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61,证券简称:雅本化学)于8月12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显示,公司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但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1次公开谴责及4次关注函。
公告称,公司对近五年相关情况进行自查,结果显示在处罚方面,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在监管措施方面,公司曾于2022年8月收到深交所的公开谴责。2022年8月22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2〕822号),指出公司未能准确、完整地披露其卡龙酸酐产品业务情况,且卡龙酸酐风险提示不充分。根据该决定,深交所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彤、时任董事会秘书王爱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此外,最近五年内公司还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4份关注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文件标题 1 2021-12-23 关于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530号) 2 2021-12-30 关于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543号) 3 2022-01-19 关于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37号) 4 2022-02-14 关于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112号)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公司组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负责人开展了关于信息披露各项制度和业务规则的专题培训学习,以提升整体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公司进一步完善并强化了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机制,将风险责任意识融入日常管理流程,持续优化信息披露质量,并主动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确保信息披露工作更加规范、准确、及时。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表示,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在今后公司治理过程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将规范运作放在首位,提高管控水平,加强监督和管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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