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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闻)
认定 TBCA 相关人员在与公司及其全资香港子公司沟通的过程中误导后者,未告知重要实情,以及构成违反坦诚义务(duty of candor),并应向公司的全资香港子公司支付名义损害赔偿金
8月3日,利欧股份(002131.SZ)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近日,公司获悉美国特拉华州最高法院已作出终局判决,主要内容包括:1、认定 TBCA 相关人员在与公司及其全资香港子公司沟通的过程中误导后者,未告知重要实情,以及构成违反坦诚义务(duty of candor),并应向公司的全资香港子公司支付名义损害赔偿金;
2、认定 TBCA 将公司的全资香港子公司退出相关基金的行为不构成违反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
至此,公司提起的该项境外诉讼已取得终局判决。
TBCA 基金和 TBCA GP 向公司提起的另一个关联境外诉讼案件目前尚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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