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昆明交警
8月2日20时
有群众举报称
在环湖东路金桂街附近
有摩托车“炸街”扰民
接报后
交管五大队民辅警
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并迅速锁定一辆可疑车辆及驾驶人
经现场核查
号牌为云AB76**的摩托车驾驶人
存在非法改装排气管“炸街”扰民
私自安装号牌翻牌器
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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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涉事摩托车已依法扣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飙车炸街”隐患重重
0 1
危害公众安全
改装车通过非法手段对外观、动力系统、制动系统等进行了超出原车负荷的改装,改变了车辆原有的技术参数,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0 2
噪声严重扰民
正常人比较舒适的音量不超过60分贝,而改装后的马达轰鸣声能达到大约100分贝,这会对驾驶人的听力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同时对路上的老人、孩子也会造成听力损伤,甚至会伤及儿童的神经系统。
0 3
扰乱社会秩序
“飙车炸街”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影响车辆和行人的正常出行、居民的正常生活,严重破坏交通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0 4
容易酿成交通事故
“飙车炸街”、“翘头”炫技者往往只追求速度的快感,不考虑安全,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将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应当控制音量,防止噪声污染。
机动车应当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防止噪声污染。
“炸街飙车”看似激情四溢
实则危险重重
既扰民又危害自身
不要为了逞一时威风
而将安全抛之脑后
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昆明交警
编辑:李贵芳
审核:丛 林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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