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猛犸新闻)
【#公职人员损毁地锁维权不能越界# | 中听】“动手”解决不了问题,只会“好心办坏事”。#当地通报公职人员停车受阻撬他人地锁#近日,衡阳一公职人员暴力损坏他人车位地锁事件引发社会关注。监控画面显示,一男子在停车场,先是用脚暴力踹歪地锁,后又徒手掰扯设施,在准备拿铁棍继续破坏时,被旁人及时拦下。监控画面引发热议,不少网友最初以为,这又是一起公职人员停车受阻、强占他人车位,把“官威”带回家的戏码。随着官方通报发布,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并非所谓的“霸占车位”,而是业委会副主任维护公共利益采取的过激行为。8月2日,据“衡阳发布”消息,经查,涉事人员朱某某系衡阳市发改委二级机构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同时为祁东县大成商业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事发时,为执行小区业主委员会关于“车位产权确定前任何人不能上锁”的规定,遂用脚踹等方式拆除该地锁。后经民警调解,朱某某已与地锁主人达成和解。从官方通报来看,此前,该小区因为车位产权问题,业主委员会曾与开发商多次发生纠纷。在车位产权确定前,有业主私自加装地锁,的确会给管理人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加剧停车秩序混乱。朱某某作为该小区业委会副主任,有责任维护小区集体规定,出发点值得肯定,但他选择的执行方式却越过了合法边界。用脚踹,徒手掰,甚至准备动用铁棍。这种行为,是典型的以暴制暴,完全背离理性维权的底线原则。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即便加装地锁不符合小区临时管理规定,但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就是违法,涉事公职人员究竟是没想到闹这么大,还是没想到会被曝光?朱某某作为公职人员,在公共场所做出错误示范,消解公众信任,为基层治理埋下隐患,也给社会造成恶劣的负面影响。目前,衡阳市发改委、祁东县高度重视,立即联合进行调查处理。下一步,将对朱某某不当行为和相关问题依规依纪作出严肃处理。不论维护公共利益的初衷多么正当,暴力行为就是对法律的公然漠视,法律不会因为“出发点正确”就网开一面,任何人都没有突破法律边界的特权。面对小区的公共纠纷,合理维权不是“比谁更能闹”。身份代表的是责任,绝不是“为所欲为”的挡箭牌。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界限,用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问题,才是真正对公共利益的维护。(视频:小央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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