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郑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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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白鹿新闻报道,在一起千万元债权执行案中,湖北宜昌西陵区法院把案外人浙江顺建公司的巨额资产,错误纳入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评估拍卖,用来替被执行人还债,执行法官对此的解释——“是个误会”。不仅如此,西陵区法院还故意剥夺顺建公司的优先购买权,将法律上不具有“合并拍卖”情形的独立土地与其他土地合并拍卖,导致顺建公司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别人竞买,企业千万合法财产权益悬空,西陵法院犯了这么大的错误,湖北省高院仅认定为执行程序存在“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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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说这个“误会”到底有多离谱。
西陵法院在拍卖评估时,未经案外人许可擅自把顺建公司投资500多万建设的环保防尘设施、生产用房等建筑物当“临时建筑”评估32万,并以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拍卖,后直接被强制拆除,32万拍卖款也没有支付给顺建公司,后来顺建公司询问经办法官“怎么回事?”,法官回复说:当时疫情没有去现场实地调查,“是个误会”。
法院执行,最基本的前提是什么?搞清楚你执行的财产到底是谁的。这就好比医生做手术,最基本的前提是别开错刀。你总不能把张三的肾割了去治李四的病,然后说一句“是个误会”就算了?
可西陵区法院干的事儿,比这还荒唐。他们不仅把案外人的资产当成“临时建筑”给错误低价评估了、执行人的资产给错误拍卖了,还不过瘾;在后来的法律文书里,甚至直接把案外人和债务人一并列入了“被执行人”。案外人去问法官怎么回事,法官轻飘飘来一句:“你不用管,不用报告财产”。
这是什么操作?白纸黑字把人家列为被执行人,要人家报告财产,嘴上又说“你不用管”。到底是文书出了错,还是嘴巴出了错?到底是法律文书不算数,还是法官的口头承诺能替代法律?
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顺建公司已在租赁使用的涉案土地上生产经营22年,其有能力有意愿通过法院竞买这块评估2100多万元的土地,但法院偏不同意,非要将案涉土地与其他几宗独立地块一起打包竞拍,标的价格从2100万元抬高至2.4亿元,导致顺建公司拿不出两亿多资金,土地被汇高公司竞得。
新闻显示,西陵法院是明确知晓顺建公司优先购买权的,第一次拍卖时,法院曾向顺建公司书面送达优先购买权通知书,顺建公司按法院要求,老老实实提交了优先购买确认申请和案外人地上财产与案涉土地一并拍卖的异议。结果呢?西陵法院连最基本的法律文书也不出具。你让人走程序,人家走了,你又不审查这个关系到“企业生死”的关键证据。那这个程序是摆设吗?还是说,某些程序只是为了让当事人“知难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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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法律还有最后一道防线。湖北高院执行监督认定,西陵区法院在执行程序上存在“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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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引出了一个让人不得不反问的问题:优先购买权无故被剥夺,对某些法院来说可能只是一个程序“瑕疵”,但对企业来说已是天大的事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
更值得追问的是,这起执行案只有一千万债权,为何要查封人家4个多亿资产,其中无抵押财产已有2.5亿元,明显存在故意行为,存在超标的查封。还有一个细节更耐人寻味——西陵区法院没有按照最高法《意见》的要求,优先处置方便执行的无抵押财产,反而选择处置有抵押财产。这个选择本身就不合常理。为什么不走简单的路,偏要走复杂的路?为什么不去碰好执行的财产,偏要去碰难执行的?这背后难道有什么不可告人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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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疏忽大意,还是另有隐情?是业务能力不足,还是有意为之?这些问题,两审法院的裁定书里没有回答,白鹿新闻的报道里也留了白。但恰恰是这些沉默的空白,最需要被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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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这家经营22年、年产值曾突破2亿元、累计纳税超5000万元的“明星企业”——顺建公司,其价值超千万元的设备设施被破坏性拆除,其生产厂区近年来还多次被买受人汇高公司故意破坏,造成直接财产损失20多万元,经营性损失1000多万元,2024年7月永嘉公安受理了案件,2025年6月正式以破坏生产经营罪立案,发案至今二年多时间了,因定性疑难,永嘉公安还没侦查出结果。如果公安不想抓人,也就算了,总得把问题解决了,把矛盾化解掉,总不能等案外人把问题搞大了、闹大了再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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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顺建公司已被迫停工停产,上百名员工失业,当地政府为什么不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不早日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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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这是比法院执行更值得被追问的问题。新闻显示,县长已批示交办,县发改局发文同意顺建公司迁建到另一块土地上,为何文件都发了,县政府又反悔,不给企业审批用地手续。西陵法院明知永嘉县政府还没有解决好顺建公司的迁建用地,明知企业还无场地搬迁,为何只管把企业强制拆掉了,现顺建公司3000万元的生产设施设备全部停放在那里生锈,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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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而易见,顺建公司的遭遇,这不是一个“误会”、一个“瑕疵”能解释的,这是公权力不注重民企保护,一连串失职叠加的结果。
当法官没有经过实地调查把案外人的巨额财产错评错卖了,称为“误会”;当法院把侵犯案外人企业优先购买权、剥夺企业生存权,认定为程序“瑕疵”,我们到底还要不要追问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该怎样保护?——谁为“误会”和“瑕疵”买单?是不是每件司法乱象都要通过舆论发酵,把事情弄成全国舆情热搜,才有人出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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