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纠纷。小赵和小张是初中预备班的同学。在校内玩耍时,小赵无意间用树枝打到了小张头部,老师查看监控录像后认为小赵并非故意。但是,这次碰撞却引发了小张的父亲张某的严重不满。随后,张某在80多人的班级家长群中声讨小赵,称小赵“有心理疾病”“去年我儿子被这位同学用木棍打成脑震荡”“学校非常清楚这个孩子的精神疾病问题”“我们集体要求学校让这个孩子退学”,并煽动其他家长写联名信,要求小赵休学。
此后,小赵在学校被孤立,未能继续正常上学。小赵以侵犯自己名誉权为由,将张某起诉到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张某言论缺乏事实依据,构成名誉权侵权,判决赔礼道歉并赔偿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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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纠纷暴露出部分家长处理校园矛盾的认知误区。一旦孩子吃亏,便自觉掌握“道德赦免权”,将家长群当作情绪垃圾桶和私力救济的武器。张某的“护犊”之举,实则是一种典型的“语言暴力式欺凌”。
另外,法院的判决清晰地划出一条红线:家长群绝非法外之地,保护孩子不能以诽谤他人为代价。张某将“树枝碰到”夸张成“木棍打伤”,给并无精神问题的孩子贴上疾病标签,这些非事实的贬损性用语,直接影响了未成年人的社会评价。法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侮辱、诽谤他人,微信群里的每一个字都受法律约束。
以为“只在群里说说”便能免责,实属对法律边界的漠视。
更值得警惕的是,家长群作为学校的延伸,其言论有时候会带来不小的“杀伤力”。群里80多名家长代表着背后的家庭与学生,一句“精神疾病”“联名要求退学”迅速催生出排斥氛围。现实中,小赵被孤立、不能正常上学,并有家长要求其出具精神科评估报告。这种通过网络煽动的集体排斥,已经构成学生欺凌的一种形式。法官提示,学生欺凌不限于肢体冲突,用语言、网络等方式恶意孤立他人,同样造成身心伤害,必须担责。
换言之,那位愤怒的父亲,其实成为了欺凌的推手。
保护孩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必须守住理性和事实的底线。孩子间的磕碰,本应通过合理有效的方式方法解决,张某却把家长群当作私设的“公审堂”,以情绪代替证据、用抱团声讨替代沟通。此举不仅毁掉了小赵的校园生活,也将自家孩子卷入成人的仇恨叙事,最终两败俱伤。
来源 | 都市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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