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到今天的中东,我们会想到很多国家,巴勒斯坦、以色列、叙利亚、伊拉克,各有各的局面,各有各的特点。
但是,就在一百多年前,这些地区中的很大一部分,都属于同一个庞大的帝国——奥斯曼帝国。它曾经延续了600多年,而且基本上保持了控制权的完整。
这种情况在中东地区非常罕见。了解它的历史,也能帮我们进一步看懂今天的中东。
在欧洲的十字军东征之后,就在十字军退出中东的第八年,一个突厥部族在今天土耳其的西北部,建立了一个边疆小国。
谁也不会想到,50年之后,这个小国会率领大军进攻欧洲,开始了自东向西的大规模入侵,直到今天奥地利的首都维也纳城下才止住脚。这就是奥斯曼帝国。
奥斯曼帝国的历史影响可太大了。在它的上升期,它攻陷了君士坦丁堡(也就是今天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灭亡了拜占庭帝国,建立了一个横跨亚非欧的大帝国。更重要的是,它还直接催生了大航海时代。
为什么呢?因为它控制传统的东西方贸易路线,迫使欧洲人不得不从大西洋向西绕道东方。从历史的断代来看,欧洲中世纪的结束是有一个具体年份的,就是1453年。
那这年发生了什么呢?就是奥斯曼军队攻陷君士坦丁堡。从这里你也能看出它的历史影响有多大。
不过,除了历史影响巨大以外,奥斯曼帝国还有一个非常独特的地方。
表面上看,它和之前在中东地区的那些大帝国(比如古波斯、亚述、亚历山大帝国、阿拉伯帝国等等)很像,崛起势头都非常猛,版图动不动就横跨亚、非、欧三大洲。但是,它和这些帝国有一个重大区别,那就是那些帝国普遍不长寿,而奥斯曼帝国的存在时间要长得多。
有多长呢?600多年。相当于从中国元朝初期一直到民国。这就很厉害了。更重要的是,奥斯曼帝国在这600年里,基本上保持了控制权的完整(不像之前讲的阿拉伯帝国,很长时期都是一个空壳),而且保有了大部分的领土。应该说,这种情况不光在中东地区属于独一无二,在世界范围内都非常罕见。
那它是怎么做到这些的呢?我们来看一下它的崛起之路。
从奥斯曼帝国的崛起来看,它首先做对了两件事:
一是抓住了历史机遇。十字军东征结束以后,中东在地缘政治上就是一个破碎地带,没有一个大国能主宰,所以它可以趁势而起;
第二,善于吸收各方长处。奥斯曼帝国兴起时,四周可以说都对手,但它特别善于吸收对手的长处,并且形成自己的优势。
不过,做到这两点并不算奥斯曼帝国特有的优势。从历史上看,在中东地区能建立大帝国的,基本上都得做到这两点,否则可能都连成功的资格都没有。
那么,奥斯曼帝国真正的独特之处在哪里呢?在于它的制度设计。
在我们印象当中,讲到制度设计,一般推崇的都是近代西方国家。但我要告诉你的是:奥斯曼帝国的制度设计同样非常出名。它用一整套严密的政治、宗教、军事和经济制度,快速发展并保持了自己的实力,同时也让内部错综复杂的各种宗教、民族关系基本上保持了稳定。应该说,同时做到这两方面很不容易。
中国学者王三义出版过一本书,题目叫作《帝国之治:奥斯曼帝国的政治制度》,史料和分析都很全面,感兴趣的话可以找来看一看。
在这里,我只讲其中的三项制度,分别和宗教、政治、军事相关。
![]()
一、奥斯曼帝国的宗教制度:米勒特
我们先看宗教方面。奥斯曼帝国是信奉伊斯兰教的,但它的领土上有大量基督教徒,还有一些犹太教徒。那怎么来管理这些宗教上的“外人”呢?
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实行了一种叫做“米勒特”的制度。米勒特(Millet)这个词,来自阿拉伯语,指的是宗教社群。“米勒特”制度,就是让非伊斯兰教的宗教和教派建立独立社区,自己管理自己。换句话说,这就是宗教社区自治。
这个制度在现实当中实行得怎么样呢?应该说,效果不错。
在阿拉伯帝国初期,对其他宗教相对宽容,而奥斯曼帝国在这方面更进一步。尤其是早期几个比较有能力的统治者,他们对种地的基督教徒还采取了比较优惠的税收政策,有意识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结果有大量基督教农奴从欧洲跑入奥斯曼帝国。
这种情况现在听起来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但确实说明了奥斯曼帝国对于宗教上的“外人”比较宽容。我这里插一句,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奥斯曼帝国的宗教宽容度超过同期的欧洲国家。
这种宗教上的宽容制度,极大减少了帝国内部的统治阻力与叛乱风险,也为奥斯曼帝国长期的跨地域统治奠定了稳定的社会基础。
二、奥斯曼帝国的政治制度:弑亲法
![]()
和上面对“外人”的制度正好相反,这个政治制度针对的是自己人,而且是最亲近的自己人,这就是最高统治者的继承制度。
你先有个心理准备,我这里要讲的这项制度,不仅独特,而且极其残酷。这个制度被称为“弑亲法”。
什么意思?就是一旦最高统治者的孩子继位,他就要把所有的兄弟都杀掉,哪怕是还在摇篮里的婴儿。这是为什么?就是为了彻底杜绝皇位竞争,只允许继位的儿子活下来。
你可不要以为这只是突厥人在游牧时期的习惯做法,事实上,它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奥斯曼帝国的统治者被称为“苏丹”,而600年历史上最著名的苏丹之一,就是攻陷君士坦丁堡的穆罕默德二世,称为“征服者”。他制定的法律就明文规定,他的任何一个儿子一旦成为苏丹,就允许杀掉其他所有的兄弟们。
这个制度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奥斯曼帝国最早期的时候。
当时他们最大的敌人是西征的蒙古大军,他们面对蒙古军,可以说连吃败仗。但是,奥斯曼帝国的苏丹发现,蒙古虽然强,可有一个致命缺点,就是皇帝一死,底下几个儿子就会为争皇位打个你死我活,结局就是四分五裂。所以他就得出结论,从帝国的发展和生存来说,最关键的事情就是确保继承皇位的人不再面临内部竞争。怎么才能完全确保呢?
就是除了继位的儿子以外,其他儿子必须死。
应该说,这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极端的继承制度。它持续了整整两百多年,后来因为某位苏丹的兄弟是个弱智,所以才没有被杀,但改成了永久监禁。此后,这项弑亲法也随之调整,苏丹的兄弟们可以不杀,但必须终生监禁,而且不许有后代。你也可以理解,在这样残酷、极端的法律之下,奥斯曼帝国当然不会出现任何皇位之争。
把宗教和政治制度结合起来看,你就会发现,奥斯曼帝国可以说是,对可能威胁到皇权稳定性的,哪怕是自己人,下手都特别狠;而对外部的多元人群,只要不动摇权力根基,反而相当宽容。正是这种看上去有点奇怪的制度组合,让奥斯曼帝国内部保持了长期的稳定。
三、奥斯曼帝国的军事制度:德夫希尔梅
如果说“米勒特”制度和“弑亲法”解决的是“怎么坐稳江山”的问题,那么接下来要讲的军事制度,回答的则是“怎么打下并守住江山”。
我们知道,奥斯曼帝国是靠打仗起家,扩张靠打,守土也靠打。从蒙古军队到拜占庭帝国,从欧洲联军到波斯帝国、沙皇俄国,它基本上打了一个遍,600多年历史里,战争可以说一直没断过。从这些事实你就可以想到,奥斯曼帝国的军事制度一定很强。
我们重点看一下它最有特点的一个制度,叫作“德夫希尔梅”。这个词不大容易记,意思是收集或者征集。这个制度为奥斯曼帝国提供了军队最精锐、最中坚的力量。可以说,没有这些精锐力量,奥斯曼帝国的崛起和扩张都实现不了。
那这个制度到底什么样的呢?我告诉你,它非常奇怪,而且反人性。
我们知道,奥斯曼是一个伊斯兰教帝国,但这个德夫希尔梅制度却专门从信仰基督教的地区招募儿童。从宗教上来说,招募的是“异教徒”。
这些男孩子一旦被招募,就要放弃基督教信仰,皈依伊斯兰教,而且要和原来的家庭切断所有联系,集中送到一些地方进行培训。这个培训以军事为主,时间很长,至少7年。但这些还不是关键,真正的关键是,这些男孩子不光和原来的家庭没有联系,他们长大成人以后也不能有自己的家庭,不可以娶妻生子,可以说,把所有外界联系都切断。
这样一来,他们的一生就没有什么可牵挂的,甚至也没有自我,地位和财富也都来自苏丹的恩赐。他们全部精力就是在苏丹提供的这个体系里往上爬,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工具人。
所以你看,这种制度相当于把那些没有根基、没有背景的人,培养成比世袭贵族还要可靠的力量。在奥斯曼帝国前期的三百年里,它不光给帝国提供了最能打的军队,也提供了不少能干的行政官员。
奥斯曼帝国之所以能崛起,而且能维持六百年,背后是一整套复杂、独特、甚至极端的制度设计在支撑。
宗教上宽容“外人”,政治上对皇室内部实行极端管控,军事上把“外人”塑造成比自己人更可靠的力量。这三套制度叠加在一起,构成了一个非常罕见的组合,也让奥斯曼帝国在历史上留下了特有的位置。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