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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新规。
这玩意儿信息量巨大,中产和富人都得打起精神来。
简单说,就是离岸信托也得交税,而且倒查到 2023 年。以前设的信托,现在想办移民?先把税清干净再说。
拿了护照、永居?只要部分收益来自国内,照样征税。
而这两年只是个开头,弃籍税、遗产税、资本利得税估计也在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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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的日子,恐怕越来越不好过。
新规里有一条模糊的解释,也就是第十一条:取得外国国籍、境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个人,仍可能被判定为中国的有住所居民个人。
一句话总结:只要你还有中国户籍没注销,就算常年待在海外,法律上通常还是中国的税务居民。
理论上,你在全世界赚的钱都得给中国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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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里也有句话:在境内没住所,居住不满 183 天的是非居民个人,只对境内所得交税。
可税法对 “住所” 的定义宽泛又模糊。
这个 “住所” 不是指房子,而是一个法律判定。
有住所,指的是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
默认判定就是,只要你拥有中国户籍,税务机关在行政管理上通常默认你在中国有住所。
这相当于在进一步解释税务居民定义里的 “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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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头疼的是,第十一条说 “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个人”。
这句话怎么定义?留了巨大的模糊空间。
“主要” 是多少?50% 以上?还是 10% 也算主要?
如果考察比例,得说清楚具体是多少,是看增量资产还是存量资产。
还有,这个 “主要经济利益来源” 是看现在还是过去?不说清楚,解释权就在官方手里。
假设一个富人在国内有套值钱的房子,但早就不在中国赚钱,人也走了,还换了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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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可以说他的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中国境内。
又或者,另一个富人已经在中国没资产没收入了,但职业生涯大部分钱是在中国赚的。
这算不算 “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中国境内”?要算的话,一辈子都锁定了。
合理的规则应该是,年内超过多少百分比的经济利益来源于中国境内。
这是和其他全球征税国家的本质差异。
未来,中国人光改变国籍或拿美国绿卡、其他海外永居,但家庭、企业控制权主要的,甚至只是一部分资产和收入还在中国,那就算中国税务居民,全球收入都得申报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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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新规的效果,很可能是让富裕阶层主动停止在中国创造财富,并出售资产。
因为现在赚钱本来就难,相比有限的经营收入,过往的存量资产更大更重要。
富裕阶层会尽力避免自己符合 “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中国境内” 的定义。
再结合携程最近被罚 51 亿的事,罚款比例是公司去年中国境内销售额的 7.5%,是中国反垄断领域迄今为止开出的最高比例罚款,远超阿里巴巴和美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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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也是那两家案子里没出现过的处罚方式。
对富裕阶层而言,下一步不再赚钱并不一定是坏事,甚至可能是预期中的事。关
键在于确保人身自由,加上守住过去赚到的钱不被交出来。
能做到这两点,就是幸运者了。
当然,也不用恐慌。
比如在非 CRS 国家的离岸信托数据无法被拿到。
即便在 CRS 国家,非金融资产的数据也无法拿到。
更重要的是,行政成本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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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针对离岸信托还是移民的富人,最终受影响的只是头部少数人。
其他大量富人和中产受影响的可能性很低。
中国人勤劳又聪明,给富人多一些空间,他们的智慧就能创造更多财富和就业机会。给中低收入者多一些福利和托底,他们的勤劳也对得起更好的保障。
只要保持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不会变成懒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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