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8月11日讯 近日,营口市财政局发布2026年第11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就营口理工学院实验室台式计算机更新采购项目投诉事项完成核查处置,因投诉事项成立,该项目原有中标结果被宣告无效,采购人需依规重新选定中标单位。
该采购项目编号为JH25-210800-03243。本次投诉发起方为沈阳晟新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2号407号。此前该企业就项目相关问题,向采购方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因对对方出具的质疑答复内容不予认可,依法向营口市财政局提起政府采购投诉,投诉核心事项为不认可本次项目质疑答复结果。
本次采购采购人方为营口理工学院,采购代理机构为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营口市财政局依法调取项目全套资料开展全面调查,最终认定本次投诉事项成立,相关问题已对本次采购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告同时载明,作出处理决定时,该项目虽已敲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正式合同;项目合格中标候选人数充足,满足从中另行选定中标单位的法定条件。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相关规定,营口市财政局下达最终处理决定:一是废止该项目原中标结果;二是责令采购人营口理工学院,严格依照法定流程,在项目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内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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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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