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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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政策解读发布会,就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深入解读,并系统介绍县级监管落实举措。
依据《条例》,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承担药品零售、医疗机构使用环节全过程监管。濉溪县市场监管局立足基层实际,聚焦五项核心监管新规精准发力:药品追溯全面法治化。所有药店、诊所采购药品必须扫码上传追溯平台,无追溯凭证、不上传信息即属违法。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追溯扫码常态化,对违规主体依法查处。药品经营使用管控再升级。处方药须凭处方销售,处方留存不少于5年,严禁执业药师“挂证”脱岗;疫苗、麻醉精神类药品等不得通过网络销售,私域平台私自售药一律立案查处;特殊药品执行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账登记;过期药品严禁私自回收和转售。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更严格。医疗机构须建立药品进货验收、储存养护、调配使用全链条制度,制剂仅限本院凭处方使用,严禁对外销售,同时须完整上传药品追溯信息。严管与减负并重。对完整履行进货查验且主观不知情的经营主体可免予行政处罚;对轻微违规优先警告、责令改正,让守法经营者轻装上阵。违法成本大幅提升。违规经营中药饮片等行为,可处货值10至2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同步追责。
为确保新条例落地见效,县市场监管局打出全链条监管组合拳:对内开展全员轮训,统一执法尺度;对外分城区、乡镇召开宣贯培训会,实现普法全覆盖。搭建“县局统筹、股室指导、队所联动”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围绕药品追溯、网络售药、处方药管控、中药饮片质量四大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联合卫健、医保、公安等部门协同执法,全方位筑牢用药安全底线。
(闫肃 倪群)
编辑:曹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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