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1.宁夏中卫油井35千伏输变电工程临时用地位于香山乡和兴仁镇,占地面积24.3481公顷,用于项目所需的临时办公用房、地下管线敷设作业、地上线路架设、施工便道。
2.宁夏中卫迎水桥——甘塘牵引站π入甘塘变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临时用地位于迎水桥镇,占地面积1.9285公顷,用于项目所需的临时材料堆场、施工便道、地下管线敷设作业、地上线路架设。
3.宁夏中卫中交大数据11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临时用地位于东园镇,占地面积10.1115公顷,用于项目所需的临时施工便道、地下管线敷设作业、地上线路架设。
4.宁夏中卫卫梁线和卫星线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临时用地位于东园镇,占地面积1.6974公顷,用于项目所需的临时施工便道、地下管线敷设作业、地上线路架设。
5.宁夏中卫中金数据一期11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临时用地位于东园镇,占地面积3.8148公顷,用于项目所需的临时施工便道、地下管线敷设作业、地上线路架设。
6.宁夏中卫浩远科技和移动公司11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临时用地位于东园镇,占地面积9.6799公顷,用于项目所需的地上线路架设、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和施工便道。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中卫供电公司已完成临时用地复垦,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2026年7月28日、29日,我局会同中卫市国有林业总场、中卫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林业和草原局、东园镇、迎水桥镇、兴仁镇、香山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拟通过复垦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9月7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如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电话:0955-881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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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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