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日报)
转自:天津日报
7月31日,广西凌云县公安局发布一则悬赏公告,全文如下:
1994年2月4日,凌云县沙里瑶族乡浪伏村发生一起命案,李某某被害。多年来,我局持续对该案开展攻坚侦办工作,为抓获犯罪嫌疑人,告慰死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悬赏征集该案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与本案相关的一切线索,线索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涉案可疑人员的身份信息、体貌特征、年龄体态、既往经历、社会关系、交往人员及活动轨迹;
(二)案发前后在案发现场及周边出现的异常车辆、特殊物品、可疑物件及遗落物品;
(三)涉案人员多年来隐匿、潜逃藏身、从业生活、落脚往来等线索;
(四)其他与本案相关的全部线索信息。
二、悬赏奖励及保密承诺
(一)奖励标准。凡提供关键有效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本案的群众,依据线索价值分级给予人民币5万元至50万元一次性现金奖励。同一案件多条线索由多人提供的,奖金分配以最先提供有效突破性线索的人员为主,其余提供有效辅助线索的,酌情另行给予奖励。
(二)保密措施。公安机关对所有线索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落实人身、信息保护措施,未经举报人本人同意,绝不泄露举报人任何个人信息。对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三、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
正告本案涉案相关人员:立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涉案全部事实。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提请从轻、减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拒不投案、持续逃避侦查、隐匿潜逃的,一经抓获,依法从严追究全部刑事责任。
四、法律责任告知
(一)严禁诬告陷害。对故意捏造事实、虚构线索、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之名寻衅滋事、谋取不当利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视情节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规范网络言论。本案尚在法定侦查阶段,案件事实、侦办进展、处置情况以公安机关官方发布为准。严禁任何单位、自媒体及个人随意揣测、编造、拼接、传播未经证实的案情信息,严禁夸大渲染、恶意炒作、造谣传谣、煽动舆情、扰乱公共秩序。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渠道
(一)举报电话:陈警官:18775666516、岑警官:18807862070
(二)举报信邮寄地址:广西凌云县泗城镇凌霄路370号(凌云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收)
来源:凌云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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