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代表人,券商投行的高薪金领。按常理,他们收钱搞“突击入股”,顶多算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刑期轻得多。但中信建投的杜鹏飞,偏偏被法院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判了10年2个月。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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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
杜鹏飞,中信建投投行管委会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在振华新材IPO项目中,他搞了突击入股,股票解禁后套现获利410.64万元。
一审法院判他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他不服上诉,核心理由就是:“我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结果,二审齐齐哈尔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的论证逻辑,让金融圈炸锅
法院从两个维度认定他是“国家工作人员”:
-形式要件:他的任免是公司党委委员集体研究决定的,体现了集体决策意志。
-实质要件:他行使职权依托于中信建投的**国有为主的资产**(品牌、资本金、信誉等),履职目的是为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且他的工作受证监会、证券业协会等监管,具有公权力属性。
结论:即便他没有行政级别,但只要履职依托国有资产,就可能被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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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融从业者的影响太大了
1. 国有控股券商、基金、信托的管理人员,刑事风险飙升。以前可能算“非公”的,现在可能变“公”的,量刑标准差一倍。
2. 辩护策略要变了——不能只看职务名称,要看职务性质、任免程序、资产属性。
3. 程序要件是保命符——如果没经过党委集体研究任命,那就难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一句话:在国有金融机构干活,别以为没编制就不算“公家人”。法律看的是实质,不是名头。
金融圈的朋友,您觉得这个认定合理吗?留言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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