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伦敦的技术会议上,保罗·格雷厄姆(Paul Graham)刚结束演讲,会议组织者就走上台来,即兴发表了一番反驳。这种情况他以前从未遇到过。虽然他只听清了最开始的几句话,但那已经足够让他明白自己究竟说了什么让对方如此不安:创业公司如果能搬到硅谷,会发展得更好。
当时的会议地点在伦敦,大多数听众似乎都来自英国。因此,建议创业公司搬到硅谷听起来像是一种带有民族主义色彩的言论:一个令人生厌的美国人告诉他们,要想把事情做对,就该集体搬到美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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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实恰恰相反。格雷厄姆其实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美国”。他承认自己实际上是英国出生的。这就好比犹太人天然有资格讲关于犹太人的笑话,他觉得自己在面对英国听众时,根本无需费心去保持外交辞令般的委婉。他坚称,创业公司在硅谷会发展得更好的观点,甚至根本与民族主义无关。
这与他给美国本土创业公司的建议如出一辙。格雷厄姆创办的Y Combinator每隔六个月就会在美国东西海岸之间轮换一次项目。每隔一个融资周期,他们就会在波士顿进行。尽管波士顿已经是全美乃至全球第二大的创业中心,他们依然会告诉那些参与波士顿周期的创业公司,最好的选择还是搬到硅谷去。如果这一点对波士顿是成立的,那么对其他任何城市来说,情况就更是如此了。这讨论的是城市,而非国家。
格雷厄姆认为他能证明自己的观点是对的。如果把对立论点推向极端,大多数人就会认同其中的荒谬之处。很少有人会声称创业公司在哪完全无所谓,声称一个在小农业城镇经营的创业公司不会从搬往创业中心中受益。大多数人都能明白,待在一个拥有创业基础设施、积累了如何让创业成功的知识,并且有许多人都在尝试同样事情的地方,会带来多大的帮助。然而,任何用以证明创业公司无需从伦敦搬到硅谷的理由,同样可以被用来证明创业公司无需从那些更小的城镇搬到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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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之间的差异只是一个程度问题。而且,如果几乎所有了解内情的人都认同创业公司在硅谷会比在波士顿做得更好,那么它们在硅谷也理应比在其他任何地方做得更好。格雷厄姆也意识到,自己在这个结论上可能存在既得利益的嫌疑,毕竟那些搬到美国的创业公司有可能通过Y Combinator来实现。但他表示,那些已经获得他们投资的美国创业公司可以证明,他对他们说的也是同样的话。
当然,格雷厄姆声明自己并不是在宣称每一家创业公司都必须到硅谷才能成功。仅仅是说,在其他所有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一个地方的创业中心属性越强,创业公司在那里就会发展得越好。但是,其他方面的考量可能会超过搬迁带来的优势。他并不是在建议那些有家庭的创始人举家搬迁到地球另一端;这样的做法可能会造成过多的干扰。
移民方面的困难,也是留在原地的另一个理由。处理移民问题就像筹集资金一样:对某些创业公司来说,这可能会消耗掉它们原本可以用于改善产品的全部精力,以至于完全不值得如此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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