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年间,太原有户人家,婆婆和儿媳都是寡妇。婆婆人到中年守不住本分,村里一个无赖经常夜里来和她私会。
儿媳十分看不惯,便暗中在门边、院墙各处设防阻拦无赖前来。
婆婆又羞又恼,便想找理由把儿媳赶走。儿媳不肯走,婆媳天天争吵。
婆婆恼羞成怒,索性抢先去官府诬告儿媳与人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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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官审问,让她说出奸夫是谁。
老妇说:“那人夜里来、天亮就走,我不知是谁,问儿媳便清楚。”
官府传讯儿媳,儿媳当众说明私通的是婆婆,极力和婆婆争辩。
官府把无赖抓捕到堂,无赖高声辩解:“我和她们二人都没有私情,只是婆媳二人不和,所以合伙造谣污蔑我。”
县官说:“村里上百人,为何单单诬告你?”
下令对他施以重刑。
无赖受刑不过,乞求免罪,胡乱承认和儿媳有奸情。
官府给儿媳戴上刑具审问,儿媳始终不肯认罪,最后被暂时释放。
儿媳心中不服,向上级按察院申诉。案件依旧各执一词,拖延许久无法判决。
当时淄川县进士孙柳,在临晋担任县令,素有擅长断案的名声。上级便把这桩案子移交临晋审理。
人犯押到县衙后,孙县令简单讯问一遍,先将众人收监,随后吩咐差役准备石块、砖头、刀、锥等器物,等候升堂使用。
差役心中疑惑,审理案件自有法定刑具,为何准备这些非常规器具拷问犯人?
众人猜不透县令用意,只能照办。
第二天升堂,孙县令确认物品备齐,下令全部摆放在公堂之上。随后传唤一干人等,又简单讯问一轮。
他对婆婆、儿媳说道:“这件案子,不必非要分辨得一清二楚。到底谁是淫妇暂且不论,但这名奸夫身份确凿。你们本是清白人家,不过一时被歹人引诱,罪责全都在这名无赖。如今堂上石块、刀具都在这里,你们可以动手,自行杀死此人。”
婆媳二人迟疑不前,担心杀人之后要偿命。
孙县令说:“不必担心,有我做主。”
于是婆婆和儿媳一同上前,拿起石头砸向无赖。
儿媳心中积怨已久,双手抱起大石头,恨不得当场将无赖砸死。
而婆婆只用小石块,只敲打无赖的臀部、大腿,不肯下狠手。
县令又下令让她们拿刀刺杀。
儿媳紧握尖刀,径直朝着无赖胸口刺去;婆婆依旧犹豫不决,迟迟不敢动手。
孙县令立刻喝止众人:“我已经知道谁是与人私通之人了。”
当即下令把老妇人严加拷问,婆婆无法抵赖,终于吐露实情。
县令判处无赖杖责三十,这件案子就此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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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记:
有一次,孙县令派遣差役下乡催缴赋税。
租户外出不在家,只有他妻子在家应答。差役没有从中捞到好处,就强行把妇人抓到县衙。
孙县令见状发怒:“男人总会回家,怎能骚扰百姓家眷!”
随即杖责差役,将妇人放回。之后下令工匠打造大量手铐,准备用于催征赋税。
全县百姓纷纷传颂县令仁慈。拖欠赋税的百姓听说此事,全都让自家妻子出面应付官府。
孙县令便顺势将这些妇女全部抓捕,戴上手铐拘禁。
蒲松龄对此感慨:孙县令智谋过人,可计谋得逞之时,一心为自己的手段自得,往往忘了体恤普通人的难处。
(孙县令有洞察人心的智谋,但他的仁慈更像是一件工具,可以用来博取名声,也可以随时收回。真正的体恤,不该是因人而异的权术。如果善意只能在不损害政令的时候展现,那终究算不得本心良善。)
故事出自《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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