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刷到好多人在讨论出轨该不该纳入婚姻法,说实话,以前我也觉得法律应该管管那些出轨的人,毕竟谁摊上这事儿心里都不好受。但后来我仔细看了看《民法典》里到底怎么说的,才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
法律上其实没有“出轨”这个词,它把那些严重的行为拆成了重婚、和别人同居、还有别的重大过错。重婚是犯法的,要坐牢,这个大家都知道。但像一夜情、偶尔开房这种,在法院眼里往往不算最严重的,除非你拿出证据证明他们长期住在一起。
这就让很多人觉得不公平了,明明对方做了对不起我的事,为什么法律不帮我?我有个朋友,发现老公跟别的女人出去旅游,气得要离婚,结果律师说这种一次性的开房记录,最多算道德问题,很难拿到赔偿。她当时就懵了,觉得法律太冷漠。
其实法律不是不管,而是管得特别谨慎。如果每个人只要发现对方有一次暧昧聊天或者一次开房,就能去法院告对方赔钱,那婚姻就变成互相监控了,取证成本高得吓人,还会闹出很多隐私纠纷。法院需要看到“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证据,比如租房合同、邻居证言、长期转账记录这些。
我理解这种设定,毕竟法律不能把每一段感情里的背叛都判成错。但反过来想,这也给了很多出轨的人钻空子的机会。他们知道只要没住在一起,法律就拿他们没办法,顶多离婚时少分点财产。可实际上,这点代价对有些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那出轨到底有没有代价?有,但没那么直接。比如离婚的时候,法官会看谁有过错,财产分割会照顾无过错方,抚养权也会倾向对小孩成长有利的一方。如果对方是跟别人同居,你还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虽然金额不高,几万块顶天了,但至少是个态度。
最狠的一招是,如果出轨方给第三者买了房、转了钱,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要回来,因为那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就听说过有人追回了几十万,这比离婚赔偿还实在。所以法律不是不管,而是管的方式不一样,你得知道怎么用。
说回“该不该纳入”这个问题,我觉得不能一刀切。如果把所有出轨都写进法律,那婚姻就变成了一纸合同,出了问题就上法庭,感情反而更脆弱。而且法律没法管人心,管得了行为管不了感情。出轨说到底还是道德和情感的事,法律只能守住底线,比如重婚、同居、家暴这种。
普通人最该做的,不是指望法律帮你出气,而是提前想好怎么保护自己。比如婚前签个协议,约定清楚出轨的后果;或者结婚后多留点心,把财产情况搞清楚。真到了那一步,至少能保证自己不吃亏。
我身边也有朋友因为出轨离婚的,最后没闹到法院,两个人私下谈好了财产分割。她说,与其花时间打官司,不如早点开始新生活。法律能给的,其实并不多。
所以我觉得,出轨该不该纳入婚姻法,答案已经在了:法律已经管了它该管的部分,剩下的,只能靠我们自己想清楚,婚姻到底是什么,值不值得为这件事撕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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