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成都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文广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聚焦道路客运领域,持续开展非法营运综合治理集中整治。8月12日,记者从成都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近日,执法人员查获一起以“免费接送”为由,实际从事非法营运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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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正在进行检查
当天上午11时许,执法人员在温江区云溪路依法对一辆川A牌照客车开展检查。“我是制衣公司车队的驾驶员,受车队队长李某的调派来接送人员。”面对询问,驾驶员黄某称不清楚乘客是哪里的,也不清楚这趟运输的具体费用。
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搭载51名乘客,从温江区某培训机构前往云溪路某酒店。车属成都某制衣公司,是该公司自用通勤车,车辆性质为非营运,未取得道路运输证。车上乘客从外地来温江参加培训,培训期间需往返酒店与培训机构之间,由酒店“免费接送”。车辆由该酒店销售经理郭某自行联系,其私下与成都某制衣公司车队队长李某口头约定,总计5天行程,收费4000元,行程结束后由酒店直接支付给李某个人。随后,李某私自安排公司驾驶员黄某驾驶车辆提供运输服务,公司对这桩“生意”不知情。
目前,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已对该制衣公司车队队长李某立案调查,其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一经查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将对其处以罚款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针对违规用车行为,文旅执法部门已对涉事酒店进行了普法教育和警示约谈。
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看似方便,一旦出现事故,保险公司会因“擅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拒赔商业险,司机往往无力赔偿,乘客维权将困难重重。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保障出行安全,出行时请选择正规客运班车、包车、出租汽车、网约车等合法交通方式,自觉抵制、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如发现非法营运线索,请拨打12328、12345热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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