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烟台海阳的海岸线上,海阳核电二期正在建设中。然而,在这片巨大的工程图景背后,一处约230亩的海参养殖池及其投资者,与核电项目相关方之间持续十余年的征用补偿纠纷,至今未能划上句号。
企业租赁滩涂投建养殖基地,权属证书存遗留问题
2012年,初先生团队前往海阳市考察海参养殖产业,筹备成立了海参苗种培育公司,依托自身育苗技术计划规模化开展海参保苗、底播养殖,先后与水产科研机构达成技术合作,并获得当地产业扶持资金。
2013年4月16日,该企业与海阳当地冷家庄村签订《虾池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冷家庄村原32号海区泊船大湾海域,租用一处约200余亩的泊船大湾用于海参养殖,租期50年;同时约定,若后期遇国家、规划项目征用海域,养殖物、配套设施相关补偿归属承租方,坝体产权由村集体与企业按比例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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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池租赁合同,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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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池租赁合同,当事人提供)
合同签约当日,仅有村时任负责人签字,村委公章约两个月后完成补盖。签约时,村委向企业出具书面说明,称村内1984年核发的《滩涂使用证书》因村庄整体搬迁暂缓换证,可后续补办。企业基于信任,于2013年7月接收虾池并投入养殖生产,先行支付租金50万元,同步建设养殖网箱、看护用房、进出水坝体等配套设施,持续投放海参种苗开展养殖经营。
而根据当地1999年出台的海域管理相关规定,1985年前发放的滩涂使用证同步废止,需统一换发新版海域使用权证;2002年实施的《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海域归国家所有,单位、个人使用海域须依法确权领证,历史由村集体经营的养殖用海,经县级政府核准可确定集体使用权。冷家庄村始终未将老旧滩涂证书更换为合规海域使用权证,成为后续一系列争议的根源之一。
核电配套工程规划落地,部分海域需架设输电塔基
随着海阳核电项目推进,50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需要在该养殖池区域架设输电塔基。2014年,山东某变电工程公司取得了相关海域使用权证书,确权范围包含企业租赁海域内5.44亩地块,用于塔基建设。
2015年4月,冷家庄村向嘉某公司送达书面通知,告知因工程建设需要收回部分养殖海域,承诺按占用面积核减对应租金。企业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合同已约定征用补偿相关权益归属承租方,在未完成损失评估、未达成补偿协议的前提下,不应单方面收回海域,双方就此沟通未能达成一致,主张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后确定补偿数额,但未能与对方达成一致。
施工冲突加剧矛盾
2015年5月22日,事件出现了剧烈转折。据公开报道和网帖反映,当日上午,山东某变电工程公司人员身着统一服装进入养殖区,拟进行塔基施工。在交涉过程中,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当事人称,现场使用了灭火器喷射和工具推搡,导致多人受伤。
时年70岁的嘉某公司股东在事件中倒地受伤。据其家属称,老人被诊断为肋骨骨折、鼻骨骨折及眼角膜脱落。当日下午,冲突再次发生,执法人员到场后将相关人员带走调查。施工则在当天持续进行,养殖网箱、水体被泥石填埋,海参养殖物出现批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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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掩埋的保苗网箱,当事人提供)
两场司法审判结论存在分歧
事发后,该纠纷进入法律程序。
2017年7月,青岛海事法院对嘉某公司起诉山东核某及某变电公司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嘉某公司未依法办理海域使用权证、养殖备案手续,养殖行为不具备完整合法权属基础。但同时认定,某变电公司在未达成补偿协议、未解决权属争议前强行施工,侵犯了原告合法财产权益,判决被告承担45%的赔偿责任。
几乎同期,海阳市法院在审理冷家庄村委诉嘉某公司拖欠租金时,再审认定《虾池租赁合同》除租期超过20年的部分外合法有效,判令嘉某公司支付剩余租金及违约金。
两份生效判决形成分歧:基层法院认定租赁合同有效,企业需持续履行租金支付义务;海事法院认定企业养殖行为权属存在问题,仅对现场直接损毁养殖物予以部分赔偿。两份裁判结论的冲突,使嘉某公司陷入了“合同有效需交租,但养殖行为不合法难以获赔”的尴尬境地。
多年协商补偿拉锯,和解协议履约遇阻滞
2020年11月,在海阳市政府的协调下,园区管委会与嘉某公司签订《纠纷和解协议》,约定待海阳核电二期机组项目核准开工后,由政府牵头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企业全部养殖海域开展整体征收评估并落实补偿。
2022年4月,核准海阳核电二期项目,协议约定的履约条件达成,但双方对补偿数额的认定差距巨大,政府委托评估的养殖物及设施补偿约1374万元:企业参考当地同类海域征用补偿政策,主张按海域前三年年均产值7倍核算补偿;协调部门仅同意按照现有养殖物存量价值一次性补偿,双方多次现场调度协商均未能达成统一方案。
2023年,负责协调该事项的属地领导岗位调整,后续对接渠道逐步收窄,补偿谈判陷入停滞。企业方面称自身累计投入数千万元,受多年纠纷、海域污染、施工损毁多重影响,养殖生产近乎停滞,企业经营陷入困难,经营性收入彻底中断,失去持续营收来源,债务压力长期无法化解。
67岁的公司负责人常年奔波各地申诉,期间家人遭遇不明暴力伤害,长期承受精神与身体双重损耗,当事人进京信访维权,多次被拘留、限制人身自由,跨区域行政也未提供帮扶。
事件现状与后续走向
截至目前,海阳核电二期工程已在原址上推进,持续十余年的纠纷尚未有定论,企业希望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介入此事,尽快核查事实,并按照地方海域征用补偿相关政策标准,对全部租赁海域开展整体征收并足额支付补偿,帮助公司度过生产上的难关,平衡好沿海重点项目建设与民间海域养殖经营权,妥善化解多年累积的权属、补偿分歧,推动各方达成统一的协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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