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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考验着执行干警们的智慧与担当。面对一些“骨头案”和“钉子案”中的重重困难,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执行局开展专题行动,综合运用协同共治、穿透式甄别、公证辅助、刚柔并济等执行策略,成功执结多起强制清场案件,有力兑现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恶意占房反复设障
在一起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中,涉案抵押房屋被恶意占用,成为金融机构资产处置的“拦路虎”。自执行立案以来,被执行人因躲避欠债并未在该房屋居住,而是将其租给了一位债权人。该债权人作为“二房东”屡次阻挠执行,唆使租客通过反复续租等方式拖延腾退。今年5月底,法院依法清退了部分租客后,该“二房东”又安排其他人员违法看管房屋,导致执行陷入僵局。
面对这块“硬骨头”,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后,制定了周密的强制执行方案。执行当日,尽管是下雨天气,但执行法官联合社区民警、居委会工作人员仍然按计划推进执行。在现场群众的监督下,执行团队秉持“法理并重、刚柔相济”的原则稳妥推进,对屋内人员耐心释法说理、安抚情绪,通过细致沟通引导相关人员主动配合腾退工作,依法完成对涉案房屋的查封工作。
目前,涉案房屋已完成价值评估和市值确认,后续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拍卖。
亲属代持阻挠执行
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汪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汪某腾退返还涉案房屋并恢复原始承重结构,同时支付相应房屋占有使用费。
执行中,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汪某虽是租赁合同的签订人,但实际常住涉案房屋并进行看管的则是其配偶杨某。判决生效后,杨某通过恶意损毁屋内水电设施、怂恿租客拒不搬离等手段,持续干扰执行工作、拒不移交房屋。
法官经多轮实地踏勘、现场核查、利害关系人谈话取证,精准区分名义义务人与实际阻执人,对实际占有、实际决策、实际阻挠腾退的杨某采取司法拘留并处罚款,同时实施强制清场。
法院还联动属地公安机关开展了联合约谈与执行威慑,将刚性强制措施与柔性矛盾化解相结合,最终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消极失联拖延腾退
申请人郑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赵某腾退返还涉案房屋及地下车库车位,并支付拖欠租金及房屋占有使用费。
然而,因涉案别墅共四层,内部财物数量及归属均不明确,且赵某长期失联,也未向法院申报个人财产情况,强制清场一度面临清点难、公证难、交付难的困境。
为破解僵局,执行法官选择联动公证机关辅助执行。执行当日,执行法官、各方当事人以及公证处工作人员共同抵达涉案房屋,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对屋内财物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并顺利完成腾退交付。
公证机关的介入,确保了执行过程的客观中立与规范透明,为本案这样的强制清场类案件的妥善处置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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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
浦东法院
执行局法官
房屋腾退清场,是法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启动的法定执行程序,绝非“选择性执法”,更非“任性强搬”。上述三起案件呈现出了不同类型的规避样态,有的长期恶意占用抵押房产,有的是亲属代持阻挠执行,有的消极失联试图拖延。这些案例表明,无论是何种手段,最终都不能阻挡执行法官的步伐,更无法实现逃避执行的企图。
在此,提醒各位申请人,一旦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要第一时间向法院反映。应当配合清场工作的被执行人或实际占用人,法院将对个人财物逐一登记、封存并妥善保管,最大限度降低财物损毁或遗失风险。被执行人若以阻挠、抗拒等方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生效判决所载义务不因任何形式的规避而消灭,主动履行方为正途。
线索来源丨执行局
素材提供丨张春燕、张丁培、陆琳、凌云
本文作者丨胡娅雯
责任编辑丨陈卫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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