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游客王先生在新疆伊宁市入住酒店期间,同行人员在车内过夜被收取150元费用一事引发关注。此前,王先生向媒体反映称,该费用为“车上住宿费”;8月6日,涉事酒店负责人通过视频回应称,150元费用与停车、使用酒店设施等情况有关。
![]()
酒店停车场 图片来源于网络
8月7日上午,大河报《看见》记者就此事联系涉事酒店、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及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核实。酒店方面未就事件具体情况作出回应,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工作人员表示,文旅部门已关注此事,目前相关部门正在了解情况。
据重庆晨报8月5日报道,王先生一行于7月27日晚抵达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的伊美臻选酒店。王先生回忆,当时接待的酒店服务员告诉他们,店内房源紧张,仅剩下一间大床房,房价为300元,王先生办理入住,两名同行女士因无房入住,在车内过夜。
王先生向记者介绍,7月28日,其中一名同行人员继续在车内过夜。7月29日上午办理退房时,除了原本的房费,酒店要额外收取“车上过夜费”,每人50元。按照酒店的说法,7月27日晚车上有2人,7月28日晚车上有1人,合计收取150元。
报道显示,王先生随后要求酒店开具发票,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确认此事属实,并称接到投诉后已第一时间介入督办,要求酒店妥善处置纠纷、正视服务问题。“这种事情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确实不合理。哪怕只有一个人入住,同行的旅客也应得到尊重和帮助。”这名工作人员说。
经过双方协商,酒店全额退回了“停车住宿费”,还补偿王先生1000元,以此来弥补他们的旅途损失和不好体验。
8月6日,涉事酒店负责人通过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对此前网络流传信息作出说明。视频中,酒店负责人表示,150元费用并非单纯针对车内过夜人员收取,而与同行人员在酒店院内停车、使用厨具、电饭锅以及清洗衣物等情况有关。其称,王先生支付费用后要求酒店按照指定内容开具发票并备注“车上住宿费”,酒店方面按要求处理。
对于后续处理情况,酒店负责人表示,王先生离店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曾联系酒店核实投诉情况,酒店随后退还150元,并支付50元补偿;对于后续1000元费用,其称是按照王先生提出的要求,对两名前台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后转给王先生。
8月7日,据闪电新闻报道,伊犁州文旅部门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网传信息中存在“很多不实言论”。
8月7日上午,大河报《看见》记者致电伊美臻选酒店六星街店核实情况,工作人员未作具体回应,记者留下联系方式,请其转达采访需求。截至发稿,记者暂未收到酒店方面回复。
记者致电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时,工作人员表示,文旅部门已关注到该事件,目前尚未掌握进一步情况,并称“相关部门已经去了解了”。
记者随后拨打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电话,截至发稿未能接通。
来源:大河报(记者 韩懿亭) B48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