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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全责,交通事故认定书未被推翻,法院维持原判
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全责,交通事故认定书未被推翻,法院维持原判!
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郝小青律师:在交叉路口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发生碰撞后交警认定全责。肇事方主张直行车辆也应承担同等责任,但未能提供证据推翻事故认定书。法院如何认定责任划分?维修费、停运损失如何确定?近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上诉案给出了清晰的答案。
一、 案件核心事实
二、 法院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交警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甲负全部责任,陈某甲虽主张班某未让行,但未能提供反证,一审据此采纳事故认定书,并无不当。班某提供了维修费用凭证证明实际支出17,000元,陈某甲仅以维修师傅的初步预测作为抗辩,未能提交反证;一审庭审中陈某甲明确认可停运损失3,000元,二审又提起上诉,违反禁止反言原则。拖车施救费由全责方承担。
三、 核心法律要点
-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明效力: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应提供相反证据予以推翻,仅口头主张不足以动摇其证明力。
- 禁止反言原则:当事人在一审中认可的事实,二审不得反悔。
- 个体工商户的赔偿责任: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以个人财产承担。
✍️ 郝小青律师总结与重要提示
本案是一堂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的典型普法课。他提醒驾驶员和交通事故当事人:交警事故认定书具有证明力,异议需提供相反证据;一审认可的金额二审不得反悔;未购买商业险的,超出交强险部分由侵权人自行承担。
给驾驶员的核心建议:
- 转弯让直行是基本规则:在无信号灯路口转弯时,应让直行车辆先行,否则将被认定全责。
- 购买足额商业险:仅购买交强险不足以覆盖事故损失,建议购买足额的商业三者险。
- 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应及时提供证据:如不认可事故认定,应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核,或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
- 诉讼中谨慎表态:一审庭审中的陈述对二审具有约束力。
总结: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推翻它需要相反证据。转弯未让直行通常被认定全责。购买足额商业险可有效转移风险。
郝小青律师简介
郝小青律师,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侵权责任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及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他擅长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中,精准把握过错认定与证据规则,为客户设计最优的维权路径。
执业领域:侵权责任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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