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屏的婚外胚胎案,网上已经吵了好几天。
公子一直在关注,越看越觉得,出轨本身已经不是最离谱的部分了。
一个患癌的妻子,发现丈夫和别的女人伪造了张结婚证,跑到医院做了试管婴儿,胚胎都冻在那儿了。
她要求销毁,医院拒绝了,于是便把丈夫、第三者、医院全告了。
但法院还没判,丈夫就先跳出来说“胚胎已经被我销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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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剧情,电视剧都不敢这么写。
01
先捋一下人物关系。
朱女士,江苏无锡人,2006年结婚,和丈夫唐先生有一个18岁的女儿,今年刚高考完。
朱女士2019年得过早期肺癌,但治好了。
按理说病好了,日子该好好过吧?但她丈夫唐某心里那本账,可不是这么算的。
一个得过癌症的老婆,后半辈子还能靠得住吗?他得出的结论是,不能。
于是,他找了一个第三者。
到这儿,就是标准的中年出轨剧本,没什么新鲜的,但唐某接下来的操作,比一般人高了好几个段位。
他办了一张假结婚证,带着第三者,去了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这可是国内数一数二的顶尖三甲医院。
二人在医院生殖中心,做完取精、取卵全套操作,顺利培育出胚胎冷冻存放,整套试管流程轻轻松松全部走完。
看到这,大家第一反应可能是:这医院干什么吃的?假结婚证看不出来?
是的,冷知识,因为结婚证没联网,不仔细分辨,肉眼还真有可能看不出来。
更魔幻的还在后头。
朱女士发现这件事之后,拿着真结婚证去医院,要求销毁那枚胚胎。但你猜医院怎么说?
“双方都说自己是合法配偶,我们没法辨别真伪。胚胎不能销毁,只能先封存保管”。
医院还补了一句,胚胎的处置权属于提供精子和卵子的人,也就是你丈夫和那个女人,跟你没关系。
大家看懂这个逻辑了吗?
用假证能的人畅通无阻,拿真证的受害者反而被卡住。
朱女士不甘心,转头就去上海市卫健委投诉维权,可他们给出的回复依旧让人失望。
回复的意思大概是,医院按规定查了两人提供的身份证和结婚证,目前没发现医院违法。胚胎已经封存了,但销毁这事儿,他们没这个权力,建议走司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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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司法就走司法,于是朱女士把丈夫、第三者、中山医院全告了。
报警之后,警方认定了她老公和第三者伪造证件,行政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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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只有5天,朱女士心里完全无法接受。她没有就此妥协,继续起诉到上海徐汇区法院,7月30日开庭。
更狠的来了。
开庭前,朱女士收到了无锡市梁溪区法院的传票,内容大概是,她老公已经在无锡起诉离婚了,8月11号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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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上写的离婚理由是“婚后长期相处不和,矛盾频发,冲突不断升级,夫妻感情日渐疏离”,听起来挺像那么回事对吧?
但再看看诉讼请求,5样东西,全勾了“无”。无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无夫妻共同债务、无子女抚养费争议、无探望权争议、无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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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快20年了,共同财产“无”?网友给这个操作起了个名字叫“五个0”。
你信吗?反正公子不信。
8月3日,唐先生主动联系媒体发声。
核心内容大概是:
第一,承认胚胎存在,但说自己早就想销毁了,之前以为医院说的“终止”就是“销毁”。
第二,“五个0”是误会,财产分割有方案。
第三,分居后他一直在付生活费、交社保、给信用卡。
注意,唐先生全程没回应“出轨”和“伪造结婚证”这两个核心问题。
更绝的是,2天后,8月5日,唐先生再次喊话“当天上午,在女方也就是第三者、医院负责人、以及三方律师的共同见证下,已经正式申请销毁那枚胚胎”。
朱女士不在场,甚至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她没收到任何通知,法院没有,医院没有,她老公也没跟她说一声。
她当场就懵了,胚胎封存在医院,那是物证啊,官司还没判,你说销毁就销毁?
8月9日,朱女士专门咨询了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律师。谢律师说得很清楚,案子还在打官司,想要销毁胚胎,必须通知法官到场全程监督。男方和他律师空口说白话,没有任何凭证,根本不算数。
说白了就是,你说扔就扔了?把官方证明拿出来。
更让人无语的,是第三者的反应。
朱女士后来当面质问过她,但对方信誓旦旦地说“我没有错,我没有要来破坏你的家庭,也没有要伤害你的孩子。”
没有错?跟一个已婚男人伪造结婚证,一起做试管,说自己没有错?
而且她开的茶馆,离朱女士家步行只要15分钟。
不知道大家怎么想,反正公子觉得,这已经不是道德问题了,这是人跟人之间最基本的底线出了问题。
02
这个案子在网上吵翻了,不是没有原因的。
中山医院是什么级别的地方?全国顶尖的三甲医院,生殖中心专门做试管婴儿,收集精子、卵子,培育胚胎再长期冷冻存放,涉及新生命,法律上严肃到不能再严肃。
但一张假结婚证就通关了,是不是有点太随便了?
虽然卫健委调查后说“医院按规定查验了”,意思是医院没责任。那问题出在哪?假证太逼真,还是查验太敷衍?
8月10日,记者去实地探访,发现建档室门口的告示新增了一条提示。
意思大概是,以后建档除了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还要求通过随申办等政务平台亮证,做辅助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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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纸条要是早贴几个月,就没这案子了。
那么,在过去那么长时间里,靠假证蒙混进去的人,到底有多少?今天这一例,是朱女士发现了、闹大了、媒体报了,但那些没被发现的呢?
更让人难受的是,一个被背叛的人,手里拿着合法结婚证,法律明明保护婚姻,她却拿这件事毫无办法。
她想销毁胚胎?不行,你没有处置权。
她想阻止丈夫?也难,人家已经起诉离婚了。
她想起诉重婚罪?更不容易,单凭这张假结婚证很难直接认定重婚,整套流程浮渣,打官司还要耗上很长时间。
最离谱的是,那个背叛的人,反而能在法院判决前抢先销毁胚胎。
整件事看下来就是,守规矩的人处处受委屈,而破坏规则的人却掌握着主动权。
8月7日,最新消息是,离婚案延期了,不是8月11日开了。朱女士说了一句话,“在胚胎案没有完结之前,我坚决不会离婚”。
她知道,一旦离了婚,那枚胚胎跟她的最后一点法律关联就断了。她赌的是,这枚胚胎还在,法院还没判,这口气她还没咽下去。
这场仗,她还在打,她要争的,或许早就不只是一枚胚胎该不该销毁,而是一个人背叛婚姻、伪造证件,绕过妻子去做试管,能不能只用一句“已经销毁了”,就把所有事情轻轻揭过。
朱女士现在不肯离婚,不是还对这个男人抱有什么幻想,而是不愿意让这段将近20年的婚姻,在真相未明、责任未清的时候,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收场。
一个人可以失去婚姻,但不能连最后的尊严,都被别人替她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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