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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北实景精装住区
荣膺1-8月太仓浏河销售双冠王
价格:均价11000起
容积率:2.0绿地率:37%
总体量:约1802套
总建面:约17.24万平方米
总占地:约9.07万平方米
总栋数:26栋
面积段:;高层75平、89平、97平108洋房119平
物业公司:象屿物业
物业类型:洋房、高层
开发商:象屿|中南|
得房率高层约82%,洋房约84%
在售:4#1#3#9#8#北区5号楼等
9-18层/9层/高层18-27层/小高层9-28层/花园洋房7-9层
交付标准:精装修装标:中央空调加新风系统
位置:太仓市浏河镇346国道与郑和大街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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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配套
公交:项目周边有高城花园、听海路等公交站,太仓309路、313路等多条线路可达.
轨交/高铁:距离沪苏通铁路太仓站约6.1公里,规划中的嘉闵线北延至太仓站.
自驾:紧邻346国道与郑和大街,通过G15沈海高速、S48沪宜高速可快速通达上海及江苏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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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配套
学校:明德幼儿园、明德小学、明德初中(步行约1.6公里),规划有西北工业大学太仓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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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配套
医院:浏河人民医院(上海九院附属)、瑞金医院太仓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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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配套
商场:老街商圈、听海路商圈,含吉麦隆、肯德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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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环境
公园:浏河公园、江滩湿地公园、长江口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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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型鉴赏:
D2室2厅1卫76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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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户型2室2厅1卫76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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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室2厅1卫9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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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平3室2厅2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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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平4室4室2厅2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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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个人销售住房需要交哪些税?
2026年个人销售住房税费政策大幅调整,计税规则、优惠口径全面更新:
个人销售住房到底要交哪些税?
什么情况下税费全免?
不同年限的房屋出售税费差距在哪里?
今天这篇文章就讲这个.
01
买卖住房会涉及哪些税费?
买卖住房的双方分别会涉及哪些税费?
买方(受让方):印花税、契税
卖方(转让方):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02
买方的税费怎么交?
买方的税费怎么交?
1.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财税〔2008〕137号》
2.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提示:
1)计征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
2)统计口径:家庭成员=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
03
卖方的税费怎么交?
个人将购买的住房对外销售的税费怎么交?
分3种情形来讲:
情形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1、增值税: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2、三项附加税费:以实缴的增值税为计税基数,再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3、个人所得税:差额20%或全额1%
①纳税人可以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时:按差额20%计算个税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②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时:按全额1%计算个税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
提示:个人住房转让应以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为转让收入.
4、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财税〔2008〕137号》
5、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财税〔2008〕137号》
情形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但是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1、增值税: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
2、三项附加税费:同增值税,免征.
3、个人所得税:差额20%或全额1%
①纳税人可以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时:按差额20%计算个税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②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时:按全额1%计算个税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
提示:个人住房转让应以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为转让收入.
4、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财税〔2008〕137号》
5、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财税〔2008〕137号》
情形3: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再细分为2种情况来讲:
3.1、满五唯一(自用满5年+家庭唯一住房)
全部税费免征:增值税及附加、个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3.2、满五非唯一(满5年,但家庭名下有多套住房的)
1、免征税费: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全免
2、个人所得税:差额20%或全额1%
①纳税人可以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时:按差额20%计算个税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②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时:按全额1%计算个税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
提示:个人住房转让应以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为转让收入.
05
高频问答
个人销售住房高频问答整理:
问题1:房子的持有年限怎么算?按房产证日期还是买房合同日期?
答:都不是,房子的持有年限起算执行“孰先”原则.
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
政策依据:《国税发〔2005〕172号》第三条、第四条
问题2:满2年卖房增值税全免,这个政策全国统一吗?2026年有效吗?
答: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
问题3:按照差额的20%计算个税时,哪些合理费用可以扣除?
答:按照差额的20%计算个税时,可以扣除的4类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按规定的比例扣除;
•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无正规发票、票据的支出,一律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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