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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区、龙文区分别于2026年7月30日、6月24日发布 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辖区内,723个新盘、次新盘对应的就读小学明细,特别整理如下:
1、
2、
2026年芗城区小学招生施教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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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龙文区小学招生施教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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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2026年秋季芗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施教区划分来了!附公共户&随迁子女就读学校、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丨2026年秋季芗城区区属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
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于2026年7月30日印发《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芗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知》(漳芗教政〔2026〕104号),现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解读如下:
问1:2026年芗城区区属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是否有变化?
答:今年我区区属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没有变化。符合政策条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20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可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不接收不及龄(2020年8月31日后出生)儿童入学。
问2:2026年芗城区区属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与去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今年我区区属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总体保持不变,还是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施教区范围招生。
问3:今年就读区属公办小学的相关报名材料需要提前多长时间取得?
答:申请就读区属公办小学的相关报名材料,在当年一年级招生网络报名前取得即可。
问4:2026年芗城区区属公办小学一年级如何报名?
答:今年我区区属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将继续延用“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采用“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的方式,与公安、自然资源、人社等部门进行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和资料核查,家长无需携带报名材料到学校现场确认。
(1)报名时间
8月12日-14日,适龄儿童家长进行网络报名,学校审核学生报名信息。8月15日,网络无法报名者,持相关材料到施教区所属学校进行现场登记。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渠道:①通过手机登录“闽政通”APP—首页“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漳州市”—点击“小学报名”—选择“芗城区”—选择对应报名业务; ②通过电脑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www.fujian.gov.cn)—办事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后续流程同上。
问5:若不动产权证抵押在银行,怎么办?
答:若家长的房子按揭,不动产权证抵押在银行,则须提前向银行申请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须一个月内开具方有效)或通过闽政通APP“不动产信息查询”栏目查询下载《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时间须是2026年8月1日以后。
问6: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我区学校施教区内持有住宅房产,其父母在芗城区、龙文区持有其他房产,可以申请就读吗?
答: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产内且祖孙户口三代同册,其父母在芗城区、龙文区持有其他房产,可申请就读我区学校。
问7:户口已迁入但未交房的适龄儿童怎么报名?
答:此类适龄儿童无需网络报名,可携带户口本、房产证明材料及在芗城区的租房协议到户籍所属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中心小学现场登记(闽师大附小、进修附小、松柏小学、湖滨小学和望湖学校五所学校可在本校登记即可),学校汇总后上报教育局统筹安排。
问8: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申请就读芗城区区属公办小学一年级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的父(母)在我区持有有效居住证[2026年8月1日(不含1日)之前签发]和工作证明,且两证的持有者须同一个人,原则上须与适龄儿童户口同册。
问9:延缓入学如何申请?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因身体状况已经到达法定入学年龄却不能在当年就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申请需提供材料:①缓学申请表(一式三份);②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诊断书或残疾人证;③居民户口簿;④医院就诊病历。办理地点:漳州市芗城区益华路1号(兴业银行大厦对面)芗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咨询电话0596-2072379。
解读机构: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芗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公办小学: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教基〔2026〕12 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芗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遵循“免试就近入学 ”原则,按施教区招生。
二、学校施教区
详见各校的招生通告或关注“芗城教育微言”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三、招生对象及办法
招收符合政策条件且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20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一)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即适龄儿童的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均在施教区内。
1.适龄儿童的父(母)持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家长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材料;②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家长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材料;②祖孙三代同册的户口簿。
3.适龄儿童和父母在芗城区、龙文区无房产,且租住市管公房住宅或单位未房改住宅楼。家长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①市管公房租赁合同或单位证明;②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③适龄儿童和父母在芗城区、龙文区无房产证明。
4.挂靠在芗城区八个街道办事处公共户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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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明材料”指商品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产权证,或提供以下材料其一:①产权登记证明书;②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③购房发票和贷款抵押合同;④集体土地所有证。不动产权证明材料和户籍须在网络报名前取得。
芗城实小、芗城二实小、东铺头中心小学和闽师大附小这四所学校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同一学生家长合法生育的多子女除外)在该校就读。
当符合条件的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人数超过学校学位余额时,学校采取随机抽号办法确定入读名单,其他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随迁子女
1.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根据其父(母)居住证地址到所属镇街对应有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申请登记。每个居住证地址都有且只有一所与其相对应的可申请登记学校。若申请登记人数超过学校学位余额,将采取随机抽号办法确定入学对象。未被抽中者,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或回户籍地学校就读;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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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随迁子女申请登记须提供如下材料:①户口簿;②其父(母)在2026年8月1日(不含1日)之前签发的芗城区有效居住证;③其父(母)在芗城区的工作证明或经商办企业证照。居住证和工作证明持有者须同一个人,且原则上须与子女户口同册。
3.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不得跨校重复申请登记,不得提供虚假资料。父(母)持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或能提供其在芗城区社保缴费满一年(2025年8月以来)证明或已有子女在申请学校就读,其子女同等条件可优先录取。
(三)港澳侨及外籍子女
1.在施教区内拥有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的港澳侨子女,可持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大陆居住证明(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等相关材料到其房产所属施教区公办小学申请登记。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但未拥有住宅房产的,可持监护人的大陆居住证明(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租房协议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址所属公办小学申请登记,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2.符合条件的外籍学生,按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此类适龄儿童无需网络报名,可直接到申请就读学校现场登记。
(四)优抚对象
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全面实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制度。优抚对象包括烈士、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残疾的公安民警、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台胞子女等。
1.现役军人子女。家长提供所在部队证明、现役军官证、身份证、户口簿和优抚对象申请表等材料向所在部队提出申请,由人武部审核确认后报送区教育局。
2.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家长提供所在单位证明、消防救援人员证、身份证、户口簿和优抚对象申请表等材料向芗城消防大队提出申请,并审核确认后报送区教育局。
3.烈士、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残疾的公安民警、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根据省、市有关优待入学的政策精神,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子女可申请就读区属公办小学。
4.台胞子女。符合条件的台胞子女可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小学,由区委台办统一审核后报送区教育局。
以上优抚对象无需网络报名,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统一造册,于8月8日之前将材料电子稿、纸质稿(加盖公章)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区教育局初幼教股。区教育局核实确认后,优先安排就近入学。
四、招生时间和程序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我区公办小学统一按以下时间和程序招生:
1.发布通告。8月8日,各小学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招生通告应在学校门口醒目处对外公开,内容包括:本校施教区范围、招生规模、招生对象、入学条件、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和程序、招生咨询电话等。
2.报名时间和方式。
方式一:网络报名。8月12日-14日,适龄儿童家长通过手机登录“闽政通”APP—首页“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漳州市”—点击“小学报名”—选择“芗城区”—选择对应报名业务,或通过电脑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www.fujian.gov.cn)—办事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后续流程同上。
方式二:现场报名。8月15日,网络无法报名者,持相关材料到施教区所属学校进行现场登记。
3.审核确认。8月12日-18日,学校进行报名资料审核、入户调查、核实确认等工作。
4.名单公示。8月27日-29日,一年级新生名单在学校门口上墙公示三天。
5.注册报名:8月30日-8月31日。
6.正式上课:9月1日。
五、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校的招生工作方案,公布招生通告,指定专人解释招生政策,对申请入学的一年级新生逐一进行调查、审核、分类、确认;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做好对招生工作公开、材料审核、入户调查等招生全过程的监督。招生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2.提高服务意识。在招生工作中,学校要设立咨询处,开通咨询电话,指定专人认真做好群众来访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确保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3.规范招生行为。各校应增强法治观念,阳光招生,严格落实《福建省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2026 年版)》规定。坚决杜绝招收不及龄等各种不符合条件及择校、寄读的学生,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音视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各校要实行新生均衡编班,均衡资源配置,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分班考试,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查学生、家长。
4.推行“长幼随学”举措。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区域相关学校学位容量情况,在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对多子女家庭可通过规范的入学和转学手续为家长接送子女提供便利。家长可于8月15日向一年级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先予以登记汇总,再上报教育局统筹安排。
5.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校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推进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学籍等信息互通共享,优化报名、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流程;持续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
6.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除芗城蓝天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入学外,普通小学都应接收施教区内具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不得歧视或拒收,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益。
7.规范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落实《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范学籍建立、转学、休学、升学等办理程序,及时准确更新学籍系统数据,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双重学籍”和无学籍现象。9月30日前,各校需通过“福建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建籍工作。
8.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完善控辍保学“一校一案”,建立适龄儿童(含随迁子女)、疑似辍学学生、辍学学生的“三本台账”。落实“学校一月一报告、县级一季度一复核 ”常态化工作报告机制,并及时报送属地乡镇(街道)政府。重点关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学生,加强适龄儿童入学督促,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
9.加强招生监督工作。学校要规范操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若发现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查处“有偿招生”行为。我局将各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对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和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96-2068237。
本通知由芗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附件:1.2026年芗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芗城区户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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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6年芗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随迁子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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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6年芗城区公办小学优抚对象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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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6年芗城区公办小学优抚对象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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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2026年7月30日
芗城区属公办小学施教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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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芗城教育微言
附2: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龙文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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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教基[2026]1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现结合实际,就做好2026年秋季龙文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等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报名登记时间
(一)一年级招生
1.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7月6-8日
2.现场登记报名:2026年7月9-10日(一年级新生网络无法顺利报名者)
(二)二至六年级插班生转学报名登记具体要求请于2026年8月上旬关注各校的第二次招生简章。
二、招生对象及相关要求
招收年满6周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即2020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一)龙文区户籍适龄儿童
1.龙文区原住民适龄儿童: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即适龄儿童的户口及实际居住地均在施教区范围内。
2.龙文区购买住宅房产业主子女: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同一套住宅房产六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就读(同一学生家长合法生育的多子女除外)。
(1)适龄儿童的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家长需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材料;②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家长需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材料;②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及其复印件;③适龄儿童和父母在市区(指芗城区、龙文区)无房产证明。
①产权要求:报名时所提供的房产与该适龄儿童其他非直系亲属共有的,其房产份额占比须达该住宅产权 50%(不含)以上。
②关于“同一套住宅房产六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同一学生父母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区小学就读”的要求,由学校负责核查。
(二)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①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②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居住证要求是其父或母在报名登记时间之前签发的龙文区有效居住证)。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可向居住地施教区有接收随迁子女就读的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当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入学人数超过学校当年度所提供的学位时,学校采取随机抽号办法安排入学;未被抽中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若不服从统筹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机会。
公共户、租房户、近亲友投靠(寄户)、公租房等无住宅房产的龙文区户籍入学对象视同随迁子女安排入学。
(三)港澳侨及外籍子女
在施教区内拥有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的港澳侨及外籍子女,可持相关材料到相应施教区公办小学申请就读。
(四)优抚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
对象包括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残疾的公安民警、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2.台胞子女
台湾适龄儿童或者其父(母)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父(母)在龙文居住或工作。
以上优抚对象招生,按照各级各部门有关优待政策文件执行,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统一造册,纸质稿加盖公章并附相关材料于8月15日之前报送龙文区教育局初教股,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163027@163.com。
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根据学位情况和优待照顾政策有关规定安排学校就读,经学校所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录取。
(五)申请缓学对象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申请需提供材料:①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残疾证;②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
延缓期满申请入学,若就读学校出现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区属学校就读。
三、招生程序
(一)申请登记
凡属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对照招生条件要求,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施教区内小学提出就学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以所在学校《招生简章》的要求为准)。
(二)审核确认
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就读对象逐一把关审核、确认。
(三)进行公示
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后,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招生名单,再行组织注册报名。
(四)材料整理
各校指定专人负责招生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以备核查。
四、工作安排
(一)6月29日前,各小学向社会发布第一次招生简章(关于一年级新生的招生简章)。
(二)7月6-8日,一年级新生进行网络登记报名,由学校审核学生报名信息。报名具体如下:进入“闽政通”app,点击【本地】-【一件事一次办】-【入学一件事】选择“龙文区报名入口”。
(三)7月9-10日,一年级新生网络无法顺利报名者,持相关材料到所属学校进行现场登记。
(四)7月29-31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对一年级新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等工作。
(五)8月上旬,各小学向社会发布第二次招生简章(关于二至六年级插班生的招生简章)
(五)8月下旬,学校公示招生名单。
(六)8月31日,学校组织注册报名。
五、相关要求
1.学校要成立校长牵头负责的“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本校具体招生方案,适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指定专人对招生政策进行答疑释惑;对申请就学的适龄儿童资料逐一进行核查、确认及分类造册等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正有序开展。
2.新生注册后,各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学籍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初教股审批,不得存在学生无学籍现象。
3.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辖区内学校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儿童入学,做好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4.推行“长幼随学”举措。在小学阶段,在符合学校入学条件且该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对提出“长幼随学”申请的多子女家庭可通过规范的入学和转学手续为家长接送子女提供便利。
5.严格落实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六、施教区划分
(一)龙师附小龙文分校
施教区范围为“九龙大道以东,龙江中路以西,水仙大街以南,江滨路以北”。
1.户籍在后坂社区(安置在浦东市场的,就读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碧湖社区、下洲社区符合入户时间要求的适龄儿童。(后坂社区不包括2003年12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碧湖社区不包括2005年8月22日后迁入或寄户的;下洲社区不包括2010年9月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碧湖街道土白社区安置在龙文花园、店上社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3年12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施教区范围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万达广场、融信澜园、东升花园、融都新界、建发碧湖壹号、建发碧湖双玺、建发碧湖玺院、恒大御景半岛、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碧湖印象、碧湖天骄、国贸天成、建发央著、下洲花园、碧洲园、滨洲园、龙文花园、瀚苑颐园等。
4.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到鸿浦小学或西坑小学就读,详见鸿浦小学、西坑小学招生简章。
(二)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通源学校(小学部)多校划片招生。
施教区范围为“龙江路以西,九龙大道以东,迎宾大道以南,水仙大街以北。”具体为:
1.户籍在原土白(店上社、安置在龙文花园的适龄儿童除外)、田丰、步文3个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3年12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户籍在原长福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10年8月20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安置在浦东市场的原后坂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3年12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4.施教区范围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桂溪花园、桂溪名都、荣昌花园、永大星城、悦华星座、天利仁和、锦绣一方、长福裕景、ME时代、南昌花园、同辉嘉园、书香世家、明欣大厦、城央金座、怡秀园、信隆大厦(钻石公馆)、联丰浩苑、浦东批发市场、绿佳源、建发文昌府、通源华郡、海语印象、溪语印象等。
5.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到鸿浦小学或西坑小学就读,详见鸿浦小学、西坑小学招生简章。
多校划片操作办法
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市二实小和通源学校小学部两所学校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数。具体招生办法: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志愿填报通源学校、市二实小其中一所学校(若发现两所学校都填报,则取消该生在这两所学校的就读资格,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区属学校就读),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采用“摇号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即:报名该所学校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摇号,摇中的学生在该所学校就读,未摇中的学生安排到另一所学校就读。
涉及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原征地协议所在的村(居)民子女就学(以征地协议书和村委会证明为准),按照征地协议约定执行。
(三)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迎宾分校
施教区范围为“龙文南路以西,龙江中路以东,水仙大街以北,迎宾大道以南”。
1.户籍在石仓、圳头的2个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14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户籍在天亭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14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施教区范围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荣昌东方广场、龙江小区、公园美学、鸿达嘉园、明发广场、福隆城、华艺世纪佳源、中海·上湾、雍禧澜湾、保利世贸璀璨滨江、台商会馆(仕政随园)、联发君领首府、大台北新城、永兴小区、建发天瑞、龙湾之尚、怡康之尚等。
4.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到鸿浦小学或西坑小学就读,详见鸿浦小学、西坑小学招生简章。
(四)漳州市实验小学景山分校
施教区范围为“景山公园以西,石仓北路以东,迎宾大道以北,北环城路以南”。
1.户籍在景山社区、毅阳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14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施教区范围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福隆城、悦珑庄、钱隆樽品、毅达阳光、莘园小区、卓越小区、瑞景城、钱隆公馆、建发朗云、华昌上郡等。
3.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到坂上中心小学就读,详见坂上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五)龙文区实验小学
1.原户籍和居住都在原六石、孚美、后店、翁建、浦口、登科6个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9年8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户籍和居住都在朝阳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9年8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中粱首府壹号、世茂城品、大唐锦绣世家等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4.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划入朝阳中心小学,详见朝阳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六)蓝田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
施教区范围为“龙文北路以东,龙祥北路以西,北环城路以南,迎宾路以北”。
1.梧桥社区所辖开坑(斑鸠坑)、后坑、坑尾、檀林、梧桥、塘边、牛路(御露社区)7个自然村的适龄儿童。
2.檀香社区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蓝湾国际、香槟左岸、龙祥花园、宏景花园、融信未来城、檀香公寓、华港豪庭、上层55(荔枝园小区)、云景里、蓝山丽景、阳光美地、阳光城大唐翡丽印象等。
3.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4.该校若出现学位已满,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七)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
施教区范围为“(景山街道所辖区域)龙文北路以东,北环城路以北,龙祥北路以西及(景山街道所辖区域)龙祥北路以东,迎宾路以北”。
1.梧桥社区所辖好坑、新社、方厝3个自然村的适龄儿童。
2.丽景社区、阳光社区内三个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翼特丽景城、蓝山丽景、阳光美地、珑悦澜庭等。
3.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4.该校若出现学位已满,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八)坂上中心小学
1.漳华苑、华艺水晶花园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3.漳州实小龙文校区、漳州实小景山分校、龙溪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九)郭坑中心小学
1.户籍在郭坑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十)朝阳中心小学
1.朝阳街道流岗村、石井村、书厅村、西洋村、桥头村、恒坑村、打山社区的适龄儿童。
2.大唐锦绣世家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3.本施教区及龙文实小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十一)科坑小学
1.科坑社区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十二)春蕾小学
1.漳滨社区、石洲社区和新石洲社区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十三)西坑小学
1.西坑社区的适龄儿童。
2.本施教区及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通源学校(小学部)、漳州市第三实验小学、迎宾分校、龙师附小龙文分校、闽南师范大学龙文附属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十四)鸿浦小学
1.施教区范围为“龙文南路以东,鸿浦豪园东面九十九湾以西,水仙大街以南,江滨路以北”。
(1)鸿浦豪园的适龄儿童。
(2)原户籍和居住都在湘桥社区的适龄儿童。
2.本施教区及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通源学校(小学部)、迎宾分校、龙师附小龙文分校、闽南师范大学龙文附属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十五)闽南师范大学龙文附属小学
施教区范围为“龙江中路以东,水仙大街以南,龙文南路以西,江滨路以北”。
1.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2.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到鸿浦小学或西坑小学就读,详见鸿浦小学、西坑小学招生简章。
(十六)漳州市第三实验小学
施教区范围为“鸿浦豪园东面九十九湾以东,水仙大街以南,龙文塔以西,江滨路以北”。
1.蔡坂、柯坑、沈厝、小港社区、蓝田社区、英桥、下尾、东墩、后吉、梧店自然村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21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中骏蓝湾、一品江山、196地质大队、建发央誉、融创国贸珑溪大观、威山新村、盛世水仙、荣昌东方广场、建发璞云、鸿苑公馆、龙湾之尚、怡康之尚等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3.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到西坑小学就读,详见西坑小学招生简章。
(十七)闽南师范大学附属龙溪学校(小学部)
施教区范围为“连科港以东,九十九湾以西,迎宾大道以北,漳华东路以南。”具体为:
1.港城御龙湾、夏商香榭花都、中梁远洋星海天宸、吾悦广场、世茂漳州府、西番莲、长福01安置房、长福02安置房(莲花小区)、长福03安置房(澜山裕景)、湖湾之尚、建发天瑞等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2.户籍在原长福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10年8月20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户籍在原坂上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23年5月10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4.本施教区征地协议生(以征地协议书和村委会证明为准)根据自愿原则,可以按照征地协议约定执行,也可以选择就读龙溪学校小学部。
5.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到坂上中心小学就读,详见坂上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十八)漳州市实验小学龙文校区
施教区范围为“九十九湾以东、石仓北路以西、北仓路以南、长福路以北的区域及东屿社区(仅限原住民)”。
1.施教区范围内居民小区:东裕花园(安置在东裕花园的龙文区户籍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国贸润园、三盛璞悦湾、融信漳州公馆(融信壹号府)等。
2.东屿社区(仅限原住民,不包括适龄儿童及其父母2014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到坂上中心小学就读,详见坂上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备注:漳州市实验小学龙文校区招生工作以漳州市实验小学的招生具体要求为准)
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
2026年6月24日
来源:龙文区教育局、龙文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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