妈发现的风险,在深更半夜把钥匙塞给我,绝不会是无缘无故的。这钥匙一定对应着一个重要的东西,一个能解释一切、或者能改变局面的东西。
那一夜我又没睡好,翻来覆去地想,脑子里全是建玲那双眼睛。害怕里带着哀求,却又透着一股子倔强——她不想认命,可她又无力反抗,只能把最后一线希望寄托在一个陌生人身上。那份沉甸甸的信任压在我心头,让我又酸又胀。我告诉自己,不管建玲家是什么龙潭虎穴,不管刘婶打的什么算盘,我得回去一趟,把事情弄清楚。最起码,我得知道这把梅花钥匙到底是开哪把锁的。
第三天下班以后,我没跟任何人说,蹬上那辆二八大杠,沿着那条土路又骑了回去。这回我不是去相亲的,我是去解谜的。天擦黑的时候,我又站在了那个熟悉的院门口。院里亮着一盏昏黄的灯,窗户上映出两个人的影子,一个是刘婶,梳着发髻的轮廓很清楚,另一个瘦瘦高高的,是建玲。我还没敲门,就听见屋里传来刘婶拔高的声音,隔着院墙都听得真真切切——“你还有脸哭?人家哪点配不上你?你当你自己是金枝玉叶呢?我跟你说建玲,这门亲事由不得你,你愿意也得愿意,不愿意也得愿意!”紧接着是建玲压抑的哭声,不高,却听得我心里一揪一揪地疼。
我站在院门外,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举着的手停在半空,心里堵得跟什么似的。正犹豫着,院门旁边的小侧门忽然吱呀一声开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探出脑袋来,扎着两个小辫,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衫子,脸圆圆的,眼睛又黑又亮。她在昏暗的光线里打量了我两眼,眼睛里闪过一丝了然,然后朝我招招手,声音压得极低:“你是来找我姐的吧?”我认出来了,这是建玲的妹妹建芬,昨天吃饭的时候她坐在角落里,我没怎么注意,现在看清了,这丫头的眼睛跟建玲很像,都是又大又亮的那种,但比建玲多了几分机灵和大胆。
我点了点头。建芬左右张望了一圈,确认堂屋那边没有动静,然后把我拉到院墙西边的角落里。那里堆着一垛柴火,劈好的槐木柴码得整整齐齐,刚好能挡住堂屋窗户的视线。建芬一边拉着我的袖子一边小声说:“我妈不让我姐见你,跟我姐发了大脾气,说你来了也不许开门。可她越不让我姐见,我越觉得你不是坏人。坏人不会第二天又跑回来。”这丫头说话又脆又快,跟她姐完全两个性子。我蹲在墙根下,头顶是丝瓜藤的架子和满天的星星,小声问她:“你姐到底什么病?村里有人传她有病。”建芬咬了咬嘴唇,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凑到我耳边说:“不是我姐有病,是我姐心里有事。她不是自己愿意的,是我妈逼的。你别听外面的人瞎传,我姐身体好着呢,什么毛病都没有。”这话说得没头没脑,我心里更乱了。刚想再细问,建芬忽然竖起一根手指压在嘴唇上,嘘了一声,示意我别出声。然后她猫着腰溜到另一个窗户底下——那是西屋的窗户,建玲的房间——轻轻敲了敲窗框,三短一长,像是个暗号。
过了不到半分钟,一个人影从堂屋后门绕了出来。脚步轻轻悄悄的,贴着墙根往柴火垛这边走。是建玲。她穿着那件白底碎花的短袖衫,晚上凉了,外面加了一件旧针织开衫,扣子没系。她的眼睛红红肿肿的,一看就是刚哭过,眼泡都哭起来了。看见我蹲在墙角,她整个人愣在那里,像被施了定身法,随即眼眶又红了,嘴唇开始抖。
建芬很懂事地退到了远处,搬了个小板凳坐在院门口望风,手里还装模作样地拿了把蒲扇扇风,时不时往堂屋那边瞄一眼。把时间和空间留给了我们俩。我和建玲隔着一垛柴火,就那么蹲着,四目相对,谁也不先开口。夜风吹过来,带着稻花的香味和泥土的腥气,远处田里有青蛙在叫,呱呱呱的,衬得这片刻的沉默更加沉重。
最后还是我打破了沉默。我从裤兜最深的那个口袋里掏出那把梅花钥匙,摊在手心里,递到她面前。月光下,那把黄铜钥匙泛着柔和的光泽,上面刻的梅花纹路清清楚楚。我说:“这个,你得告诉我怎么用。”
建玲看见钥匙,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不是那种嚎啕大哭,而是眼泪一颗一颗地从眼眶里滚出来,顺着脸颊往下淌,砸在膝盖上,在布料上洇出一个个小圆点。她双手捂着脸,肩膀一抖一抖的,哭得无声无息,却比嚎啕大哭更让人难受。我蹲在旁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也不敢碰她,只能那么干等着。过了好一阵子,她才把手放下来,用袖子擦了擦脸,吸了吸鼻子,声音沙哑地说:“你不该来的。我跟你说了,别再来了。”
“我都来了,”我说,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稳当一些,“你得让我知道为什么。不能就一句‘你跑吧’把我打发了,我这人一根筋,不问清楚睡不着觉。”
建玲抬头看着我,月光照在她脸上,干干净净的一张脸,没有化妆也没有收拾,眉眼间全是苦相,可那份苦相底下藏着一股子硬气,像石头缝里长出来的草。她张了好几次嘴,又合上,反反复复的,最后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指了指我手里的钥匙说:“那是我奶留给我的箱子钥匙。我妈不知道有这个东西。我奶走的时候跟我说,这东西留给我当嫁妆,谁也不能动,不能告诉我爹也不能告诉我妈。”
“箱子里有什么?”我问。
建玲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开始说另一件事。她的声音很轻,像是怕被风刮到堂屋里去,我把身子往前凑了凑,两个人离得很近,近得我能闻到她头上那股淡淡的肥皂味。她说:“我妈要把我嫁出去,是因为家里等钱用。我弟弟建国,你见过,那孩子看着壮实,其实他有先天性心脏病,平时不能跑不能跳,一跑嘴唇就发紫。省城的医院说能做手术,但要一大笔钱,光手术费就小三千,还不算住院的药费营养费。我爹在粮站扛麻袋把腰摔坏了,现在只能干点轻活,工资从六十多块降到了三十来块,还不够他自己买膏药的。我妈没办法,就把主意打到了我头上。谁家出的彩礼高,她就让我嫁谁,别的什么都不看,就看钱。”
我听得心里一沉一沉的,像有块石头绑在心上往下坠。原来刘婶的算计,背后是这个。一个母亲为了救儿子的命,把女儿当成了交易的筹码。这种事在别人听来也许是故事,但对建玲来说,是每天睁眼就要面对的现实。我问她:“那之前退亲那家,张家,是怎么回事?村里有人说是因为你有病才退的。”
建玲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声音闷闷的:“张家来相看的时候,我妈一开始要的彩礼不高,张叔张婶挺满意的。后来我妈知道了建国手术的真实费用,又反悔了,非要加价。张家不干了,我妈就让媒人跟张家说,说我身体有毛病,不能生养。张家一听就吓跑了,后来他们家儿子到处跟人说我有病,这个名声就传出去了。”她说到这里苦笑了一下,“我妈不心疼这个,她觉得名声坏了就坏了,反正到时候总能找到不在乎名声的人。找不到更好,没人要我了,我就只能留在家里干活。”
我听了这话,拳头不自觉地攥紧了,骨节咯吱响。一个当妈的,为了钱能做到这个地步,连女儿的清白和名声都可以拿来当工具,当武器。更让我难受的是,建玲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里没有怨恨,只有一种认命般的平静。她已经习惯了被当成牺牲品,习惯了被伤害,习惯了在所有人都算计她的时候,只能靠自己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那条后路,就是这把钥匙。
我深吸了一口气,把翻涌的情绪压下去,看着她认真地问了一句:“那你现在让我回来,是想让我帮你,还是想让我走?”
建玲沉默了很长时间。夜风吹过来,有点凉了,她缩了缩肩膀,我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想给她披上,她摆了摆手没要。田里的青蛙还在叫,远处的村庄有狗在吠。她终于抬起头,眼睛直直地看着我,那眼神里有破釜沉舟的决绝,还有一种我之前没见过的光。她说:“我想自己给自己做一回主。从小到大,家里让我干啥我就干啥,让退学就退学,让干活就干活,让嫁谁就嫁谁。可这回不一样。箱子里的东西,够我弟弟做手术了。有了钱,我妈就不用拿我换彩礼。我就能自己选。”
自己选。这三个字她说得特别重,像是把积攒了二十年的力气全用在了这三个字上。我听出来了,她说的“自己选”,不只是选择嫁给谁,而是选择做一个人,一个能为自己做主的人。
“你等我一会儿,”她站起来,用袖子擦了擦眼角,深吸一口气,把情绪压了回去,“我去把箱子拿出来。”说完她转身回了屋里,脚步比来时轻快了一些,好像在黑暗中看到了一丝光亮。建芬远远地给我打了个手势,指了指堂屋的方向,意思是刘婶还在屋里看电视,让我别动别出声。电视里放着什么连续剧,声音不大不小的,刚好能盖住院子里的动静。
我蹲在柴火垛后面,心跳得咚咚的。大概过了十来分钟,那是我这辈子最长的十来分钟,每一秒都像是被拉长了好几倍。后院门终于又开了,建玲抱着一个小木箱子走了出来。那箱子不大,比鞋盒大一圈,红漆已经斑驳了,边角包着黄铜的护角,有些年头了。建玲抱得挺吃力,不是箱子本身有多沉,而是里面的东西分量不轻。她把箱子放在我面前的柴垛上,退后一步,双手交握着垂在身前,小声说:“帮我打开。钥匙你有。”
我掏出那把梅花钥匙,手有点抖——不是怕,是一种说不上来的庄重感,像是即将打开一个尘封了很久的秘密。钥匙捅进锁孔,严丝合缝,轻轻一拧,咔哒一声脆响,锁弹开了。这锁的质量真好,放了这么多年,一点没锈。我掀开箱盖,一股樟脑丸的味道扑面而来,最上头铺着一层褪了色的红布,红布上绣着鸳鸯戏水的图案,绣工粗糙但针脚细密,一看就是手工活。掀开红布,底下整整齐齐码着几样东西。
最打眼的是一对银镯子,有些年头了,上面刻着龙凤呈祥的花纹,镂空的,手艺相当精细。虽然氧化发黑了,但用牙膏擦一擦应该能恢复光泽。我拿起来掂了掂,挺沉的,实心银子打的。银镯子底下压着一沓粮票和布票,全国粮票和地方粮票都有,整整齐齐用橡皮筋箍着,面额有大有小。粮票底下是一沓人民币,最大面额是十块的,崭新挺括,用旧报纸包得严严实实。我大致数了一下,大概有三四百块的样子。三四百块,在八六年,那是一个普通工人大半年的工资。更让我吃惊的是,这些钱底下还压着一张存折和一张泛黄的黑白照片。存折是中国工商银行的,翻开一看,存款余额那栏写着两千三百元整,存款日期是好几年以前了,利息滚到现在又多了不少。我手抖了一下,赶紧把存折合上,深吸了一口气。两千三百块,这别说给弟弟看病了,就是当嫁妆也绰绰有余,在县城买间小房子都够首付了。
照片上是一个老太太和一个小姑娘。老太太穿一件对襟的盘扣布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眉眼慈祥,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小姑娘扎着羊角辫,笑得眼睛弯弯的,门牙还缺了一颗,俏皮又可爱。我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建玲小时候,大概五六岁的样子。照片的边角已经磨毛了,背面用钢笔写着一行小字——建玲五岁,与奶奶摄于县城照相馆,1969年春。
建玲拿起那对银镯子,用手指轻轻摩挲着镯子上的龙凤花纹,眼圈又红了。她的声音有点哽咽,断断续续的:“我奶走的时候,把这些东西全给了我。她说这是她一辈子的体己,攒了一辈子的。她让我收好,谁也不能给,等以后我嫁人的时候再拿出来,给自己置办一份像样的嫁妆。我妈一直以为我奶啥也没留下,这些年还老念叨,说我奶偏心,攒了一辈子的钱也不知道留给孙子。我不敢说。说了就没我的事了。”
我完全能理解她的心情。这个家里的窟窿太大了,刘婶像一只被逼急了的母兽,为了救儿子,什么都能豁出去。要是让她知道女儿手里有这样一笔钱,她绝不会只拿一部分去给建国治病,而是会把每一分每一厘都榨干净,全部填进那个无底洞里。至于女儿嫁不嫁、嫁给谁、嫁得好不好,她根本顾不上了——在儿子面前,女儿永远是次要的。建玲藏这笔钱,不是自私,不是贪心,是想给自己留最后一点底气,在被亲妈推出去卖掉之前,还能有一点挣扎的余地。哪怕只是一点点。可现在,她自己把这条后路掏出来了,放在我这个认识没几天的人面前。
我看着她,心里头堵得慌,嗓子眼像被什么东西噎住了。问她:“你把箱子给我看,把家底都亮给我了,是想让我帮你拿主意?”建玲把箱子盖合上,重新锁好,然后郑重其事地把箱子推到我面前。她的手指按在箱盖上,指节发白,像是在完成一个仪式。她说:“我想托你帮我办件事。这箱子里的东西,除了那对镯子和我奶奶的照片,别的你都拿去。帮我找个信得过的人,换成现钱。我不敢自己去镇上银行,我妈盯我盯得紧,镇上那些人也都是认识的,前脚我走进银行,后脚消息就传到我妈耳朵里了。你不一样,你是外面的人,我妈管不到你。”
我愣住了。这是把全部家当都交到我手上了。粮票、存折、现金,加起来差不多三千块钱。三千块,在当年是一笔巨款,好多人一辈子都攒不下这么多。她把这笔巨款交给一个才认识几天的男人,这份信任压在我心上,沉甸甸的,比那个箱子本身还重。我问她:“你就这么信得过我?咱俩认识才几天,你就不怕我拿着钱跑了?”
建玲看着我的眼睛,月光照在她脸上,表情平静得不像一个二十岁的姑娘。她的声音很轻,但每一个字都稳稳当当的:“你本来可以跑的,昨天晚上就可以跑。你没跑。不但没跑,你还又回来了。你明明知道这里面有坑,你还是来了。我信你。”说到这里她顿了一下,嘴角浮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那是苦中作乐的笑,“再说了,你要是真跑了,那我也认了。反正这钱留着,早晚也会被我妈搜出来。给了你,至少是我自己给的。”
就这一句“我信你”,把我心里头那点犹豫全给打散了。我承认,在刚才那一刻,我犹豫过——不是犹豫帮不帮她,而是犹豫怎么帮。这毕竟是一笔巨款,牵扯到银行、票证、现金,处理不好容易出问题。可建玲把话说到这个份上,我再犹豫就不是男人了。我把箱子接过来,抱在怀里,沉甸甸的实木箱子压在我胸口,隔着肋骨,我觉得那份重量直接压在了心上。我点了点头,郑重地说:“行,我帮你办。不过这个钱不能直接拿给你妈,得想个由头。要是她问这钱哪来的,你怎么说?”
建玲点了点头,擦干眼泪,恢复了那种强撑出来的镇定。她说她想好了,就说是我家给的彩礼钱,先把建国的手术费垫上,剩下的以后慢慢还。至于她跟我之间的婚事,先拖着,拖到建国做完手术再说。等弟弟的命保住了,她妈就没那么着急了,到时候她才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这个算盘打得很清楚,也打得很心酸——她连自己的婚事都只能当成缓兵之计来安排。
我嘴上答应了,心里却在想另一件事。这姑娘把家底都亮给我看了,把最难堪的家丑也抖落干净了,把她在这世上最后一点保命钱也交到了我手上。这份信任不是白来的,我不能辜负她。不但不能辜负,我还得对得起这份信任。我把箱子用我的确良外套仔细包好,袖子打了两个死结,绑在自行车后座上,又拿后座的弹簧夹夹住。建玲站在墙根下看着我忙活,月光把她瘦瘦高高的影子拉得很长,投在斑驳的土墙上。
临走的时候,我跨上自行车,回头看了她一眼。她还站在原地,双手交叉抱着自己的胳膊,不知道是冷还是紧张。我说:“你等着,我明天就去办。”她点了点头,没说话。我蹬起车蹬子,车轮碾过土路上的碎石子,发出沙沙的声响。骑出去大概二十米,我又回头看了一眼——建玲还站在墙根底下,一只手慢慢举起来,朝我挥了挥。那个挥手的样子,好像不是送别,而是在放风筝,手里的线越放越长,不知道最后能不能收回来。
回厂里的路上,夜风凉飕飕地扑在脸上,我一边骑一边想。从头到尾,建玲没有问过我一句“你愿不愿意娶我”。她求我帮忙,把全部身家交给我,却绝口不提嫁娶的事。这姑娘骨子里有一股硬气,穷不坠志的那种硬气。她宁可自己扛着,也不愿意用恩情绑架任何人,不愿意拿自己那点可怜的筹码去交换什么。她让我帮她,是让我帮她赎回她自己的自由,而不是帮她找一个接盘的人。
这样的姑娘,值得被好好对待。我在心里跟自己说,陈志国,你要是辜负了这份信任,你这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回到宿舍的时候已经快半夜了,赵刚还没睡,半躺在床上看一本翻烂了的武侠小说。看我抱着个木头箱子鬼鬼祟祟地进来,他把小说一扔,眼睛瞪得溜圆:“你这又是从哪弄来的?不会是把人姑娘的嫁妆箱偷来了吧?”我没心情跟他贫嘴,把箱子藏进我装工具的铁皮柜最底层,上面盖了一块破抹布,又加了两把锁——一把柜子自带的,一把我自己买的挂锁。
藏好了箱子,我才坐到床沿上,把今晚的事大概跟赵刚讲了一遍。赵刚听完,沉默了好长一会儿。他这个人是出了名的嘴碎,可真正遇到了大事,他反而很沉得住气。他把武侠小说往枕头底下一塞,坐直了身子,认认真真地看着我,说了一句让我记了很多年的话:“志国,这姑娘你遇着了是福气。能扛事,心里有数但不害人,现在这个世道,这样的姑娘不好找了。我要是你,我豁出命也得把她娶回来。”
我躺在床上,双手枕在脑后,盯着上铺的床板发呆。赵刚翻了几个身也睡着了,打起了呼噜。宿舍里黑漆漆的,只有窗户外面透进来一点路灯的光。我脑子里反复转着明天要做的事。先去找王姨,谈彩礼的事不能照刘婶的剧本来。然后去银行把存折的钱取出来——这个比较麻烦,我得想个合适的理由,不能让银行的人起疑。粮票布票也得找人换成现金,赵刚认识的人多,他应该有门路。
想着想着,我又摸了摸裤兜里那把梅花钥匙。冰凉的,硬硬的,上面刻的梅花纹路已经被我的体温捂得跟皮肤一样温度了。这把钥匙打开的,不只一个木头箱子,还有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信任。而我,不能把这份信任锁回去。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我就起来了。洗漱的时候在水房里对着水龙头冲了把脸,凉水激在脸上,整个人清醒了不少。镜子里的自己眼眶有点发青,一看就是没睡好,但眼神是定的,不像前几天那么慌。我心里有了主意,人就不慌了。换了件干净的的确良白衬衫,把头发梳整齐,去食堂买了两个馒头揣在兜里当早饭,骑上自行车先去了王姨家。
王姨家在县城老街上,一排平房的第三间,门口种着一棵歪脖子石榴树。我到了的时候,王姨正蹲在院子里刷牙,满嘴白沫子,手里拿着个搪瓷缸子。看见我推着自行车进来,她把牙刷往缸子里一插,拿袖子抹了抹嘴角的白沫,笑得跟弥勒佛似的:“哟,小陈来了?想通了?我跟你说早想通早好,建玲那丫头真是不错的,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了。”我把自行车支好,从车把上取下两瓶酒——那是昨晚回来路上在供销社买的,花了我小半个月的烟钱——往王姨家堂屋桌上一搁。
王姨看了看酒,又看了看我的脸色,笑容收了收。她干媒人多年,阅人无数,大概是从我脸上读出了不同寻常的东西。她漱了口,擦了把脸,拉我进堂屋坐下,把门虚掩上,小声问:“咋了?你这脸色不对。是不是跟建玲她爹娘闹不愉快了?”
我没藏着掖着,把建玲弟弟生病、刘婶急着要彩礼、建玲那天晚上让我跑的事,拣重要的跟王姨说了。王姨听着听着,脸色变了好几变,最后一拍大腿,咬牙切齿地说:“我就说那刘婆子急啥急,急得跟火上房似的!敢情是这么回事!老孙家那个窟窿,她就是想把女婿当提款机使!”骂完刘婶,她又上下打量我,眼神里带着一种新鲜的审视,“不过小陈啊,你既然都知道了这里面的弯弯绕绕,还来找我干啥?这浑水别人躲都躲不及,你倒好,还往上凑?”
我端端正正地坐在条凳上,脊背挺得笔直,把我想了一夜的话说了出来:“王姨,我找您是想让您帮我递个话。这门亲事我认,但彩礼的事,得按我的意思来。刘婶要钱给儿子治病,这是人命关天的事,不能耽误。不管我跟建玲成不成,孩子得先救。建玲自己攒了一些钱,加上我手头能凑的,先拿去给建国做手术。这笔钱不是彩礼,是救命钱。我跟建玲的婚事,等她弟弟做完手术再说,到时候该走的礼数走礼数,该出的彩礼出彩礼,按规矩来,一样不少。”
王姨听完,半天没言语。她掏出一盒烟,抽出一根点上,吸了两口,烟雾缭绕里她的表情变得有些模糊。过了好一阵子,她才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叹了口气说:“小陈啊,我在这一行干了快二十年,牵的线没有上百也有几十对,什么样的人家都见过。可像你这样的,上赶着往火坑里跳还自带干粮的,我真是头一回见。你让我说你啥好?说你傻吧,你又不傻,你心里比谁都明白。说你精明吧,你这干的是精明人绝不会干的买卖。”
我说:“王姨,我不傻也不精明。我就是觉得,做人得讲良心。建玲在那样的家里熬了二十年,不容易。她能信我,我不能辜负她。”
王姨盯着我看了半天,像是在确认我是不是在说胡话。最后她把烟盒往桌上一拍,站起来说:“行!你小子有种!这个忙我帮了!”
当天下午,王姨就骑着她那辆小三轮车去了孙家庄。我回厂里上班,一整天心不在焉的,车床上差点把零件车废了,被师傅骂了两句。傍晚的时候,王姨回来了,直接到厂门口找我。我赶紧跑出去,她三轮车还没停稳就开始说。她说刘婶一开始听说是“借钱”不是“彩礼”,脸拉得跟苦瓜似的,嘴里一个劲儿地嘀咕什么“借了要还的”“哪有钱还”。后来听王姨说这笔钱里面有一部分是建玲自己攒的,刘婶当场就愣住了,然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哭完了又骂建玲,骂她白眼狼,藏私房钱瞒着亲妈,骂她吃里扒外。骂完又哭,说自己对不起闺女,说这些年亏待了她。折腾了老半天,最后才点了头,说不管钱从哪来的,能救建国就行。
我听了,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全搅和在一起。刘婶这个女人,你说她坏吧,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救儿子的命,是被逼到墙角里的母兽的本能。你说她不坏吧,她把女儿当筹码,把女儿的名声当赌注,被揭穿了还要骂女儿白眼狼。这世上的人和事,哪有什么非黑即白,大多数时候都是一团模糊的灰色。我没资格评判她,我只知道,建玲不能继续被牺牲下去了。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我请了半天假,拿着建玲的存折去银行取钱。工商银行在县城正街上,是一栋三层的水泥楼,门口挂着白底黑字的大牌子。柜台的营业员是个戴眼镜的中年妇女,看我在柜台前站了半天才把存折递进去,又看我填的取款单上写的是两千三百块全额提取,推了推眼镜,狐疑地打量了我好几眼。那年头一下子取这么多钱,银行都会多问几句。我说是家里急用,给亲戚凑手术费,她把存折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又让我出示了工作证,最后才不情不愿地办了手续。她把两沓十块钱的纸币推出来的时候,手指按在钱上,郑重其事地提醒我路上小心,别让人盯上了。我把钱用旧报纸包了好几层,贴身塞进衬衫里面,外面再套一件外套,骑车回去的路上总觉得满大街的人都在看我,紧张得出了一脑门子的汗。
粮票和布票是赵刚帮我处理的。他有个表哥在农贸市场做粮油生意,有门路把票证换成现金。全国粮票的价格还不错,一斤粮票能换一毛五左右,地方粮票差一点,但也能换。赵刚跑了两趟,把建玲那一沓票证全换成了现金,换回来三百七十多块钱,比我想象的多。我把所有的钱汇总在一起——存折的两千三,现金的三百七十多,加上我自己攒了小一年的工资存款,再加上赵刚死活要塞给我的一百块——他说算他借我的,以后我发了财再还——一共凑了三千二百块钱。这个数目在当年足够做一个心脏手术了。
我把这三千二百块钱装在一个牛皮纸信封里,外面又包了一层塑料布,用橡皮筋箍紧,揣在怀里,骑着自行车去了孙家庄。一路上我把车骑得又快又稳,怕颠簸把钱颠掉了,又怕骑得慢被小偷盯上。到了建玲家门口,我深吸了好几口气,才推开那扇吱呀作响的院门。刘婶在院子里晒衣服,看见我进来,脸上的表情复杂得很——有感激,有愧疚,有不好意思,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尴尬。我把信封递到她手里,说:“婶子,这是给建国治病的钱,一共三千二百块。您拿好,赶紧联系省城的医院,别耽误了孩子的病。”
刘婶接过信封,手抖得厉害。她打开信封口,看到里面厚厚一沓钞票,整个人像被抽去了骨头一样,一屁股坐在门槛上,双手捂着脸嚎啕大哭。那哭声撕心裂肺的,惊得鸡圈里的母鸡扑棱着翅膀乱飞。她一边哭一边说:“婶子对不住你……婶子不是人……建玲那丫头命苦,投生在这个家里……”建玲站在灶房门口,手里还拿着锅铲,看着自己妈哭成那样,她的眼眶也红了,但她没哭。她走过去,蹲在她妈身边,轻轻拍了拍她妈的背。那动作很轻很柔,像是安慰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那天晚上,刘婶非要留我在家吃饭。她杀了一只下蛋的老母鸡——那是她养了好几年的蛋鸡,平时舍不得杀——炖了一大锅鸡汤,汤面上漂着一层黄澄澄的油花。饭桌上,刘婶红着眼眶给我夹菜,碗里堆得冒尖。建玲坐我对面,还是低头不说话,但我注意到她夹菜的时候筷子不再抖了,肩膀也放下来了,整个人不像之前那么紧绷。她抬头看了我一眼,嘴角微微弯了一下,那个笑容很轻很淡,但我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建国的住院手续办得很快。我托王姨找了省城医院的一个熟人——王姨干媒人这么多年,三教九流的人都认识——帮忙插了个队,手术排到了九月初。那段时间我一下班就往建玲家跑,能帮啥干啥。搬粮食、修院墙、挑水劈柴,连鸡圈的门轴坏了我都给修好了。刘婶去医院陪床,家里就剩建玲和建芬,建玲一个人要管家里的事又要跑医院,累得眼窝都陷下去了。我去了也不闲着,有啥活干啥活,有时候还帮着给建国熬粥送饭。
有天傍晚,我修好了堂屋那个坏了半年的门轴——那扇门以前开关的时候总咯吱响,刮风天还自己开——正在院子里的压水井旁边洗手,满手都是机油和铁锈。建玲端了碗绿豆汤出来,递到我手边。绿豆汤是冰过的,碗壁上凝了一层水珠,喝一口从嗓子眼凉到胃里。我端着碗咕咚咕咚喝了大半碗,她站在旁边看着,等我喝完了才轻轻说了一句:“我当初让你跑,你不跑。现在想跑也跑不了了。上了贼船,下不来了。”
我端着空碗愣在那儿,她嘴角弯了一下,那是我第一次清清楚楚地看见她笑。不是苦笑,不是礼貌的笑,是那种从心底里翻上来的、压都压不住的笑。她笑起来真好看,眉眼弯弯的,嘴角翘起来有个小小的弧度,跟她弟弟建国有点像,都是那种让人看了心里暖洋洋的长相。
可是好事从来不会这么顺当。建国的手术虽然成功了,但术后恢复需要长期用药,每个月的药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刘婶松了一口气,但很快又开始为后续的费用发愁,愁得嘴角起了一圈燎泡,嘴唇都干裂了。更麻烦的是,刘婶的丈夫、建玲她爹孙大贵,从镇上粮站回来了。他之前一直在粮站宿舍养腰伤,平时不怎么回家,现在伤势好转了一些,能拄着拐杖慢慢走路了,就回了家里。他一进门就听说家里给大闺女定了亲,彩礼还拿去给儿子做了手术。更让他窝火的是,这笔钱居然是他闺女自己的私房钱,由一个外人经手。他暴跳如雷,当场砸了一个搪瓷茶缸。
那天我正在厂里加班赶一批急活,车床的轰鸣声震得耳朵嗡嗡响。传达室老周头跑了三个车间才找到我,气喘吁吁地说门口有人找,是个中年男的,拄着拐棍,脸色铁青,一看就是来找事的。我心里咯噔一下,摘下手套擦了把汗,放下扳手走了出去。
厂门口,一个黑瘦的中年男人拄着一根自己削的竹拐棍,靠在传达室的门框上。他腰有点佝偻,但肩膀骨架很大,看得出来年轻时是个能干活的人。他穿一件灰扑扑的工作服,袖口磨得起了毛边,一只手撑着腰眼——那是他腰伤的位置——另一只手夹着根没过滤嘴的烟。他的脸被太阳晒得黝黑,皱纹很深,眉骨高高凸起,眼睛不大但很有神,看人的时候带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审视感,好像能把人从里到外看个透。
我猜到他就是孙大贵,赶紧喊了声孙叔。孙大贵没应,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尖碾灭了,然后开门见山地说:“你就是陈志国?我闺女那事是你办的?”我说是。他又问:“钱是你出的?”我说也不全是,主要是建玲自己的积蓄。孙大贵冷笑了一声,那笑声又短又硬,像石头砸在铁板上:“那还不都是我老孙家的钱。她那钱哪来的?还不是她奶奶攒了一辈子的体己。那钱姓孙,不姓陈。小陈我跟你说白了吧,我不同意这门亲事。”
我心里一沉,面上还是客客气气的。我说:“孙叔,您不同意总有理由吧?我跟建玲是互相看对了眼,您要是有啥不满意的,咱可以说开。”孙大贵没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反过来问了我一连串:“你一个月挣多少钱?有没有四十五?分了房子没有?家里老子娘是干啥的?以后有啥奔头?”我一五一十说了——学徒转正,工资四十二块五,住厂里集体宿舍,父亲在供销社,母亲在家。我每说一句,孙大贵的嘴角就往下撇一点,等我说完了,他摇摇头,说了一句让我后脊梁发凉的话:“你这条件,按说配不上我闺女。可你们已经在一个屋里睡过了,这事儿要传出去,我闺女的名声全完了。”
我急了,赶紧解释那天晚上是刘婶安排的,我跟建玲什么都没干,井水不犯河水。孙大贵根本不听,摆摆手打断我,语气强硬得没有一丝商量的余地:“你干没干我不在乎,但外人不会这么想。你现在就两条路,要么马上娶建玲过门,彩礼一千块,一分不能少,三个月之内把事情办了。要么你就是毁了我闺女的名声,我跟你没完,我到厂里来闹,到你家去闹,到法院去告你。”
我后背冒出一层冷汗。一千块,在八六年是个天文数字,一个普通工人不吃不喝攒两年都够呛。我一个月四十二块五,就算不吃不喝也得攒两年,何况我还要吃饭、还要给家里寄钱。这分明就是狮子大开口,目的就是让我知难而退。他不想让女儿嫁给我,又不想背一个“退亲”的坏名声,所以把球踢给我,逼我主动退出。这样他就可以跟外人说,不是我老孙家的闺女嫁不出去,是那个小陈没本事,拿不出彩礼自己跑了。
我没有当场答应,也没有直接拒绝。这种时候硬顶是没用的,他手里捏着“名声”这张牌,在那个年代,名声就是女人的命。我只说我回去跟家里人商量商量,同时提醒他建国的手术费刚刚解决,后续康复还需要钱,这个时候闹僵了对谁都没好处。孙大贵哼了一声,临走前丢下一句话:“小子,别想拖。我孙大贵在粮站干了二十年,镇上谁不认识我?你要是敢耍花样,我让媒人去你们厂里好好说道说道。”
孙大贵拄着拐棍一瘸一拐地走了以后,赵刚从传达室后面钻了出来。他刚才躲在旁边全听见了,脸色比我还难看,眉头拧成了麻花。他递给我一根烟,自己先点上了,深吸一口,慢慢吐出来,说:“志国,你这老丈人,比你丈母娘难对付十倍。你丈母娘好歹有软肋,儿子的病是她的七寸。可你老丈人……”赵刚摇了摇头,把烟灰弹在地上,“这人心肠硬,做事不顾后果。他连自己闺女的名声都拿来当武器,你说还有什么是他干不出来的?”
我站在厂门口,看着孙大贵的背影一瘸一拐地消失在街角。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佝偻的身形在余晖里显得有几分苍凉。赵刚的话没错,孙大贵这人确实难对付。可赵刚不知道的是,我刚才一直在观察孙大贵——他说话的时候眼神闪烁不定,不敢跟我对视;他提到彩礼的时候声音提得特别高,像是在给自己壮胆;他说要闹到厂里去的时候,拄拐棍的手在微微发抖。这些细节都说明,他表面上的蛮横,其实是虚张声势。他不是不怕,他是太怕了——怕被人看不起,怕女儿的事让他丢面子,怕自己在这个家里的地位不保。他在粮站干了二十年,从扛麻袋的苦力做到正式工,靠的就是一股子不服输的狠劲。可那份狠劲,在他腰摔坏了以后,就变成了一种扭曲的自尊心。他需要证明自己还是这个家里说了算的人。
我不能跟这种人正面硬刚。越硬刚他越来劲,因为他的全部尊严都建立在跟人对抗上。我得想别的办法。接下来的几天,我照常去建玲家帮忙,但明显感觉到气氛变了。刘婶对我还是客客气气的,看得出来她是真心觉得对不住我,可她怕孙大贵,说话支支吾吾的,声音都小了半截。她给我倒水的时候,会心虚地往堂屋那边瞄一眼,生怕被孙大贵看见。建玲更是憔悴了一圈,眼睛底下两团青黑,像被人揍了两拳似的,本来就瘦的人又窄了一圈,锁骨都凸出来了。我趁刘婶去院子里收衣服的时候问她:“你爹是不是在家闹了?”
建玲低着头,手里的抹布反复擦着同一个地方,好半天才说:“我爹骂我吃里扒外,说我把老孙家的家底给了外人。我跟他解释,他不听。我跟他说那是我奶留给我的,跟老孙家没关系,他就……”她没说完,咬了咬下唇,别过脸去。我抓住她的手腕,翻过来一看,小臂内侧有一道青紫色的印子,像是被什么东西砸的。我脑子嗡的一声,问她:“他打你了?”她把手抽回去,把袖子拉下来盖住那道淤青,摇摇头说没打,就是推了几下,不小心撞到桌角了。可她越说没事,我心里越揪得慌,像被人攥住了心口狠狠拧了一把。
我看着建玲那张苍白的脸,忽然明白了一件事。建玲在这个家里,从来就没被真正当过人看过。弟弟是宝贝疙瘩,是传宗接代的根,生了病全家砸锅卖铁也要救。妹妹还小,构不成威胁。她就是中间那个可以被牺牲的夹心层,是父母手里的最后一张牌,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打出去。现在她爹回来了,这种日子只会更难过。孙大贵需要重新在这个家里找回掌控感,而掌控感最简单的来源,就是打压那个最不听话的人——他的大女儿。她藏了私房钱,违背了他的意志,挑战了他的权威,这在孙大贵的逻辑里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我得把她从那个家里弄出来。越快越好。可怎么弄,我还没想好。直接带走?那是拐带妇女,搞不好要进派出所。说服孙大贵?那是对牛弹琴。等机会?建玲等不了那么久,她在那家里多待一天就多受一天的罪。
还没等我想出办法来,孙大贵就主动出击了。他用他的方式,给我制造了一个巨大的麻烦。没过两天,厂里的闲言碎语就起来了。先是车间里的老张头凑过来,挤眉弄眼地问我:“小陈,听说你相了个媳妇,头回上门就把事儿办了?行啊你小子,平时看着老实巴交的,没想到是个闷骚的。”我脸涨得通红,赶紧解释事情不是他们想的那样。可老张头嘿嘿笑,一副“懂的都懂”的过来人表情,拍拍我的肩膀说:“年轻人火力旺,正常正常,理解理解。”他那个“理解”比不理解还让我难受。我憋了一肚子火没处发,手上的扳手捏得咯吱响。
紧接着,厂长找我谈话了。厂长姓吴,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在机械厂干了大半辈子,从学徒一直做到厂长,为人正派,对我一直挺关照的。他把我叫到办公室,关上门,皱着眉说:“小陈啊,最近有人反映你私生活作风有问题。说你在外面乱搞男女关系,人家老丈人都找上门来了。到底怎么回事?你给我说清楚。”我气得浑身发抖,从椅子上站起来又坐下,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以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跟吴厂长说了——从相亲那天晚上的离奇安排,到建玲弟弟的病情,到建玲把奶奶的遗物托付给我,再到孙大贵狮子大开口要一千块彩礼。吴厂长听完,沉默了好一会儿,手指在办公桌上一下一下地敲着,办公室里只有墙上挂钟的滴答声。最后他说:“小陈,相亲的事我管不着。可人家女方父亲找到厂里来闹,影响不好。你自己处理好,别耽误工作。另外——”他话锋一转,声音压低了些,“你注意点安全。孙大贵那个人,我听粮站的熟人提过,是个浑不吝的主,喝了酒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从厂长办公室出来,我站在走廊里,拳头攥得咯吱响,指关节全都发白了。孙大贵这把牌玩得够绝,他是要把我的名声搞臭,让我在厂里待不下去。只要我扛不住了退亲,他就可以把责任全推到我头上,说是男方作风不好毁了女方名声,然后再把建玲许给下一家出价更高的。他女儿的婚姻,在他眼里就是一桩买卖,一桩可以反复交易的买卖。至于女儿的意愿、女儿的幸福,不在他的考量范围之内。
下午下班的时候,赵刚跑过来跟我说,他又看见孙大贵了,在厂门口跟门卫老周头聊天。老周头是个老实人,别人说什么他都点头,孙大贵跟他聊天的内容不用猜都知道——无非是把那些捕风捉影的谣言再添油加醋地散播一遍。赵刚说:“志国,你不能让他这么搞下去。你得反击。”我问他怎么反击,赵刚挠了挠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我站在车间门口,远远看着那个拄拐棍的身影。他在厂门口的大杨树下站着,手里夹着根烟,跟进进出出的工友搭话。有些人认识他,停下来聊两句;有些人不认识,被他拉住也只好敷衍地应几声。他把那套说辞翻来覆去地讲——他闺女建玲怎么怎么好,我陈志国怎么怎么不负责任,睡了姑娘就想跑,没担当。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扎在我心上。
可我没有冲出去跟他吵。不是因为我不敢,而是因为我想到了建玲。他在厂门口闹,丢的不只是我的脸,更是建玲的脸。我要是冲出去跟他吵,明天全厂都会传——陈志国跟老丈人在厂门口打起来了。那我跟建玲的事就彻底黄了,建玲的名声也彻底完了。孙大贵不在乎女儿的名声,可我在乎。所以我只能忍。这种忍,比挨一顿揍还难受。那是一种把尊严放在地上任人踩的感觉。
但我也不是光忍着什么也不干。那天晚上,我骑车去了建玲家。这回我没翻墙,也没躲着,而是堂堂正正地敲门。开门的是建玲,看见是我,眼睛瞪大了,紧张地往身后堂屋的方向瞄了一眼,压低声音说:“你怎么还敢来?我爹在家!喝酒呢!”我说:“我就是来找你爹的。”她伸手想拦我,可我已经跨进了院子。
孙大贵正坐在堂屋里喝酒,面前一张小方桌,摆着一碟花生米,一碟拍黄瓜,一瓶老白干已经下去了大半,酒味混着花生米的香味飘满了堂屋。他喝得脸都红了,眼睛里有血丝,但神志还是清醒的。看见我进来,他愣了一下,然后嘴角浮起一丝得意的笑,大概觉得他的手段奏效了,这个穷小子终于扛不住压力主动上门服软了。“来了?想明白了?”他端着酒盅子,慢悠悠地抿了一口,好整以暇地看着我,那姿态像一只猫看着走投无路的老鼠。
我站在堂屋中间,站得笔直。建玲站在门口,手指绞着衣角,脸色发白,紧张得嘴唇都在抖。刘婶从灶房里探出头来,看见这个场面又缩回去了,灶房里传来锅铲不安地搅动铁锅的声音。我看着孙大贵,一字一句地说:“孙叔,我今天来,是想跟您把话说清楚。”
孙大贵放下酒盅,身体往椅背上一靠,双手交叉抱在胸前,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但他的眼神出卖了他——那种戒备的、随时准备反击的眼神,像一只被逼到角落里的老狼。
我说:“我是真心喜欢建玲,也是真心想娶她。您不同意,无非是嫌我穷,嫌我拿不出您要的彩礼。这个我认,我现在确实穷,确实没有一千块钱。但您不能拿建玲的名声当筹码,也不能拿我的名声当人质。您在厂门口散布那些话,伤的不光是我陈志国的脸面,更是您亲闺女建玲的脸面。您是长辈,我敬您三分。可您这么闹下去,对谁都没好处。我要是顶不住压力退了亲,建玲在镇上还怎么做人?您脸上就有光?”
孙大贵的脸色变了,酒盅往桌上一顿,白酒溅出来洒在花生米上。他的声音也拔高了:“你这是在教训我?你一个毛头小子,也配教训我?”
我说:“我不敢教训您。我是想求您。”说着,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信纸,展开来,双手递到孙大贵面前。那张纸上是我用了好几个晚上反复计算、反复修改以后写的一份计划书,字写得工工整整,虽然没有文采,但每一笔都是诚心的。上面写着:彩礼一千元整,分三年付清。第一年付三百三,第二年付三百三,第三年付三百四,每年年底结算。每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计算,一并支付。我陈志国签字画押,绝不反悔。
我把信纸递过去,孙大贵接过来,眯着眼睛看了半天。他的嘴唇动了几下,像是在默念上面的数字,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堂屋里安静得能听见墙上挂钟的滴答声。刘婶不知道什么时候从灶房里出来了,站在门口,两只手在围裙上来回搓,眼圈红红的看着这一幕。建玲靠在堂屋的门框上,手指死死攥着门框,指尖都泛白了。
我看着孙大贵的眼睛,把最后一句话说了出来:“您要是觉得我这个人不行,我没什么好说的,我陈志国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地方。但您要是觉得钱不够,我可以慢慢攒。我不怕等,我可以等三年五年,等攒够了条件再娶建玲。我就怕您把建玲往绝路上逼,把她推给那些出得起彩礼但不把她当人看的人家。孙叔,她是您亲闺女,您真的忍心吗?”
堂屋里安静了好长一段时间。空气凝重得像是能拧出水来。建玲站在门框边,眼泪无声地往下淌,一颗接一颗地砸在脚边的泥地上。刘婶捂着嘴,不敢出声,肩膀一耸一耸的。就连鸡圈里的母鸡都不叫了,好像整座院子都在等孙大贵的答案。
孙大贵盯着那张信纸看了很久,忽然把它往桌上一拍。我以为他要发火,可他没发火。他端起酒盅,仰头把里面的酒全干了,酒液顺着嘴角淌下来,他用袖子狠狠一抹。然后他闷声说了句话,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沉甸甸的:“你小子有种。比你爹有种。”
他没说行,也没说不行。但我知道,这已经是他能给出的最好的答案了。一个倔了半辈子的男人,你不可能指望他当众认错。他能说的最软的话,大概也就是这一句了。
那天晚上,孙大贵没再说一句难听的。他闷头喝酒,一杯接一杯,我在旁边坐着,给他倒酒,他一言不发地喝。刘婶重新热了菜,端上来一盘炒鸡蛋,算是加了道菜。建玲坐在我对面,眼泪擦干了,眼睛还是红红的,但眼神里多了一点光。那顿饭的气氛说不上融洽,但至少不再是剑拔弩张的了。
临走的时候,建玲送我到院门口。月亮很好,又圆又亮,照得土路白花花的。她站在院门外的阴影里,捏了捏我的手,她的手心里全是汗,凉津津的。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嘴唇动了半天,最后只憋出了两个字:“小心。”
我说:“放心。”
骑上车走了好远,我回头看了一眼。建玲还站在院门口,月光把她的身影拉得很长很瘦,投在斑驳的土墙上。她朝我挥了挥手,那个挥手的样子,像是在送我上战场。而我心里清楚,这场仗,才刚刚开始。孙大贵没那么好说话,他今天喝酒了,说了句软话,明天酒醒了会怎么样谁也说不准。至于那份三年还清一千块的计划,能不能真的执行下去,也充满了变数。但至少,我有了一个方向。
我不怕路远,就怕没路。现在,路有了。
回到厂里以后,我就开始盘算怎么多挣钱。光靠厂里那点死工资,三年攒一千块简直是天方夜谭,就算我不吃不喝把工资全存下来,一年也就攒五百块,三年才一千五,还得刨去给家里的、吃饭的、日常开销的。我得找别的门路。那个年代,有一批人已经开始偷偷做生意了——在夜市摆摊、从南方倒腾服装、搞运输贩卖——这些后来被称为“个体户”的人,在八六年还属于灰色地带,介于合法和非法之间。政策的风向时松时紧,今天鼓励搞活经济,明天又说要打击投机倒把,谁也摸不准上面的脉。但很多人都已经在悄悄干了,因为光靠死工资,在这个物价慢慢上涨的年代,日子只会越过越紧巴。
赵刚在这方面消息比我灵通。他有个表哥叫钱勇,在省城动物园旁边有个固定的小摊,专门倒腾南方来的服装,什么喇叭裤、蝙蝠衫、的确良衬衫,生意做得红红火火。赵刚跟我说,钱勇一个月挣的比我们厂长还多,不止一次撺掇我跟着一起干。我之前一直没动心,一方面是胆子小,怕担风险,怕被当成投机倒把抓起来;另一方面是觉得当工人安稳,铁饭碗端着心里踏实。可是现在,建玲家这个窟窿越来越大,孙大贵又咬着一千块彩礼不放,我不能光指望厂里那点工资。我得博一把。
周末,我坐了三个小时的长途汽车去了省城。那是我第一次去省城,下了汽车站整个人都是懵的——省城太大了,马路比我们县城宽好几倍,人挤人车挨车,到处都是骑自行车的人,铃铛声响成一片。我按照赵刚画的简易地图找到了动物园旁边的服装市场,说是市场其实是一条窄窄的巷子,两边全是摆摊的小贩,卖衣服的、卖鞋的、卖电子表的、卖磁带的,吆喝声此起彼伏。我在巷尾找到了钱勇的摊子,他正在跟一个顾客讨价还价,唾沫横飞,最后以一个双方都满意的价格成交了。收了钱,他才看见我,愣了一下,然后拍着我的肩膀哈哈大笑:“赵刚跟我说了,你就是陈志国?行,我看着顺眼。”
钱勇这个人,比我大个六七岁,留着两撇小胡子,穿着一件花里胡哨的港衫,脖子上挂着一根不知道是真金还是镀金的链子,整个人透着一股子“社会人”的江湖气。但他说话做事很痛快,不做作,不坑人。我把我的情况跟他简单说了——老家父母在供销社,自己在县机械厂上班,一个月挣四十来块,需要攒钱娶媳妇。钱勇听完,拍了拍胸脯说:“你跟着我干,不用你出本金。本金我出,你帮我卖,卖一件给你提一块钱。”一件一块钱,卖十件就是十块,顶我小半个月的工资。我在心里快速算了一笔账,如果能稳定地卖下去,一个月下来至少能多挣四五十块,加上厂里的工资,收入翻一倍。我当场就答应了。
从省城回来以后,我每个周末都跑一趟,坐最早的那班长途车去,批一包衣服带回来。钱勇帮我挑货,教我怎么选款——什么颜色今年流行,什么款式年轻人喜欢,什么价位的货最好卖。那些花花绿绿的港衫、喇叭裤、蝙蝠衫,在我们县城还算新鲜玩意儿,穿出去走在街上回头率很高。我下班以后就蹬上赵刚借我的那辆破三轮车,到县城的夜市上去摆摊。那时候的夜市刚刚兴起,就在县电影院门口那一带,晚上七八点钟开始上人,一直热闹到十一二点。卖烤串的、卖糖葫芦的、卖气球的,什么都有,我夹在一堆小吃摊中间挂衣服卖服装,倒也显眼。
头一个月,我瘦了八斤。白天在厂里上班,抡一天扳手下来胳膊都抬不起来;下了班扒拉两口饭就蹬着三轮车去夜市占位子,去晚了就没好位置了;周末还要坐长途车去省城进货,来回六七个钟头颠得屁股疼。但辛苦归辛苦,收入是实实在在的。一件港衫进价六块,我卖十一二块;一条喇叭裤进价八块,我卖十五六块。第一个月我卖了四十多件,提成加上我自己加价卖的差价,一共挣了五十多块钱。拿到钱那天,我在宿舍里把那些钞票一张一张铺平了,点了三遍,手都在抖。我一个月工资才四十二块五,这光是摆摊就挣了五十多,比工资还高。赵刚在旁边看得眼热,嚷嚷着也要入伙,我们俩说好了下个月一起干。
两个月下来,我攒了将近两百块钱。加上之前升班组长涨的工资——我之前参加厂里的竞聘考试,考了第一,当上了车间班组长,工资涨到了四十八块五,还有几块钱的岗位津贴——我的月收入已经比半年以前翻了将近一倍。可我不敢声张,闷声发大财。那个年代,工人业余时间做买卖,说好听点叫搞副业,说难听点就是投机倒把,政策上属于灰色地带,风头紧的时候真有人被抓进去蹲几天。我只跟建玲一个人说了,让她别担心钱的事,安心等她爹的情绪平复下来,我会想办法攒彩礼钱。
可孙大贵没那么容易平复。被粮站辞退以后,他整个人像被抽了脊梁骨——粮站的工作是他这辈子最值得骄傲的东西,他十七岁进粮站,从临时工干到正式工,扛了二十多年的麻袋,腰都扛坏了,最后却被一个新来的年轻站长用一句“人员优化”就给打发了。他天天在家喝酒,也不出去找活干。刘婶急得嘴上起了一圈燎泡,劝也劝不动,骂也骂不得,说重了他就摔东西,说轻了他就当耳旁风。建玲更累,家里家外全压在她一个人身上,洗衣服做饭喂鸡种菜,还要时不时应付她爹酒后撒疯。有一回我送菜过去,拎了两棵大白菜和一块豆腐,刚进院门就听见堂屋里哗啦一声响,进去一看,碗碴子碎了一地。孙大贵喝醉了,抄起一个饭碗就砸在地上,指着建玲的鼻子骂她赔钱货,骂她吃里扒外,骂她胳膊肘往外拐。建玲咬着嘴唇,一言不发,蹲在地上把碎碗碴一片一片捡起来,手指被划了一道小口子,血珠子渗出来她也不吭声。
我站在门口,拳头攥得死紧,指甲都掐进了掌心里。那一刻我真想冲上去给孙大贵一拳,把他从那把椅子上揪起来,告诉他什么叫男人不该打女人。可我不能。不是因为我不敢打——论体格我比他强,他一个腰坏了的人经不住我几拳——而是因为他是建玲的亲爹。我打了她爹,我跟建玲就彻底完了,她这辈子都会夹在我和她爹之间左右为难。我要的不是一时的痛快,是一辈子的结果。所以我把菜放在灶房门口,默默退了出去,骑上车走了。那天晚上我在宿舍里一夜没睡,翻来覆去地想着建玲蹲在地上捡碎碗碴的样子,心里疼得像刀割一样。
好在建国那孩子懂事。手术以后他的身体恢复得不错,虽然还得长期吃药,但脸色终于红润了起来,人也长高了一截,能帮着家里干点力所能及的活了。这孩子虽然从小被惯着——他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刘婶和孙大贵都偏心他——但在医院住了那么久,见识了人情冷暖,反而比之前成熟了不少。隔壁病床的小孩家里拿不出手术费,最后只能出院回家等着,建国亲眼看见那个小孩的爹蹲在走廊里哭了整整一个下午。从那天起,这孩子就变了,不再像以前那么娇气和任性。
有一天我去他家送药——托钱勇在省城买的进口药,比县医院开的便宜一些——建国把我拉到院子的角落里,从书包里掏出一个小本子,封面上印着“工作手册”四个字,已经翻得起了毛边。他翻开给我看,里面歪歪扭扭地记满了账——某年某月某日,陈哥送药,多少钱;某年某月某日,陈哥送菜;某年某月某日,陈哥给了妈多少钱。每一项都记得清清楚楚,虽然字写得像小学生,但一笔一划都很认真,没有丝毫马虎。他把本子合上,抬头看着我,郑重其事地说:“陈哥,我这条命是你救的。等我长大了,挣了钱,一定还你。一分都不少。”
我揉了揉他的脑袋,把他的头发揉成了鸡窝。这孩子才十二岁,个子到我肩膀,瘦得跟竹竿似的,可眼神里有股子不属于这个年纪的认真劲儿。我说:“不用你还,你好好念书就行。你不是说以后想当医生吗?当医生得念好多书,你得先把身体养好,把功课补上。”建国用力点了点头,把那个小本子又小心翼翼地放回书包里,好像那是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东西。
日子就这么紧巴着过。一边挣钱攒钱,一边应付孙大贵的各种找茬,一边偷偷地帮建玲分担她能让我分担的一切。八七年春节前夕,我把攒了小半年的钱分了两份。一份给我爹妈买了年货——一件给我爹的棉袄,一双给我妈的棉鞋,几斤猪肉,两条带鱼——送回家的时候我爹嘴上说浪费钱,可试穿棉袄的时候对着镜子照了好半天,嘴角翘着压都压不下去。另一份我悄悄塞给了建玲,用红纸包着,像红包一样。建玲推着不肯要,我说这不是给你的,是给建国买药的,算我借你的,以后你还。她才收下,把红包攥在手里,低头说了句谢谢。我说你别谢我,要谢就谢你奶奶,是她留的钱救了建国。建玲摇了摇头,认真地说:“奶奶留的钱是死的,你是活的。钱自己不会跑到医院去。”
除夕夜,厂里安排我值班。那年头春节值班是常事,年轻人没成家的优先排,反正我也没地方去,就接了。赵刚回家过年了,整个宿舍楼空荡荡的,走廊里只有我的脚步声在回响。远处县城里时不时传来鞭炮声,噼里啪啦响一阵又停了,空气里飘着一股淡淡的火药味。我坐在车间门口的水泥台阶上,身上裹着厂里发的棉大衣,手里端着一个搪瓷缸子泡的热茶,看着天上的星星发呆。过年嘛,万家团圆,难免觉得有点孤单。
正发着呆呢,院门口的铁门被人推开了,吱呀一声。我抬头一看,是建玲。她骑着孙大贵那辆破得掉漆的二八大杠,车后座上绑着一个用毛巾裹着的保温饭盒。她穿着一件红色碎花的棉袄,头上包着一条围巾,鼻头冻得通红,呼出的气在路灯下变成一团团白雾。她把车支好,拎着饭盒走过来,往我旁边的台阶上一坐,打开饭盒——里面是热气腾腾的饺子,一个个圆鼓鼓的,皮薄馅大,香味一下子就飘出来了。
“白菜猪肉馅的,”她说,从饭盒盖上的夹层里拿出一个小塑料袋,里面是醋和蒜末,“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我夹起一个饺子塞进嘴里,烫得嘶嘶吸气,可舍不得吐出来。那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饺子,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可每一口都是家的味道。建玲坐在旁边看着我吃,我夹了一个递到她嘴边,她咬了一口,嚼着嚼着忽然停下了。我问她怎么了,她低着头不看我,声音有点哽:“志国,我拖累你了。要不是我,你也不用大年三十一个人在这儿值班,连顿热乎饭都吃不上。你本来可以找别人,找那种没这么多破烂事的姑娘。”
我把筷子往饭盒上一搁,特别认真地看着她。雪花落在她的头发上,小小的白色颗粒在路灯下闪着细碎的光。我说:“建玲,你以后再说这种话,我真生气了。什么叫拖累?我陈志国自己有手有脚有脑子,我做的每一个选择都是自己愿意的。没人逼我。你弟弟的病,你爹的脾气,你家的窟窿,这些都不关你的事,不是你的错。你听见了没有?”
她看着我,嘴唇动了动,没说出话来。然后她轻轻把脑袋靠在了我的肩膀上,很轻很轻,像一片羽毛落下来。雪花越飘越大,从细碎的小颗粒变成了指甲盖大的雪片,纷纷扬扬地洒下来。我们两个坐在车间门口的台阶上,谁也没再说话,就那么安静地待着。远处的鞭炮声一阵一阵地响起来,十二点了,新的一年开始了。
我把她冰凉的手揣进我的棉大衣口袋里,口袋里的手是粗糙的、凉凉的、有薄茧的,可握住的时候,我觉得比什么金镯子银镯子都金贵。我在心里跟自己说,这个姑娘,我必须娶。谁来拦都不好使。不管孙大贵出多少幺蛾子,不管彩礼要我攒多久,不管前头还有多少坑等着我,我认了。
可过完年没几天,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出现了。她的到来,差点让我和建玲的事情翻了个个儿。
那是开春后的一个礼拜天,天还冷着,路边的杨树刚刚冒出嫩芽。我刚从省城批货回来,扛着一个蛇皮袋的服装进了宿舍,正准备理货,赵刚跑进来说门口有人找。他的表情很古怪,像是见了什么了不得的人物,说话都结巴了:“志、志国,你赶紧出去看看,大人物,开小轿、轿车来的!”那年头开小轿车是什么概念?全县城也没几辆,除了县长和几个大厂的厂长,一般人根本坐不上。我跟出去一看,厂门口停着一辆黑色的桑塔纳,车牌是省城的,车身擦得锃亮。车门一开,下来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穿着一件米色的风衣,料子一看就是高级货,熨得笔挺,脚上是一双黑皮鞋,擦得能照见人影。她戴着金丝眼镜,头发在脑后挽成一个发髻,一丝不乱,整个人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精干和冷淡,跟县城里那些穿花棉袄的家庭妇女完全不一样。她站在那辆桑塔纳旁边,像是在视察什么工作。
她看见我出来,摘下眼镜擦了擦镜片——那是老式的玳瑁框眼镜——重新戴上以后上下打量了我两眼,叫了一声:“小陈?”那语气说不上冷,但也绝谈不上热,是一种公事公办的职业口吻,像是在确认一个人的身份。我说您是?她伸出手跟我握了一下,手劲不轻不重,恰到好处,掌心干燥微凉。她说:“我是建玲的姑姑,孙大贵的姐姐,孙秀兰。”
我心里咯噔一下。建玲从来没跟我提过她还有个姑姑,更没说过这个姑姑是坐小轿车的人物。我把孙秀兰请进宿舍,赵刚识趣地出去了,还把门给带上了。我在宿舍里唯一的一张椅子上铺了件干净的工作服请她坐,她也没客气,坐下以后没有寒暄,开门见山地说:“我听说你和我侄女的事了。来龙去脉我都打听清楚了。我今天来,不是来感谢你的,也不是来骂你的,我是来劝你放手的。”
我端着搪瓷缸子给她倒水,水还没递到她手里就顿住了。我问她为什么。孙秀兰没有接水,而是把缸子放在桌上,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坐姿端正得像在参加什么会议。她看着我的眼神很直接,不躲不闪,说的每一句话都像是事先想好了、打过草稿的:“建玲那孩子命苦,我比谁都清楚。生在那个家里,摊上孙大贵那样的爹,从小没享过一天福。她是个好孩子,勤快、懂事、心眼好,可她爹不是个省油的灯。你娶了她,就等于娶了整个孙家。你以为你娶的是一个人,实际上你娶的是一个无底洞。孙大贵现在被辞退了,没有收入,刘婶没工作,建国要长期吃药,建芬还在上学。这些人的吃喝拉撒、看病吃药、上学读书,将来都得靠谁?都得靠你。你扛得住吗?你现在觉得扛得住,那是因为你还年轻,不知道这个担子有多重。十年以后呢?二十年以后呢?等你自己有了孩子,上有老下有小,那时候你后悔就晚了。”
她停顿了一下,从随身带的那个黑色公文包里掏出一个小笔记本,翻开来,上面密密麻麻记满了数字。她把本子推到我面前,用手指点着那些数字继续说:“我帮你算过账。建国的后续医疗费用,包括药费、复查费、营养费,保守估计每个月需要一百二十块。孙大贵和刘婶的生活费,就算他们省吃俭用,每个月至少也要八十块。建芬上学的费用,书本费学杂费,一年大概需要一百块,平均到每个月是八块。这些加起来,每个月你至少要多支出两百块。你一个月的工资才多少?四十五?五十?就算你将来涨工资,涨得再快也快不过这些开销。”
我沉默了好一会儿。她说的每一个数字都是扎扎实实的,没有夸大,也没有缩小,看得出她做了功课。孙秀兰这个女人,跟孙大贵简直不像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一个蛮横无理,一个冷静理性。但某种程度上,他们的本质是一样的——都习惯了掌控局面,只是手段不同。孙大贵用蛮力,孙秀兰用逻辑。
我承认,在她把那些数字摆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心里是发怵的。那些数字像一块块砖头,一块一块地摞在我心头,沉甸甸的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两百块,那是我现在月收入的整整五倍,就算加上摆摊挣的钱,也远远不够。可发怵归发怵,我没有动摇。因为我知道,她说的这些数字,建玲自己心里也清楚。她比谁都清楚这个家有多大的窟窿。可她还是选择了站在我这边。那天晚上她把奶奶的箱子交到我手上的时候,眼睛里没有对未来的恐惧,只有一种破釜沉舟的决绝。她不是在找一个能帮她填窟窿的人,她是在找一个人,让她有勇气自己填这个窟窿。
孙秀兰大概捕捉到了我沉默背后的东西,语气放软了一些。她把本子合上,收回公文包里,换了一种近乎推心置腹的语气:“小陈,我不是看不起你。恰恰相反,你做的这些事我都听王姨说了,我觉得你是个好小伙子,有担当。可就是因为你有担当,我才更怕你被我那个弟弟拖垮。我这辈子见过太多好人被无底洞拖死的事。我给你的建议是,你放手,建玲的事我来管。我给我弟弟在省城找了一份工作,在一家工厂看仓库,包吃住,一个月五十块。我会劝他带着全家搬过来。建玲留在县城也行,跟我去省城也行。我可以供她上夜校,学个技术,以后找个好人家,找个门当户对的。你不用觉得亏欠她,你已经帮她够多了。你帮她救了她弟弟的命,这份恩情,老孙家还不起,但你也算仁至义尽了。”
我听完,沉默了片刻,然后反问她一句:“孙姑,这事建玲知道吗?”孙秀兰顿了一下,端起搪瓷缸子抿了口水掩饰自己的不自然,说:“我还没跟她说。想先问问你的意思。”她这句话彻底暴露了她的底牌——她不是来征求我意见的,她是来策反我的。她先来搞定我,再回头去做建玲的工作。在她眼里,只要我退了,建玲就没得选了。
我把搪瓷缸子放回桌上,认认真真地跟她说:“姑,您是长辈,我敬您。您对建玲的关心是真心的,我信。但您说的这些,不管是搬家还是上夜校还是另找人家,都得建玲自己点头才算数。她今年二十岁了,不是两岁,她的事应该由她自己做主。她要是愿意跟您走,愿意去过您安排的那种日子,我二话不说,绝不拦着。她要是不愿意,谁也带不走她。不是我要带她走,是她自己不想被带走。”
孙秀兰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金丝眼镜后面的目光从审视变成了另一种东西——说不上是欣赏还是无奈,也许两者都有。然后她忽然笑了,不是那种客套的社交笑容,而是从嘴角翘起一个真实的弧度。她站起来,理了理风衣的领子,走到门口,转过身对我说:“你小子倒是有种。我那个弟弟要是有你一半的担当,老孙家也不至于过成现在这个样子。你比他强。”她说完就推开宿舍门走了,高跟鞋敲在厂区的水泥路上,哒哒哒的声音渐渐远去。
桑塔纳发动的声音从厂门口传来,然后一切归于安静。我坐在空荡荡的宿舍里,对着搪瓷缸子里没喝完的水发了很久的呆。孙秀兰说的话不是没道理,她算的账明明白白,甚至可以说她比我更清醒地看到了未来可能面临的困难。她不是坏人,她是真心实意地想帮建玲,只是她的方式带着她那个阶层特有的傲慢——她认为自己有能力替别人做更好的安排。可她不明白的是,建玲想要的从来就不是什么更好的安排,她只是想要一个被尊重的机会——被尊重为一个人,一个有权利选择自己生活的人。
晚上,我骑车去找建玲,把孙秀兰来找我的事一五一十全跟她说了。建玲正在院子里收晾了一天的衣服,一件一件地从铁丝上取下来叠好。听完以后,她把手里的衣服放下了,坐在院里的石墩上,沉默了很久。天已经全黑了,院子里只有灶房窗户透出来的一点灯光,打在她脸上,照出她抿紧的嘴唇和垂下的眼睫毛。然后她抬起头,看着我,问了一句让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话:“你想让我走吗?”
我说:“我不想。但我想让你自己选。如果你觉得跟姑姑走能过得更好,我不会拦你。”
她笑了,眼睛里泪光闪闪的,可嘴角是翘着的。她说:“我早就选过了。那天晚上你第一次来我家,我让你跑,你没跑。你不但没跑,你还又跑回来了。那时候我就知道我跑不掉了。不是跑不掉这个家,是跑不掉你这个人。”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久。初春的夜风还很凉,建玲从屋里拿了两件旧棉袄,一件披在自己身上,一件递给我。我们坐在院子里的石墩上,她跟我讲了她姑姑孙秀兰的事。原来孙秀兰当年是村里第一个考出去的女大学生,在省城读了三年师范,毕业后分到了省直机关单位,后来嫁了个同单位的干部,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她是老孙家唯一一个跳出农门的人,也是唯一一个试图把建玲也拉出去的人。很多年前,建玲刚上初中的时候,孙秀兰就提出要把建玲接到省城去读书,连学校都联系好了,是一所不错的寄宿中学。可孙大贵不同意,理由荒唐得令人窒息——女儿养大了是别人家的人,读那么多书干什么,都是替别人家培养的,还不如早点回家干活。孙秀兰为这事跟弟弟大吵了一架,姐弟俩当场翻脸,从那以后好几年没来往。现在弟弟落难了,孙秀兰想帮,可又不想直接出面——她太了解自己弟弟的脾气,知道她越主动孙大贵越抵触——所以才绕了个大弯子,先来找我。
我听完,心里对孙秀兰多了几分理解。说到底,她也是个被亲情扯着的人。她恨弟弟不争气,恨这个家重男轻女的愚昧,可她又放不下侄女的处境。她用的方式看似生硬,其实是她在机关单位养成的思维习惯——遇到问题先分析利弊,再制定方案,然后雷厉风行地执行。可她忽略了一个最关键的因素——人不是方案里的变量,人是有感情、有意志、有选择的。
我问建玲:“你想不想跟你姑姑走动走动?不一定跟她去省城,就是逢年过节见个面,打个电话,恢复一下联系。她毕竟是你的亲人,也是真心为你好的人。”建玲想了想,点了点头。她说小时候姑姑对她最好,每次回老家都给她带糖吃,带她去县城照相馆拍照。那张箱子里的黑白照片,就是姑姑带她去照的。
第二天,我陪建玲去镇上邮局给孙秀兰打了个电话。那时候打长途电话是件很隆重的事,要到邮局排队,填一张长话单,然后等着接线员帮你接通,通了以后还得大声说话,因为信号不好,声音又小又杂。建玲拿着话筒,手指绕着电话线,手心全是汗。电话接通了,那头传来孙秀兰的声音,建玲张了张嘴,轻轻地叫了一声“姑”。那个字从她嘴里出来,轻得像一片羽毛,可又重得像一块石头。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一会儿,我以为断线了,刚要问建玲怎么回事,那头忽然传来压抑的哭声。那个在办公室里雷厉风行的女干部,在听到侄女喊她一声“姑”的时候,哭得像个孩子。她在电话里说:“建玲,姑对不起你,这些年姑没管你。”建玲说:“姑,没事的,我现在挺好的。”她看了我一眼,又补了一句,“真的挺好的。”
打完电话出来,建玲的眼睛红红的,但整个人看起来比进去的时候轻松了很多。有些话憋在心里憋了太多年,说出来了,哪怕是哭着说出来的,心里也舒坦了。回村的土路上,路边的小麦已经开始返青了,绿油油的一片。建玲走在前面,脚步比平时轻快,偶尔还弯腰摘一朵路边不知名的野花,插在自行车的车把上。
日子继续往前走。春天的脚步踏踏实实地来了,桃花开了,柳絮飘了,空气里弥漫着泥土翻新的气息。建国的身体一天天好起来,虽然还得定期复查、长期吃药,但脸上终于有了血色,嘴唇也不再是以前那种吓人的紫色。这孩子性格开朗了不少,不再像以前那么沉默寡言,放了学就帮着家里喂鸡拾柴,有时候还跑到县城来帮我和赵刚看摊子。赵刚逗他说,你以后考大学考到省城去,学费让你姐夫出。建国想都没想就指着我说:“我姐和我姐夫说了,只要我考得上,他们就供。”钱勇在旁边哈哈大笑,说这孩子不拿自己当外人,是块好料。
孙大贵还是那副样子,喝醉了就拍桌子骂人,清醒的时候又唉声叹气谁也不理。但他去建玲屋门口骂人的次数少了,有几次喝醉了,他坐在堂屋门槛上,一个人对着空荡荡的院子咕咕哝哝地说些什么,听不太清,只有只言片语飘过来——“老了”“不中用了”“连闺女都管不了”——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跟空气吵架。刘婶偷偷跟我说,他现在知道建玲手里有钱、有我这个靠山,不太敢像以前那么欺负她了。他这个人欺软怕硬了一辈子,在粮站的时候对领导点头哈腰,回家对老婆孩子颐指气使。现在发现女儿硬气起来了,他反倒怂了。
刘婶看我的眼神越来越温和,有时候做了好吃的——蒸了白面馒头或者炖了萝卜排骨汤——会让建玲装一饭盒给我送到厂里去。有一回她趁建玲不在,拉着我的手,眼圈红红地说:“小陈,婶子以前干的那些事,你别往心里去。婶子是被逼急了,建国那时候等着救命,婶子实在是没办法了。”我说婶子您别说了,过去的事就过去了,以后咱往前看。她擦了擦眼睛,用力点了点头,说建玲跟了你是她的福气,老孙家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我以为日子就这么慢慢熬,熬着熬着总能熬出头。可孙大贵又搞出了新的名堂。这人骨子里那股不安分的劲头,好像永远也磨不掉。
那天下午我下班回来,一身机油味还没洗,传达室老周头又喊住我,一脸为难——比上次还要为难——支支吾吾地说:“小陈啊,又有人找你。”我问他谁啊,他叹了口气,说:“还是老孙家的。不过这回不是上次那个拄拐棍的,是个男的,看着挺体面的,穿着白衬衫戴着眼镜。”我心里纳闷,老孙家还有体面人?
走到厂门口一看,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站在大杨树下,白衬衫扎在裤腰里,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手里拿着一个公文包,样子斯斯文文的,像个教书先生或者机关干部。他看见我,主动迎上来,伸出手,笑容客客气气的:“你好,我姓郑,是建玲的表舅。她爹孙大贵是我表姐夫。”我跟他握了手,心里犯嘀咕,这又是哪路神仙?老孙家的亲戚怎么一个接一个地往外冒?
郑表舅不像孙大贵那么蛮横,也不像孙秀兰那么冷清。他说话客客气气的,带着一股子见过世面的从容,约我到厂门口的小饭馆吃饭。那是县城唯一一家像样的饭馆,叫“东风饭店”,菜价比食堂贵不少,平时只有干部和谈生意的才去。他点了三个菜一个汤——鱼香肉丝、红烧排骨、凉拌黄瓜、鸡蛋汤——还开了一瓶啤酒,给我也倒了一杯。酒过三巡,他才把来的目的说出来。他不是来当说客的,也不是来反对的,他是来递消息的。
“小陈,我跟你说个事,”郑表舅放下筷子,左右看了看饭馆里的其他食客,确认没有熟人,才压低声音说,“孙大贵最近在镇上放出话了,说要把建玲许给县城西头五金店的王家老二。王家你该知道吧?就是老街那家‘王记五金’,开了好几十年了。”
我手里的筷子差点掉了,脑子里嗡的一声。王家五金店我知道,县城的老人儿谁不知道?王家老二是出了名的浪荡子,仗着家里有钱,吃喝嫖赌样样都沾。他离过一回婚,老婆就是因为受不了他三天两头往外头跑,扔下孩子回了娘家。现在他带着个三岁的娃,正满世界找人接盘。孙大贵要把建玲许给这种人?这不是嫁闺女,这是把闺女往火坑里推!
我压着火气问:“这事建玲知道吗?”
郑表舅摇摇头,夹了一块排骨慢慢嚼着,说:“应该还不知道。我也是前几天回镇上走亲戚,听人说的。王家老二最近经常往你们孙家庄跑,带这带那的,又是烟又是酒,还请孙大贵去镇上喝酒。我看大贵那意思,是觉得小陈你彩礼给得不够痛快,想换个出价更高的买家。王家开五金店的,家底厚,王家老二放出话了,彩礼出八百,现钱。”
八百块,比我承诺的三年一千块痛快多了,是现钱,不用等三年。孙大贵这种人,只看眼前利益,哪里会管王家老二是什么人品。在他眼里,闺女嫁给谁都是嫁,嫁个有钱的还能多要点彩礼,何乐而不为。至于闺女嫁过去以后会不会挨打受骂、会不会给人当后妈、会不会一辈子不幸福——这些不在他的计算范围之内。
郑表舅见我脸色铁青,叹了口气说:“我就知道你会是这个反应。我跟你说实话吧,我是站在建玲这边的。我跟她姑孙秀兰一直有联系,秀兰姐跟我说过你的事,说你是个靠谱的小伙子。我就看不惯孙大贵这么糟践建玲,那孩子命已经够苦了,再嫁到王家去,这辈子就真完了。王家老二那个人,打老婆是出了名的,他前妻就是被他打跑的。所以我专门跑这一趟来告诉你,你得赶紧想办法。”
那天晚上我回宿舍以后,坐在床沿上整整一夜没合眼。赵刚的呼噜声震天响,我充耳不闻,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不能让建玲嫁给王家老二。死都不能。
天快亮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这个决定可能有些冲动,但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等不了了,建玲也等不了了。我起身洗了把冷水脸,对着镜子把胡茬刮干净,换了一件最干净的衬衫,然后骑车去了邮局,给我家里打了个电话。
接电话的是我妈,听到我的声音还挺高兴,说正准备给我寄咸菜呢。我深吸了一口气,把电话线绕在手指上,把建玲的事从头到尾跟我妈说了。从相亲那天晚上的离奇安排,到建玲弟弟的心脏病,到建玲把奶奶的遗物交给我,到她爹孙大贵怎么为难我,到现在她爹又要把她许给别人。我说得很慢,尽量把每个细节都说清楚。电话那头安静了很长时间,我一度以为断线了,喂了好几声。然后我妈的声音响了起来,她没有哭,也没有骂我,只是很平静地说了一句让我鼻子发酸的话:“志国,你做得对。这个姑娘,咱家要了。”
然后我爹接过电话,我爹平时话少,接电话更是惜字如金,通常三句话就挂。那天他也只说了四个字,但就是这四个字让我差点当着邮局那么多人的面掉眼泪——“带回来吧。”
我挂了电话,站在邮局门口的马路边上,看着清晨的县城慢慢苏醒。街上的早点摊已经出摊了,蒸笼冒着白汽,卖油条的在大铁锅里翻着金黄色的面团,空气里飘着豆浆和油条的香味。街上的人越来越多,骑自行车的、步行的、挑着担子的,新的一天开始了。我站在人来人往的街边,仰头看着淡蓝色的天空,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带她走,带她离开那个把她当商品一样交易的家。
我请了半天假,骑车去了孙家庄。这一路上我的心情跟以前任何一次都不一样。以前是去帮忙、去解决问题、去委曲求全,今天不一样,今天是去接人。孙大贵不在家——郑表舅说得没错,他最近天天往镇上跑,跟王家的人喝酒吃饭。院子里只有刘婶在喂鸡,建玲坐在堂屋门槛上择韭菜,身边放着一个竹篮子。看见我进来,建玲抬头看了我一眼,我注意到她的眼圈是红的,像是刚才哭过。我问她怎么了,她摇摇头不肯说,手底下的动作却停了,就那么捏着一把韭菜,愣愣地坐在那里。
刘婶看见我,表情有点古怪,招呼了一声就端着鸡食盆去了后院,把空间留给了我们。我走过去,在建玲面前蹲下来,把她手里的韭菜拿开放回竹篮里,然后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很凉,指腹上的茧子硬硬的,手心湿漉漉的,全是汗。
我说:“建玲,跟我走。”
她愣住了,睫毛颤了颤,好像没听懂我在说什么。
我说:“别在这个家待了。跟我回我家。我跟我爹妈说了,他们答应了。我爹说,带回来吧。你什么都不用带,人跟我走就行。衣服鞋子,以后慢慢再买。”
建玲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不是无声无息的那种,而是压抑着的、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呜咽。她用手背捂住嘴,肩膀剧烈地抖动。她摇着头说不行,说她走了弟弟妹妹怎么办,说她爹会闹到我家里去,说我爹妈清清白白一辈子会受牵连。她说了很多个“不行”,每一个“不行”后面都跟着一个理由。可我知道,这些理由都是替别人想的,没有一个是为了她自己。
我蹲在她面前,握住她的手不放,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我说:“你听着。建国现在身体好多了,能自己照顾自己。建芬十五了,不是小孩子了,她会照顾自己也会照顾这个家。你爹要闹,让他来闹。我不怕他闹,我爹说了,我妈对付不讲理的人有一套。我家不是龙潭虎穴,是能让你踏踏实实吃饭睡觉的地方。”
她还在摇头,眼泪甩得到处都是:“可是我爹……你不了解他,他真的什么都干得出来……”
“建玲,”我打断她,声音很轻,但很稳,“我就问你一句,你愿不愿意?”
她看着我的眼睛,那双被泪水洗过的眼睛,我清清楚楚地看到里面有很多种情绪在打架——恐惧、愧疚、犹豫、不舍——但最后,所有这些都被一种更强大的东西压了下去。那是一种破土而出的、不管不顾的、像春天野草一样旺盛的生命力。她用力地点了点头,嘴唇哆嗦着,说了句“我愿意”。
那一刻,我觉得天都亮了。
我让建玲去收拾东西,她说没什么好收拾的,就两件换洗衣服和那对银镯子。她把衣服装在一个旧布包里,把银镯子套在手腕上,把奶奶的照片夹在一个小本子里放进了布包。刘婶从后院回来,看见建玲手里拎着布包,大概明白了什么。她的眼圈一下子红了,嘴巴张了好几次,最后走到建玲面前,把自己的私房钱——皱巴巴的一沓毛票,大概有二十多块——塞进建玲手里,说:“走吧。你爹那边,我来对付。”建玲叫了一声妈,两个人抱在一起哭了好一阵子。建芬和建国也从屋里出来了,建芬哭着说姐你要好好的,建国攥着拳头说姐,等我长大了考到县城去,天天去看你。
我推着自行车,建玲坐在后座上,一只手拎着布包,一只手紧紧攥着我的衣角。她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生活了二十年的院子——斑驳的土墙,爬满丝瓜藤的棚架,鸡圈里咕咕叫的母鸡,门框上她小时候刻的身高线——然后转回头,不再看了。她的手指攥着我的衣角攥得发白,我知道她在忍,忍着不让自己哭出声来。我把车骑得稳稳当当的,土路两边的麦子已经拔节了,绿油油的一眼望不到头。风吹过来是暖的,有青草和泥土的味道,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二十里路,我骑了将近一个小时,骑得不快,因为后座上坐着我这辈子最珍贵的人。
到了我家门口,我妈已经在院门口等着了。后来我才知道,我妈挂了电话以后就没闲着,先是把我那间屋子从里到外打扫了一遍,换上了新洗的床单被罩,然后去菜市场买了肉买了菜,张罗了一桌子饭。她系着那条穿了好多年的蓝布围裙,手里还拿着锅铲,站在院门口张望。看见我自行车后座上坐着个姑娘,她先是一愣,然后快步迎上来,推开我,一把拉起建玲的手,上下打量了好几眼,笑着说:“这就是建玲吧?比照片上还俊。快进来快进来,饭都做好了。”
建玲红着脸喊了声婶子,声音小得跟蚊子似的。我妈拉着她的手就没松开,直接给拽进了屋里,一边走一边说:“路上累了吧?渴不渴?先喝口水。饿了吧?我炖了鸡汤,你叔一大早就去菜市场挑的老母鸡。”我妈就是这种人,天生一副热心肠,能把一块冰都捂化了。
我爹坐在堂屋里看报纸,听见人进来了,把老花镜摘下来搁在报纸上,站起来点了点头,说了句“来了就好”。就这么简简单单四个字,没有多余的寒暄,没有审视的目光,就像是在迎接一个本来就属于这个家的人。可建玲听到这四个字,眼圈一下子就红了,比刚才在院子里哭得还厉害。我知道她为什么会哭。在她自己家,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这么温和的话。她爹说的话是命令和辱骂,她妈说的话是安排和叹息,她听到的所有话都跟责任和义务有关。而“来了就好”这四个字,是一个家的门对一个疲惫的人敞开了。
饭桌上,我妈一个劲儿给建玲夹菜,碗里堆得冒尖——红烧肉的、糖醋排骨的、炒鸡蛋的、炖豆腐的,全是硬菜。建玲端着碗,低着头,筷子拿在手里半天不动。我妈以为她不好意思,就笑着说:“闺女,别拘着,就当自己家。到了这儿就跟到自己家一样。”建玲嗯了一声,夹起一块红烧肉往嘴里送。我妈做的红烧肉是一绝,五花三层肥而不腻,糖色炒得恰到好处。建玲嚼着嚼着,眼泪又下来了,一颗一颗地砸在碗里的米饭上。我妈慌了,赶紧拿毛巾给她擦脸,问她是不是菜不合胃口,是不是太咸了。建玲摇摇头,哽咽着说:“婶子,我好久没吃过这么踏实的饭了。”
就这一句话,我妈的眼圈也红了。她伸手把建玲搂进怀里,拍着她的后背,像哄小孩子一样说:“傻丫头,以后天天吃,顿顿吃,想吃啥婶子给你做啥。”
吃完饭,我妈把客房收拾出来给建玲住。说是客房,其实就是我姐出嫁前住的那间屋子,我姐嫁到邻县以后就一直空着,平时放些杂物。我妈花了一下午的工夫把它收拾出来了——被褥全是新的,枕巾上绣着鸳鸯,窗帘是新换的碎花布,窗台上还插了一瓶塑料花。建玲站在房间门口,看着铺得整整齐齐的床,又看看我妈,嘴唇哆嗦了好几下,叫了声“婶子”,后面的声音就噎在嗓子眼里了。我妈拍了拍她的手,说:“好好睡一觉,明天的事明天再说。天塌下来有我们呢。”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竖着耳朵听隔壁的动静。什么也没听见,没有哭声,没有叹息,建玲大概也睡不着,但她至少不用再害怕半夜有人站在门外偷听了。到了后半夜,我听见堂屋里有轻微的脚步声,像猫踩在地上一样轻。然后我房间的门被轻轻敲了两下,指节叩在木门上的声音很轻很克制。我翻身起来开门,建玲站在门外,穿着我妈给她找的一件旧睡衣——是我姐的,稍微大了点,袖口挽了两道。月光从堂屋的天窗照下来,照在她脸上,她的眼睛亮晶晶的,不是泪光,是一种我从没见过的东西,好像是平静,又好像是对某种美好事物的不敢置信。
她没进我房间,就那么站在门口,背着月光,轻轻说了一句:“志国,你爹妈是好人。”我说:“也是你爹妈。”她愣了一下,那对亮晶晶的眼睛眨了眨,然后她笑了。那是我见过她笑得最舒展的一次,没有负担,没有恐惧,没有小心翼翼,干干净净的,像大雨过后放晴的天空。她没再说什么,转身回了自己房间,脚步轻快得像一只终于落了地的鸟。
第二天一早,我去了趟厂里,把能请的假全请了。吴厂长听我说要请长假去办结婚的事,先是愣了愣,然后从抽屉里掏出一个红包塞我手里,说:“你小子,闷声不响的就要结婚了。拿着,我随份子。”我推辞不过收下了,拆开一看,里面是二十块钱。我鼻子又酸了一回,这已经是我一个月工资的一小半了。吴厂长说别嫌少,等你办事那天我带着车间的人去喝喜酒。我说厂长您放心,酒管够。
接下来的事情比我想象中顺利。我妈陪着建玲去镇上开了介绍信,那时候结婚必须得有单位或者街道的介绍信,建玲的户口还在孙家庄,我妈不知道找了什么关系——后来才知道是王姨帮忙找的人——好歹把介绍信开出来了。然后去县照相馆拍了结婚证照片,建玲穿着我妈年轻时的一件的确良碎花衬衣,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别了一个黑色的小发卡。摄影师让她笑一笑,她笑得有点紧张,但特别好看,嘴角的弧度刚刚好。我站在她旁边,穿着一件新买的白色短袖衬衫,领口系得板板正正,两个人挨在一起,看起来还挺般配。照片洗出来,建玲拿着看了很久,小心翼翼地夹进那个小本子里,和奶奶的照片放在一起。
领证那天,民政局在县政府大院里,是一间不大的办公室,门口挂着“婚姻登记处”的木头牌子。办了手续,工作人员往结婚证上盖了钢印,红皮金字,崭新崭新的,还带着油墨的味道。从民政局出来,建玲站在门口的台阶上,把结婚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那个年代的结婚证跟奖状差不多,里面贴着我们的照片,盖着鲜红的大印——然后小心翼翼地收进包里,用手按了按包口,好像怕它自己跑了似的。她抬起头看着我,阳光照在她脸上,她的眼睛眯起来,说了一句:“陈志国,以后你就是我丈夫了。”那语气很郑重,像是在宣读一项重要文件。我笑着说:“那你就是我媳妇了。”她脸一红,别过头去不看我,可嘴角是翘着的,压都压不下去。
然而,消息传到孙大贵耳朵里,只用了三天。
第四天上午,我正在车间里干活,天气热,车间里的风扇呼呼地转,我满头大汗地拧着螺丝。赵刚忽然跑进来,脸色大变,声音都在发抖:“志国,出大事了!你老丈人带了一车人堵厂门口了!少说有六七个!”我放下扳手就往外跑。到了厂门口一看,好家伙,孙大贵带了五六个膀大腰圆的人,都是镇上他以前的酒肉朋友,一个个抄着手站在厂门口的铁栅栏外面,气势汹汹。为首的那个我认识,外号叫“铁头”,在镇上开了个小饭馆,以前跟孙大贵一起在粮站扛过麻袋,据说年轻时打群架被拘留过。孙大贵拄着他的竹拐棍站在最前面,腰板比上次见我的时候挺得还直,旁边有人给他撑着场面呢。
看见我出来,孙大贵指着我鼻子就开始骂,声音大得半条街都能听见:“陈志国!你把我闺女拐跑了!你还有没有王法了!我告诉你,我今天就是来要人的!把我闺女交出来!”厂门口围了一大圈人,里三层外三层——有厂里的工友,有家属院的住户,还有路过停下来看热闹的行人。我站在人群中间,被人指指点点,有人交头接耳,有人幸灾乐祸。赵刚气得脸都红了,挽起袖子就要上去理论,被我一把拽住了。
我走到孙大贵面前,四周的嘈杂声忽然安静了一些。我叫了声“孙叔”,声音不大但很稳。孙大贵根本不听,唾沫星子喷到我脸上:“别叫我叔!我没你这样的女婿!我告诉你陈志国,你把我闺女交出来,这事还有商量。你要是不交,我今天就坐在这儿不走,让所有人都看看你是个什么玩意儿!”他身后那个铁头也跟着起哄,说什么“现在年轻人太不像话了”“拐带妇女是犯法的”。
工友们议论纷纷,有的替我着急,有的幸灾乐祸。我心里却出奇地平静。昨天晚上我就想到了会有这一天,我已经做好了准备。我深吸一口气,从贴身的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用红布包着的——当着所有人的面打开,举到了孙大贵面前。
是结婚证。红皮金字,崭新崭新的,上面盖着鲜红的县政府钢印。
全场安静了大概有两三秒钟。孙大贵愣住了,眼睛瞪得像铜铃。他身后那几个壮汉也面面相觑,显然没料到这一出。我举着结婚证,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孙叔,我跟建玲已经是合法夫妻了,国家承认的,法律保护的。您要是来看闺女的,我欢迎,我请您进屋喝杯水。您要是来闹事的,那是扰乱公共秩序。厂保卫科已经通知了派出所,再过十分钟就有人来了。”
孙大贵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来。就在这时候,人群外面传来了一个声音——“让一让,让一让。”我妈挤了进来,她身后跟着建玲。建玲穿着那件的确良碎花衬衣,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脸上比在娘家的时候有血色多了。她走到孙大贵面前,父女俩面对面站着,一个怒目圆睁,一个平静如水。
建玲叫了一声“爹”,声音不大但很稳,没有哀求,没有恐惧。她说:“爹,我跟志国是自愿的。他没拐我,没骗我,是我自己愿意的。您要是还认我这个闺女,今天就别闹了,回去好好过日子。您要是不认也没关系,逢年过节该我尽的孝我一样不会少。但您要是想打人——”她停顿了一下,往前站了一步,把自己挡在了我和孙大贵之间,“您就先打我。”
她从我妈手里接过一个搪瓷缸子,里面是白开水——不是什么酒,就是普通的白开水。她端着缸子,双手举到孙大贵面前,那个动作带着一种近乎仪式感的庄重。她说:“爹,喝了这杯水,咱们还是一家人。”
孙大贵看着建玲,又看看那缸子白开水,脸上横肉抖了几抖。他能打闺女,能骂闺女,能在家里砸东西摔碗,但他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打。他也要脸,他也知道打人是犯法的,尤其是当着这么多目击者。他身后的铁头拉了拉他的袖子,小声说了句“老孙,算了吧,人家有证”,然后往后缩了缩。孙大贵脸上的表情在几秒钟之内变了好几次——从暴怒到不甘,从不甘到憋屈,从憋屈到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他一把夺过建玲手里的缸子,仰头咕咚咕咚灌了几口水,然后把缸子往地上一摔,搪瓷缸子在水泥地上蹦了两下滚到一边去了。他转身就走,竹拐棍敲在地上咚咚响。那几个壮汉也跟着灰溜溜地散了。
围观的人群发出一阵如释重负的哄笑声。赵刚带头鼓起掌来,几个工友也跟着起哄。建玲站在那里,看着孙大贵一瘸一拐远去的背影,脸上的表情从平静变成了一种深沉的悲伤。她的眼泪无声地往下滑,一颗接一颗地砸在地上。我妈赶紧上去搂住她,连声说:“没事了没事了,孩子,都过去了,回家了。”
可我心里清楚,事情并没有完全过去。孙大贵走是走了,可他临走的那个眼神——怨恨里带着不甘,不甘里带着某种深藏着的、连他自己都不愿意承认的东西——让我知道,这事没那么容易完。不过没关系,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只要有建玲在身边,我什么都不怕。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过得很紧凑。我跟建玲住在我家那个小院子里,每天早出晚归。建玲很快就融入了我家的生活,她勤快,什么活都抢着干,我妈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逢人就说我家志国娶了个好媳妇。建玲也终于有了笑脸,不再是以前那种小心翼翼的、时刻准备挨骂的状态,而是真正放松下来的那种舒展。有时候我下班回家,会看见她跟我妈坐在院子里一边剥毛豆一边聊天,聊的是什么我不知道,但远远能听见两个人的笑声。
赵刚也终于下定决心跟着我一起干了。我们把服装生意从夜市小摊升级了一下,在县城老街租了一个门面,虽然只有十来平方米,但好歹不用再蹬三轮车满街跑了。钱勇负责省城的货源,我负责县城门店的日常经营,赵刚负责跑周边乡镇的批发业务。三个人分工明确,互相配合,生意一天比一天好。水洗棉的裤子尤其好卖,我们打出了自己的招牌,叫“玲志服装店”——取了我和建玲名字里各一个字。建玲也来店里帮忙,她手巧,学了几天就能上缝纫机,裤脚改得比老裁缝还稳,顾客都夸改得好。
建国那孩子变化最大。他的身体越来越好了,药量减了一半,脸蛋终于有了肉,不再是以前那种让人心疼的尖下巴。他放了学就来我们店里帮忙,整理货架、打扫卫生、跑腿买东西,干完活就趴在柜台上写作业。他的学习成绩一直不错,尤其是数理化,每次考试都在班里前三。有一次他偷偷跟我说,他想考省城的医科大学,以后当心外科医生,专门给像他一样的心脏病小孩做手术。我说行,你好好念书,学费姐夫给你攒着。他摇了摇头,把小本子掏出来给我看——那本记得密密麻麻的账本,每一笔都记得清清楚楚。他说:“等我当了医生,挣了钱,连本带利还你。”我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没说话。这孩子心里有数,这就够了。
然而,日子刚走上正轨,又出事了。有人举报我在外面搞投机倒把,工作时间干私活,说我在老街开了服装店,违反了工厂的规章制度。举报信是匿名的,直接寄到了厂里的纪检办公室。吴厂长把我叫到办公室,关上门,表情很严肃,把举报信推到我面前。信是手写的,字迹潦草,但我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歪歪扭扭的笔画,跟建国账本上记的那些完全不同,倒跟孙大贵上次在我面前签字时露出来的笔迹有几分相似。我心里咯噔一下,又是他。这个人,明的不行就来暗的,他不把我搞臭是绝不会罢休的。
吴厂长靠在椅背上,摘下老花镜,捏了捏鼻梁。办公室里很安静,只有墙上挂钟的滴答声。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语气不像是训斥,倒像是在跟一个晚辈谈心:“小陈,我理解你的难处。你的情况,赵刚之前跟我提过。你帮媳妇娘家填窟窿的事,我也听说了一些。但你是厂里的班组长,是厂里重点培养的年轻骨干,身份不一样。现在有人举报你,这件事要是捅到上面去,就不是我能说了算的了。县里工业局要是介入调查,你的班组长可能保不住,甚至……”他没把话说完,但意思已经很明确了。
我心里凉了半截,手心全是汗。这份工作是我全部底气的来源,没有它,别说攒彩礼了,连我自己吃饭都成问题。我问他:“厂长,您的意思是让我把服装店关了?”
吴厂长摆了摆手,站起来走到窗户边,背对着我,看着窗外厂区的水泥路和大杨树。他的背影在午后的阳光里显得有几分疲惫。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转过身来,看着我,压低了声音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没让你干什么,也没让你不干什么。我就是提醒你,做事情要低调,不要让工厂和个体户这两件事搅在一起。另外——”他顿了顿,重新坐回椅子上,拿起桌上的钢笔在信纸上写了几个字,把纸撕下来递给我,“县里最近在搞街道企业试点,鼓励个人承包街道办的集体企业。这是正常合法的经商渠道,跟你在夜市摆地摊完全是两码事。你要是有做生意的头脑,可以关注一下这个政策。”
我愣了一下,低头看那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地址和一个人名——县城关街道办,李主任。
我猛地反应过来——吴厂长这不是在批评我,这是在给我指路。他是领导,不能明说“我支持你做生意”,但他的意思已经再清楚不过了。他心里跟明镜似的,知道举报信是恶意中伤,也知道我确实需要挣钱,所以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给我指了一条最安全的路。我心里一热,站起来给吴厂长鞠了一躬,说:“厂长,谢谢您。您放心,我绝不会给厂里抹黑。”吴厂长重新戴上老花镜,拿起桌上的文件,头也不抬地挥了挥手:“去吧,好好干。”
从厂长办公室出来,我一分钟都没耽搁,直接骑车去了城关街道办。街道办在县政府旁边的一条巷子里,是一个不起眼的小院子,门口挂着白底黑字的木头牌子。我找到了纸条上的李主任,那是个五十来岁的大叔,头发花白,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中山装,说话慢条斯理的。我跟他说了我的情况,说我想承包一个街道办的服装加工点,合法经营,给街道创收。李主任听完,不紧不慢地从抽屉里拿出一沓文件,说县里确实有这个政策,鼓励个人承包街道集体企业,但需要符合几个条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合法的资金来源,有一定的技术能力,还要有至少两个街道居民的推荐。
我马上想到了赵刚和钱勇。我们三个人凑一凑,经营场所已经有了——老街那个店面虽然小但能用,稍微扩大一下就能当加工点;资金我们三个人各出一部分,加上门店这几个月的利润,启动资金完全够;技术能力更没问题,我自己是机械厂的,赵刚是铣工,钱勇做服装生意多年懂行,建玲又会缝纫,人手也够。至于两个街道居民的推荐,我妈找到了居委会的两位老大妈帮忙写了推荐信。前后跑了两个多星期,李主任终于批了。手续办下来那天,我拿着那张盖着街道办大红公章的批准文件,站在街道办门口,仰头看着蓝天,觉得整个世界都敞亮了。
我把这个好消息第一个告诉了建玲。她正在门店里熨衣服,蒸汽熨斗发出嘶嘶的声音。听完我说的话,她把熨斗放下,转过身来看着我,眼睛亮晶晶的。她说:“那以后你就不用偷偷摸摸的了。”我说:“对,以后都是合法的,谁敢举报也没用。”她笑了,伸手拍了拍我肩膀上的线头,那个动作很自然,像是我俩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
有了街道企业这个身份,我们的生意进入了快车道。加工点从小作坊做起,先是三个人——我、建玲和赵刚——后来又招了两个人,一个负责裁剪,一个负责熨烫。我们专做水洗棉成衣,款式是钱勇从省城带回来的最新样式,品质比夜市上那些大路货好得多,价格又比国营商店便宜,很快就打开了销路。不光是夜市上的散客来买,周边几个乡镇的小商贩也开始来批货,每次一来就是几十件几十件地拿。到八七年底一算账,加工点的净利润比门店还高,我们三个合伙人的月收入都超过了三位数。一百多块钱,在当年是很不得了的数字,比厂长的工资还高。
有了稳定的收入,我的底气也足了。我开始重新规划跟孙大贵之间的那个一千块彩礼的约定。我不打算赖账,我答应过的就一定会做到,哪怕孙大贵事后还搞了那么多小动作。但我不再像以前那样焦虑了,因为我知道这笔钱我拿得出来,不用再苦熬三年,也许一年半就能还清。
然而,就在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走的时候,孙大贵又出现了。不过这一次,他的出场方式跟以前任何一次都不一样。
那是八八年春天的一个傍晚,建玲怀孕四个月了,肚子刚刚显怀,穿着我妈给她做的一件宽松的碎花罩衫。我正在院子里给建玲削苹果——她害口,特别想吃酸的东西,我妈特意托人从省城带回来的红富士——院门被人轻轻推开了。不是那种用脚踹开的、气势汹汹的推法,而是小心翼翼地、甚至有点犹豫地推了一下,门轴轻轻吱呀了一声。
进来的是孙大贵。他拄着那根竹拐棍,但整个人看起来比一年前苍老了很多。头发白了大半,脸上皱纹更深了,身上的衣服虽然干净但明显是旧的,袖口磨得起了毛边。他站在院门口,手扶着门框,没有往里走,就那么站在门槛外面,像是怕踩脏了院子里的地。
建玲看见她爹,手里的苹果掉在了地上。我也站了起来,下意识地挡在建玲面前。孙大贵看见这个动作,眼神黯淡了一下,但什么都没说。他只是举了举手里拎着的东西——一个用旧报纸包着的包,上面渗出油渍,看起来像是吃的。他说:“你妈让我送点东西来。说建玲怀孕了,得补补。”
建玲从我身后走了出来。她看着她爹,沉默了好几秒钟,然后走过去,从孙大贵手里接过了那个报纸包。拆开一看,里面是一只宰好洗净的老母鸡,还有一小袋红枣,几块阿胶。这些东西在当年可不便宜,老母鸡是家里下蛋的,红枣和阿胶得去镇上药铺买。孙大贵这样一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提着这些东西上门,等于是用他自己的方式在说对不起。
建玲把东西放在灶房的案板上,转身回来,走到孙大贵面前,轻轻叫了一声“爹”。就这一个字,孙大贵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他赶紧别过头去,假装咳嗽了几声,声音闷闷地说:“天还冷着,多穿点。孕妇不能着凉。”说完转身就走,竹拐棍敲在水泥路上,声音一下一下的,越来越远。他走路的姿势比以前更蹒跚了,腰弯得更厉害,整个人像一棵被风刮歪了的老树。
建玲站在院子里,手里攥着那袋红枣,看着孙大贵的背影消失在巷口。我走过去,把她搂进怀里,感觉到她的肩膀在抖。她没哭出声,就那么咬着嘴唇,眼泪一颗一颗地往下掉,砸在我手背上,热热的。我知道,她等这一天等了太久了。不是等她爹送一只鸡、送一袋枣,而是在等她爹把她当一个人看。这一天,终于来了。
从那以后,孙大贵一个月会来一两次,每次都待不长,有时候是送点菜,有时候是送点鸡蛋,有时候什么都不送,就来看看建玲,坐个十来分钟就走。他跟我的交流还是很少,坐下以后基本上就是沉默,偶尔蹦出几句“今天天气不错”“路上人挺多”之类的话。建玲也不戳破,该倒水倒水,该留饭留饭。父女俩的关系就这么一点一点地、极其缓慢地修复着。像一面摔碎了的镜子,不可能再恢复如初,但至少碎片被捡起来了,不再扎人了。
我后来听刘婶说,孙大贵戒酒了。不是渐渐少喝,是一下子戒的,把家里藏的酒全倒进了茅坑里。他找了一份给镇上粮店送货的活,骑着三轮车,一天两趟,一个月挣三十块钱。虽然不多,但他能干得动了,腰伤好了大半。刘婶说他现在话特别少,回家就是吃饭睡觉,再也不骂人了。有时候一个人坐在门槛上抽旱烟,一抽就是半天,不知道在想什么。
孩子出生的时候是八月底,盛夏刚过,秋老虎正猛。建玲疼了整整六个小时,从半夜一直疼到天亮。我在产房外面的走廊里来回走,把水泥地都快磨出印子了。我妈让我坐下等,我坐不住,一屁股坐下去又弹起来,心跳得跟擂鼓似的。脑子里全是乱七八糟的念头——建玲会不会有事?孩子会不会有问题?以前建国出生的时候有心脏病,这个孩子会不会也……我不敢往下想,只能一圈一圈地走。
直到听见里面传来一声响亮的啼哭,中气十足,嗓门大得连走廊另一头的人都听到了,我才觉得腿软了,靠着墙根慢慢滑坐下去,浑身的力气一下子被抽空了。护士推门出来,笑眯眯地说:“男孩,七斤二两,母子平安。”我蹲在地上,双手捂着脸,哭得像个傻子。那是一种劫后余生的、纯粹的、没有任何杂质的喜悦,比我人生中任何一个时刻都强烈。
孩子抱出来的时候,红红的,皱巴巴的,挥舞着小拳头,哭得惊天动地。我小心翼翼地接过来,那个软软的小东西在我怀里扭来扭去,我笨拙地调整姿势,生怕把他弄疼了。他的小脸皱在一起,看不出像谁,但我看着看着就觉得他是这世上最好看的小人儿。建玲虚弱地躺在产床上,脸色苍白,头发被汗水浸透了贴在额头上,可她看见我抱着孩子手足无措的样子,笑了。那个笑容,比产房外面八月正午的阳光还要灿烂。
我爹给孩子取的名字,叫陈念安。念,是念着大家的好,念着这一路走来的不容易。安,是希望孩子平平安安长大,不再受他娘受过的那些苦。建玲很喜欢这个名字,说好听,有文化。我妈说叫小名就叫“安安”,顺口。
孩子满月那天,家里来了很多人。我爹我妈自然不用说了,赵刚和钱勇也都来了,吴厂长托人送了对银锁,锁片上刻着“长命百岁”。最让我意外的是,孙秀兰从省城赶了回来。她还是穿着那套深蓝色的套装,金丝眼镜擦得锃亮,脚上的黑皮鞋一尘不染,可一进门,看见建玲抱着孩子坐在床上,她站在门口就不动了。她的眼眶红了,摘下眼镜擦了又擦,声音有点发抖:“建玲,姑来看你了。”
她从公文包里掏出一个红包,很厚,塞到建玲手里,说:“这是姑给孩子的。不多,是个心意。”建玲推辞了两下,孙秀兰按住她的手说:“收着。当年我没能把你接出去,这些年心里一直有个疙瘩。现在看你过得好,姑就放心了。”建玲把孩子抱起来,小心地递到孙秀兰怀里。孙秀兰接过孩子,动作生疏又紧张,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平时那个在机关办公室里雷厉风行的女干部,抱着个满月的娃娃,僵硬得像抱着一颗炸弹。可她的眼神是温柔的,那种温柔藏得很深,但藏不住。她低头看着怀里的小人儿,嘴角不自觉地翘起来,声音轻得像是怕吵醒什么:“像你,眉眼像你。”
孙大贵也来了。他站在门口犹豫了很久,手里拎着一篮子鸡蛋和两只老母鸡,竹拐棍靠在门框上。建玲看见他,叫了声“爹”,让他进来坐。他磨蹭着进了屋,在角落里找了个板凳坐下,远远看着孩子,手在裤子上反复地蹭,蹭了一遍又一遍。孙秀兰看见他,姐弟俩隔着几张凳子,谁也没先开口。气氛有点微妙,满屋子的人都假装在忙别的事情,实际上都在偷偷瞄这对多年不来往的姐弟。
最后还是孙秀兰主动走了过去。她拎了把椅子,坐到孙大贵旁边,从桌上拿了个杯子给他倒了杯茶。两个人低声说了些什么,我听不太清,只看见孙大贵一直在点头,一直点头,头越点越低,最后低得下巴都快碰到胸口了。他的肩膀在轻轻抖动,孙秀兰把手放在他后背上,轻轻拍了拍。那个画面让我心里一酸。说到底,他们都是被命运推着走的人。孙大贵不是天生的坏人,他只是被贫穷和自卑扭曲成了一个连自己都不认识的样子。而现在,他在试着变回来。虽然很慢很笨拙,但他在努力。
那天晚上,孙秀兰临走的时候,特意走到我跟前。院子里的灯不太亮,昏黄的光打在她脸上,她看着我,目光里没有了第一次见面时那种审视和冷静,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诚恳的、近乎托付的眼神。她说:“小陈,我当年劝你放手,是我看走了眼。你比我强。建玲交给你,我放心。”说完也不等我回话,转身上了那辆黑色桑塔纳。车窗摇下来,她最后看了一眼抱着孩子的建玲,才让司机开走。尾灯消失在巷口,红色的光渐渐融进了夜色里。
孩子半岁的时候,我们用攒的钱在县城边上买了一处带院子的小平房。三间正房,一间灶房,院子不大但方方正正,墙角有棵老枣树,每年秋天能打下来一筐枣子。搬进去那天,建玲站在空荡荡的堂屋里转了一圈又一圈,摸着每一面墙,推开每一扇窗户,最后站在洒满阳光的客厅中央,回头看着我,眼睛里亮晶晶的。她说:“这是咱们自己的家。”就这一句话,比我做成的任何一笔生意、挣的任何一笔钱都让我觉得值。我走过去,从后面抱住她,下巴搁在她头顶上,透过窗户看着院子里那棵老枣树,说:“对,咱自己的。谁也赶不走。”
我爹妈也搬过来一起住了。我妈帮着带孩子,每天推着婴儿车在巷子里遛弯,跟邻居大妈们唠嗑。我爹退休了,闲不住,在院子里开了一小块菜地,种了西红柿、黄瓜、豆角,还搭了个葡萄架。夏天的时候,葡萄架下面摆一张小桌子,一家人坐在一起吃晚饭,凉风习习的,比什么饭店都舒坦。建玲把加工点的活全接了过去,会计、记账、接单,她一个人全包了,算账比我还仔细,经她手的账目从来不差分毫。有时候她抱着念安在店里,一边喂奶一边看账本,那画面被我记了很久——左手是孩子,右手是事业,这姑娘从一个被父亲当成商品交易的人,变成了自己人生真正的掌舵者。
有一年中秋节,我们一家人在院子里赏月。月亮又大又圆,挂在枣树梢上,像是被树枝托着的一盏灯笼。桌子上摆着月饼、瓜子和几碟水果,念安在学步车里满院子跑,咯咯笑个不停,追着地上的蛐蛐跑。建玲坐在我旁边,身上披着一件针织开衫,手里端着杯热茶,看着念安满院子撒欢。她忽然轻轻叹了口气。我问她怎么了,她笑了笑说:“没啥,就是觉得现在这样的日子,像做梦一样。”
我也笑了。是啊,像做梦一样。三年前,我还是个刚转正的学徒工,被我妈催着去相亲,遇到一个连话都不敢跟我说的姑娘。那姑娘在一个闷热的夏夜里,吹灭了煤油灯,在黑暗中跟我说“你跑吧,趁现在”。我没跑。我留下来了,趟过了泥潭,爬过了深沟,挨过了明枪暗箭,走了很远很远的路。而此刻,月光洒在院子里,枣树的影子落在水泥地上斑斑驳驳,我媳妇坐在我身边,我儿子在追蛐蛐,我爹妈在屋里看电视,电视里放着中秋晚会,时不时传来老两口说话的声音。这样的日子,把前面所有的苦都兑成了甜。
后来有人问我,这辈子最不后悔的决定是什么。我想都没想,脱口而出——是那个晚上,我没有跑。
那个人又问,那你这辈子最怕的是什么。我想了想,说不是怕穷,也不是怕累。是怕那天晚上,我要是真的跑了,一觉睡到天亮,骑上车回厂里,从此再也没去过孙家庄。那样的话,我永远不会知道,有一个姑娘把奶奶的遗物塞给了我这个陌生人。我永远不会知道,有一个人因为我没跑,就把一生托付给了我。
那样的话,我这一生,才算是真的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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