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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0日讯 在8·15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牡丹法庭迎来了一场特殊的法治课。8月9日,菏泽市林业局首席专家、二级研究员王海明受邀走进法庭,为菏泽市实验小学的学生们带来一堂生态普法课。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同学们分别扮演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等角色,围绕一起非法狩猎罪案件展开庭审。从法庭调查到法庭辩论,程序严谨规范,孩子们在角色代入中真切感受法律的威严。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释法,向孩子们阐明野鸡、野鸭、壁虎等常见小动物均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三有”保护动物,非法狩猎将面临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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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的肃穆尚未散去,野生动物标本展示瞬间点燃了孩子们的好奇心。王海明研究员带来了环颈雉、夜鹭、绿头鸭、斑鸠、普通鵟、猎隼、黄鼬等栩栩如生的动物标本,从身边常见的鸟类、兽类切入,以案释法,生动讲授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他结合扎根林业一线四十余年的实践经历,向孩子们讲述菏泽从“风沙漫天”到“碧水蓝天”的生态蝶变,引导孩子们认识生物多样性的价值,强调即将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正是为了子孙后代能够依旧邂逅这些美丽生灵。标本无言,却在孩子们心中激起层层涟漪,从小埋下敬畏自然、守护生灵的种子。“原来抓几只野鸡、逮几只野鸭,竟然是违法犯罪!”“小审判长”的感慨道出了从好奇到敬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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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的法治小问答将气氛推向高潮。“永久基本农田可以用来搭建玩具小屋、种树吗?”“不可以!”同学们异口同声道出答案。法官们顺势讲起生态环境法典的耕地保护规定,指出保护野生动物和守护耕地从来不是两件事,法典要护的是整片土地。一问一答之间,法典从纸面走进了心间。
闪电新闻记者 王豪杰 武梦彤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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