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加力推进新能源货车规模化发展应用工作方案》,出台多项财政支持措施推进新能源货车规模化应用,明确力争到2027年年底全省新能源货车保有量突破4万辆。
根据该方案,四川将对年内贷款购置新能源货车并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货车司机、货运经营主体,给予一年期财政贴息,单笔贷款可享受的贴息最高额度为40万元;对符合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支持条件的老旧营运货车,支持其报废更新为新能源货车,按照最高不超过14万元的标准应补尽补。
在供给端提质方面,方案引导整车企业在川设立新能源汽车研发中心并实现实体化运营,鼓励各市(州)引导企业增加新能源货车产量,开展产供需对接,推动“四川造”新能源货车适配本地路况和运输需求,从源头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针对重型货车充换电站布局不完善的痛点,方案提出聚焦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货运繁忙路段以及重点货运枢纽等关键节点,完善充换电设施布局,支持利用公路沿线服务区、停车区、养护站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建设充换电设施。
此外,方案明确拓展新能源货车应用范围,推动干线物流运输、重大工程建设等领域优先选用新能源货车,扩大货运枢纽、港区厂区矿区场内转运、短倒运输的新能源货车使用规模,持续推进其在城市建设与市政管理领域的应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冷链运输车。在通道建设上,四川将选择场景适宜、货流集中路段建设零碳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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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观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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