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西安22岁男子杀害前女友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洒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被害人母亲表示,自己对判决结果感到满意,“女儿可以入土为安了”。
南都N视频记者从家属提供的判决书获悉,在凶案发生的前11天,被告人便开始跟踪被害人,并在其居住的小区附近踩点,还通过手机备忘录、拍照的方式记录被害人行踪,最终通过假扮快递员的方式进屋行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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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分手后,被告人为挽回感情给被害人寄了一本相册。
凶手假扮快递员进屋行凶
判决书显示,张某洒,男,2003年1月6日出生,大学文化,无业,住西安市长安区。他与被害人曾系男女朋友关系,2025年4月由张某洒提出分手。此后张某洒多次试图复合,均遭被害人拒绝。
从2025年11月12日起,张某洒便开始跟踪、窥探被害人,多次到被害人居住小区附近踩点。同年11月22日凌晨1时许,他专门前往老家民房,取出一只32寸行李箱和一根红棕色木棍(该木棍原本是带铁钉的擦车拖把),为作案做准备。当天上午,因被害人与母亲同行,他未能得手。
法院提取的电子数据证实,张某洒的手机备忘录中详细记录了被害人及其母亲每日出门时间、出行方式等,例如,“11月13日,(被害人)妈8:40出门”“11月14日,(被害人)7:10出门骑车”“11月21日,(被害人)穿运动鞋、大衣骑车去上班,到晚上十点车未动”。
手机相册中还有他拍摄的小区门头、被害人母亲离家画面、电动车停放位置等。案发前一日,他还曾在网上搜索“打头部哪里能使人昏迷”等内容。
11月23日8时许,张某洒携带提前准备好的行李箱和木棍,驾驶一辆别克轿车再次来到小区,在被害人所住单元楼的楼道内蹲守。8时40分左右,他看到被害人母亲出门上班,便冒充快递员敲门,谎称有需要面签的快递,骗被害人打开了房门,随后强行进入室内。
据判决认定,张某洒先用拳头猛击被害人头面部,致其暂时失去反抗能力。当他试图将被害人装入行李箱时,被害人清醒过来并开始反抗。张某洒随即用拳头连续击打其左胸部、用木棍击打头部、用手扼颈,最后将木棍横压在被害人颈部,用膝盖跪压木棍,直至被害人当场死亡。法医鉴定显示,被害人系因外力作用于颈部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年仅22岁。
作案后,张某洒用拖把清理了现场血迹,并将被害人的手机装入自己衣袋。就在这时,被害人的表姐受被害人母亲之托前来探望。张某洒开门后,用手臂挡住门口,谎称被害人不在家,让表姐离开。
表姐下楼后,张某洒为掩饰犯罪,试图将尸体拖向四层楼道,但因拖移困难又将尸体拖回室内。随后他把作案木棍、自己沾染血迹的裤子及被害人的另一部手机等物品塞进双肩包,逃离现场。
在楼下,表姐拦住了他,并拽下他的双肩包,但张某洒挣脱后驾车逃走。逃跑途中,他将被害人的手机丢弃。当日下午,民警在被害人的老家所在村落将其抓获。
凶手曾购买情感咨询服务
南都记者从判决书中了解到,被害人的母亲回忆道,2025年11月22日她与女儿外出时,被害人曾看到张某洒,“手有点抖”,还劝母亲不要去质问。母亲说,张某洒“占有欲太强,人太极端”,曾对被害人的手机设置共享定位,分手后还多次更换电话号码骚扰女儿,甚至说过“得不到就毁掉被害人”这样的话。
被害人的大学室友作证说,经被害人描述,张某洒“是个控制欲比较强的人,夏天不许被害人穿短裙或者其他暴露衣服”,而且“很容易情绪化,把一件小事放大,相处起来很累”。分手之后张某洒多次给被害人打电话,被害人拉黑了他电话和微信,但他又通过别人电话打过来。
张某洒的朋友则表示,他听说二人是高中同学,谈了一年多。张某洒提出了分手,被害人答应了。但张某洒经常伤心地说很后悔分手,说“还是放不下”。而张某洒的父亲证实,案发后他才知道儿子曾花费4800元在网上购买情感咨询服务,讲了很多与被害人交往的细节。
张某洒在归案后供述,他原本计划将被害人打晕后装入行李箱带回老家,当面质问其为何分手后有了新欢。他承认,在11月21日看到被害人在网上发布与新男友的内容后“越想越生气,就决定行动”。
对于作案过程,他称由于被害人反抗激烈,超出了他的预料,他担心被发现,“大脑里只有‘赶紧结束’这一想法”。他还承认,逃跑途中扔掉手机是为了防止被警方追踪。他当庭供述,曾在村里看到警察,但没有勇气去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洒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提前准备工具、长期跟踪踩点,杀人手段残忍,且在被害人求饶时仍继续施暴,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同时,法院认定其不构成自首,本案也不属于婚恋纠纷引发的激情犯罪。最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洒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作案工具木棍和行李箱予以没收。
一审结束后,被害人母亲告诉南都记者,自己对判决结果感到满意,“女儿可以入土为安了”。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N视频记者周敏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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