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人看到这条新闻的第一反应是:宗馥莉不是宗庆后唯一的女儿吗?怎么突然冒出三个原告?
这个判断没毛病。在2025年7月之前,公众认知里宗馥莉就是娃哈哈创始人的独女,唯一的继承人。但如果你继续往下看,会发现事情远不止表面这么简单。
同父异母的弟妹,不是突然冒出来的
2024年12月,三个此前从未公开露面的人——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同时在杭州和香港提起诉讼,把宗馥莉告上法庭。他们的母亲是娃哈哈前高管杜建英,也是浙大高材生,娃哈哈初创期就加入集团,1996年还曾以监护人身份陪14岁的宗馥莉赴美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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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馥莉因资产纠纷被三名原告提起诉讼
更关键的是,这三个人早就在娃哈哈体系里了。2022年底,宗继昌、宗婕莉已出任沈阳娃哈哈荣泰食品有限公司董事;宗庆后去世后,宗继盛密集现身天津、双城、大理等多家娃哈哈关联企业董事会。截至诉讼时,宗继昌仍在南京、天津等5家娃哈哈地方子公司担任董事。
人不是突然冒出来的,只是之前没人注意。
宗庆后的手写指示,到底写了什么
这层说完,还有一个问题没解释:宗庆后到底留下了什么,让三个弟妹敢直接起诉?
答案是三份文件,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第一份,2024年1月,宗庆后去世前一个月,亲笔写下指示,要求集团高管郭虹赴香港汇丰银行,为三个孩子各设立7亿美元信托,还特别标注“先给宗继昌和宗婕莉设立两个”,并叮嘱“如果美元不够,就转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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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庆后与宗馥莉等人的合影
第二份,2024年2月,宗庆后签署《委托书》,正式委托宗馥莉代为办理三只离岸信托的全部设立手续,受益人就是三名弟妹及其直系后代。
第三份,2024年3月14日,宗馥莉与三兄妹签署四方协议,她书面承诺以建浩创投香港汇丰账户内的资产为基数,完成三只合计21亿美元离岸信托的设立。
手写指示、委托书、四方协议,三份文件指向同一个安排:宗庆后把娃哈哈29.4%的股份留给宗馥莉,把海外21亿美元分给三个非婚生子女,宗馥莉当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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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还不是最关键的一层。
香港法院的冻结令,打的不是“遗产归属战”
很多人看到“18亿美元被冻结”,以为香港法院已经判了资产归谁。不是。
香港法院做的,是依据《高等法院条例》第21M条签发的跨境资产保全令,性质是“协助内地诉讼的辅助性措施”,不是传统的玛瑞瓦冻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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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纠纷相关的香港高等法院诉讼文书
两者的区别在于:玛瑞瓦禁令要求原告证明资产存在“真实流失风险”,门槛高;第21M条保全令只需要证明“保全标的财产的必要性”,门槛低得多。
宗馥莉方提出的五项上诉理由,全部被驳回。她主张应适用玛瑞瓦禁令的严格标准,香港上诉庭直接驳回:本案申请的不是玛瑞瓦禁令,法律标准完全不同。她又主张原告应优先向内地法院申请保全,法庭指出原审法官已充分考虑双方专家证据,该裁量无明显错误。
每一项上诉理由都被逐一否决,香港法院的结论很明确:这18亿美元必须原地不动,直到杭州中院把实体争议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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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馥莉相关上诉申请被香港高院驳回
整件事的底层逻辑到这里才真正浮现:香港法院打的不是“遗产归属战”,而是“时间保卫战”。 冻结令的唯一目的是防止资产在诉讼期间被转移,确保内地法院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在香港顺利执行。
香港法院在判词里反复强调,不预先判定信托是否成立、资产最终归谁——所有实体争议,都得等杭州中院的审理结果。
目前,杭州中院的遗产信托纠纷仍在一审阶段,围绕“手写指示是否构成有效信托文件”“建浩创投账户资产是否属于信托财产”等核心争议,尚未作出判决。香港的18亿美元将继续冻结,直到内地法院给出最终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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