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想打成“南宫涉黑第一案”,实际却成了“一个人浩浩荡荡走在街上”的荒诞闹剧。谁是这宗“铁案”的幕后操盘推手?
南宫,隶属河北邢台,是冀南平原上一座拥有2100多年历史的古城。
有着“南宫第一案”之称的程逢华案,近期持续在县城法院最大的11号法庭审理。
程逢华案最初以“12·18”专案立案,直奔涉黑涉恶而来。侦查扑空,勉为公诉,推上法庭的被告仅三人,先后叠加非法采矿、诈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四项罪名。
案起之初,上百警员参与抄家,查封资产没有登记清单,后又拒绝提供同步录像,导致超额查冻被告人及亲属无关资产,趋利执法明显;公诉阶段,从未依法监督、纠正侦查违法,且庭审之时公诉人脱离事实与证据,一副放赖的姿态,导致漏洞百出,一错再错。
南宫市法院组建了七人合议庭,足见其重视程度。不少体制内的旁听者都有同感,程逢华案是经济纠纷引发的打击报复。
在过去半年里,法院进行了四次庭审,前三次分别为期两天、四天与五天,围绕四个罪名依次展开。第四次庭审的核心,是追加指控物业管理人员赵乐乐涉嫌寻衅滋事罪,本质意图是以此坐实第一被告人程逢华构成寻衅滋事罪。但是,全案证据逻辑牵强,没有打闹,不见软暴力,全天围绕一笔3.5万元电梯款项反复质证、辩论。
当日下午五时许,赵乐乐当庭失声痛哭,称自己仅代收一笔钱款,被警方诱导取证,检方要求认罪认罚,言语间满是委屈与不甘。作为第一被告的程逢华,此时情绪彻底爆发。他当庭大骂四名公诉人,直言这是冤假错案,持续20多分钟。一名主办公诉人率先起身离场,随后两名公诉人起身,继而最后一名公诉人离开。
目睹了四次庭审的法官与法警,深知此案的荒诞,他们无一制止程逢华的行为,让这一罕见的庭审奇观继续。
谩骂持续半个多小时,旁听席直呼过瘾,有人大喊为法警与法官点赞。因公诉人不再回到法庭,当日庭审中止,原定次日开庭亦遭取消。
经法院协调,控辩双方多次庭前沟通,案件于7月31日恢复开庭。上午庭审中,程逢华与辩护人持续申请调取赵乐乐讯问同步录像,公诉人拒不提供;下午庭审,合议庭经评议作出罕见裁决:因公诉机关、侦查机关拒不提供讯问同步录像,当庭全盘排除赵乐乐在侦查阶段的讯问笔录,以法庭证据与质证等为准。
被告人与辩护人据理力争,合议庭坚守程序正义,这成了本案庭审过程中最受关注的一幕。
不过,详细拆解程逢华案四项罪名,荒诞并不止于此。“把程逢华往涉黑涉恶上靠,简直是对黑社会组织的一种侮辱。现在的四个罪名,也太牵强了。”一位旁听者说。
凤城雅筑与“诈骗” 由来
一切故事与罪名,均围绕一个叫“凤城雅筑”的楼盘展开。
作为南宫地产标杆,凤城雅筑位于南宫市凤泰隆广场南侧,是拥有20万平米的城市中央欧景豪宅。
一期交房、二期启动之际,2016年3月,南宫市市委书记率分管副市长、规划局局长、住建局局长、城管局局长等,到这个“市重点项目”现场办公。
凤城雅筑的开发主体为河北威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宫分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是一种挂靠关系,实际股权由张廷冰、程新恩各持51%和49%。
![]()
程逢华1977年12月生,为人磊落,行事豪爽。他早年跟父亲程新恩一起经商,后进入公安系统工作,因父亲年岁已高,他办理离退手续全心协助父亲的一些项目。
由于工程质量把关甚严,凤城雅筑项目在与合作商结款时,引发经济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威州地产南宫分公司胜诉。但对方动用政法系统的资源,强行划拨了款项,这引发程逢华针锋相对甚至实名举报,由此招来强力的打击报复。
程逢华四项罪名中涉案金额最大的诈骗罪,按检方指控:程逢华虚构拆迁材料,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1007万余元,构成诈骗罪。
![]()
夜幕下的凤城雅筑
这是荒诞之源。回溯2014年,南宫市政府与威州地产签订《旧城改造协议书》,约定由企业全额垫付片区61户拆迁安置补偿,政府完成土地收储、招拍挂流程后,返还企业垫付拆迁资金。案涉地块并非净地出让,拆迁安置全部成本、人力投入均由威州地产南宫分公司承担,政府全程未拨付任何拆迁专项资金,属于典型的“政府主导、企业垫资”的旧城改造项目。
后续土地办证阶段,按照市委、市政府议定方案,威州地产南宫分公司分批次缴纳土地出让金后,财政留存少量土地收益,剩余款项原路返还企业,文件明确设置 “资金转圈” 流程,累计返还8607万余元拆迁垫付款是既定行政安排,并非企业主动申请骗取资金。
诈骗罪成立核心要件之一,是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而南宫市财政局、住建局全程清楚企业垫付拆迁款的完整事实,审计部门亦明确相关报告不作为财政支出依据,政府拨付资金是落实会议纪要、旧城改造协议,并未因虚假材料陷入认识错误。
在这一过程中,南宫市政府没有经济损失。程逢华也没有实施诈骗犯罪的具体行为与主观故意。
更关键的是,程逢华并非南宫分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目重大决策、拆迁协商、财务审批均由大股东张廷冰主导,程逢华仅代二股东、父亲程新恩处理部分财务签字手续,无权限决定申报材料、申请财政拨款,不存在实施诈骗的客观行为。
小区水井被控“非法采矿”
第二项罪名,涉嫌非法采矿。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程逢华、程浩(程逢华儿子)、赵乐乐等人在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开采凤城雅筑小区地下水,向住户售卖,累计获利63万余元,构成非法采矿罪。
凤城雅筑小区开发建设初期,当地市政供水管网未覆盖片区,无法向居民提供稳定的自来水服务。为保障交房后业主基础生活用水,威州地产南宫分公司自行钻井取用地下水,收取水费标准与市政自来水定价完全一致,不存在哄抬价格、垄断供水牟利行为。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落地、市政管网接入凤城雅筑后,小区开始交替使用水管与水井,至案发也就几个月时间。
其实,冀南平原之上,因市政公共服务缺失,新建小区临时打井取水的情况普遍存在,水利部门常规处置方式为责令补办取水许可、处以行政罚款,从未上升刑事追诉。
![]()
被拆除的水井管道
辩护人当庭提交核心抗辩依据:《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明确划分地下水管理边界,地下水勘查适用《矿产资源法》,但地下水开发、利用、日常管理统一适用《水法》
普通地下水区别于地热、天然矿泉水,不属于法定保护性开采矿种,《资源税法》税目清单仅列明矿泉水征收矿产资源税,民用地下水仅缴纳水资源税,进一步印证普通地下水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矿产资源。
《水法》第六十九条专门针对无证取水设置行政处罚,仅规定罚款、责令关停措施,无任何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文。
同时,本案取水行为属于威州地产南宫分公司单位行为,《凤城雅筑钻井合同》签约主体、水井维护、水费收支均由该公司负责。即使涉嫌违法,也不是程逢华、程浩、赵乐乐的个人行为。
此案中的程浩系威州地产南宫分公司员工,赵乐乐为物业公司员工,两人均无来自公司的任何供水管理授权。仅仅因为程浩是程逢华的儿子,就必然认定其对小区的供水问题承担责任,这难免让人发出“株连”之问。
其实,辩护人多次就程浩、赵乐乐申请取保候审,但法检一直不闻不问。相反,检方在庭审中还对赵乐乐追加了一项罪名,以此打消其取保的可能,逼迫其认罪认罚。
荒唐的 “寻衅滋事”
正因为诈骗与非法采矿很难坐实,经过三轮庭审之后,检方在第四次开庭时,对赵乐乐追加寻衅滋事罪。既没有打架斗殴,也没有威逼行为,且仅仅围绕一笔价值3.5万元的费用展开。
案涉凤城雅筑小区9、10、11号楼施工电梯,由第三方公司租赁李子林设备,因劳务承包方中途退场,剩余在建工程仍需使用电梯,双方在先合同约定,开发商一方有权继续使用电梯直至竣工。
2022年1月,李子林擅自撬开工地门锁,拆走电梯防坠器、电缆等核心配件,导致工地停工,程逢华一方自费出资2.7万元购置配件,同时另花钱修复和维护电梯,以确保正常施工。经双方协商,李子林搬走电梯,向程逢华支付电梯配件购置与维护费用共计3.5万元。因当日程逢华在外地,物业人员赵乐乐代收这笔款项。
当日庭审采取分时段错开审理,程逢华、赵乐乐分别陈述,二人所述内容完全相互印证:赵乐乐事先不认识李子林,从未参与协商补偿金额,未实施任何阻拦、恐吓、强索财物行为,仅是遵照程逢华指令代收现金,且并不知道这是什么款项。
![]()
被烂尾的凤城雅筑
检方指控赵乐乐威胁、阻拦李子林,但多份庭审证据显示,真正出面阻拦李子林拆卸电梯、与其协商赔偿的,是负责电梯维修的第三方公司人员毕飞达,与赵乐乐无关。
程逢华甚至当庭指出,李子林擅自撬开工地门锁,拆走电梯防坠器、电缆等核心配件,这属于盗窃行为。
辩护律师当庭援引“两高”关于寻衅滋事的司法解释:因工程、债务、合同等民事纠纷引发的财物纠纷,行为人无无事生非、逞强耍横主观故意,未实施暴力、软暴力胁迫行为的,一般不认定寻衅滋事罪。本案属于典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李子林先行损毁施工设备存在过错,3.5万元系双方合意产生的合理采购维修费用,不存在无依据强拿硬要。
7月28日的庭审,就围绕这点芝麻大的事情展开了一天,公诉机关提交的证人证言存在重大瑕疵:多名证人存在亲属利害关系,陈述前后反复、互相冲突;唯一指向赵乐乐阻挠拆电梯的讯问笔录,因侦查机关拒不提供同步录音录像,无法排除刑讯、诱导取证嫌疑。
令人吃惊的是,面对当事人与辩护人的反问,公诉人持续出现语塞,完全接不上话。并且,态度傲慢,一再拒绝提供讯问录像。
这才引发程逢华雷霆一怒,直接把公诉人骂出法庭。
敲诈勒索的真实背景
第四项罪名,也是强加的敲诈勒索罪。
公诉机关指控,因向房屋置换业主贾艳芝亲属收取差价,程逢华构成敲诈勒索罪。
贾艳芝亲属原本选定凤城雅筑1号楼房源,后续主动提出更换至11号楼,两栋楼的销售单价每平方米相差2000元;同时存在小户型置换大户型情形,面积差额产生额外房款。双方经平等协商,分两次补缴差价27万元、11万元,全部房款差额标准与小区对外公示售价完全一致,属于正常的房产交易行为。
敲诈勒索罪的法定构成,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软暴力手段,迫使被害人因恐惧心理交付财物。本案全部协商沟通均为口头平和洽谈,程逢华和工作人员从未实施辱骂、滋扰、纠缠、恐吓等任何施压手段,不存在法律定义的暴力或软暴力行为。
细看控方的核心证据,主要是贾艳芝、鲍海军、宋龙泉等人证言,证言内容多处前后矛盾,辩护人多次申请全部证人出庭当庭对质,还原置换房屋完整协商过程,均未得到侦控机关回应。
从权利基础判断,这是典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民事纠纷,即便双方对差价金额存在分歧,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调解途径解决,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
谁在人为制造“铁案”?
综上所述,全案四项指控均存在民刑边界模糊、事实证据残缺、法律适用错误问题,案件最初以专案立案,因无法查实涉黑涉恶相关事实,放弃涉黑涉恶指控后,叠加多项经济类、扰乱秩序类罪名,拼凑定罪链条。
试问,三个人,四宗罪,如此努力往涉黑涉恶上扣,这不就是“一个人浩浩荡荡走在街上”的现实荒诞吗?
纵观四次庭审记录,本案违法问题集中暴露:
——侦查机关搜查全程无完整录像留存,无法证明搜查过程合法。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财物,包含程逢华近亲属个人存款、私人物品,扣押大量无关烟酒、珠宝、企业普通财务账簿,未按《刑事诉讼法》规定三日内解除无关资产查封冻结,趋利执法特征明显;
![]()
抄家时被搜走的名贵烟酒
——公诉机关全程未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对搜查、扣押、讯问等多处程序违法视而不见;在证据存在重大合理怀疑的情况下,仍坚持多项罪名指控;庭审面对被告人、辩护人质证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最终出现公诉人集体被骂离场的庭审乱象,损害公信力。
值得肯定的是,南宫市法院七人合议庭坚守底线,给予被告人充分陈述、申辩空间,完整保障辩护人质证、辩论权利。在侦控机关拒不提交讯问同步录像后,当庭排除赵乐乐全部讯问供述,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正向参考。
其实,在本案中,多份被告人、证人讯问笔录存在诱导、记录不实嫌疑,侦控机关拒不提供同步录音录像,漠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理应进行追责。
同时,司法机关办理涉企业刑事案件,应当严格区分民事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杜绝将经济往来中的手续瑕疵、合同争议上升为刑事追责。
至少六人组成的公诉团队,七人组成的合议庭,更别论上百名警察上门抄家。就上述案情而论,谁在浪费如此大的司法资源?谁在人为制造这样的“铁案”?
曾经的威州地产南宫分公司,年纳税上千万元,解决了数百人的就业。如今,三人悬罪,公司瘫痪,楼盘烂尾,超过六倍的涉案资产被冻结,还有几对新人等着搬入他们的婚房。最终落得几败俱伤、政府诚信全无,这不正是百业萧条的一方投影吗?㳒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