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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虚假披露的“低成本时代”,或许已然结束。
2026年7月,证监会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当月先后对 6 家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另有 3 家上市公司被实施终止上市处置。
一个共同点是,这几家上市公司被处罚,皆因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信披违规案件正在增多。据证券日报统计,截至7月5日,年内证监会已对 72 家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同比增幅 12.5%,其中信息披露类违规案件占比超九成。
当前,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零容忍”态度已成为常态化监管基调,并且从近期案件可以发现,许多信披违规案件,不止被行政处罚,甚至被刑事化立案处理,一些实控人也被刑事立案调查,整体传递出监管趋严的信号。
这意味着,信息虚假披露的“低成本时代”,或许已然结束。
单日内两家公司被立案
7月中旬,两家上市公司相继披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
7月17日,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辰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龙家属告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于7月16日出具《拘留通知书》,赵龙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尚在侦办过程中。
公开资料显示,慧辰股份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以数据智能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支撑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基于数据分析方法论和数据智能技术(AI等相关技术),提供数据应用相关的全解决方案。2020年,慧辰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成为科创板首家以数据分析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早在2023年,慧辰股份就曾因财务造假被北京监管局给予行政处罚。其子公司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等手段虚增收入和利润,致使公司2018至2020年度分别虚增利润 555.31万元、1785.88万元、6096.16万元。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2023年12月,北京证监局对慧辰股份作出责令改正、罚款500万元的处罚决定,对实控人赵龙予以警告,并处 300 万元罚款,多名高管同步被处以大额罚款。
本次慧辰股份并未公开被立案具体原因,但根据2026年5月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的表态,“要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保持严打高压,不仅要处罚公司,还要深挖实控人、控股股东的刑事责任,坚决打击造假背后挪用资金、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市场推测,3年前慧辰股份财务造假案,或许存在未被行政处罚覆盖的其他违规行为。
同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还有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文峰”)。公司公告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一并立案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ST文峰成立于1995年,主营业务为百货、超市、电器以及购物中心的连锁经营。2011年,ST文峰在上交所上市。
外界认为,此次处罚或与其进行航空股炒作有关。
2026年6月,ST文峰出资设立北京星峰航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星峰”),ST文峰直接持股99%,注册资本为1亿元,经营范围覆盖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等。
6月末,市场注意到该笔投资并将其解读为ST文峰的跨界转型信号,随后7月1日至3日,ST文峰股价连续3日涨停。
7月2日,ST文峰发布股价异动公告,刻意回避航天子公司相关事宜,称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直至7月3日股价再度涨停后,公司才补发风险提示,明确北京星峰仅完成工商注册,尚未签订相关销售订单合同,也未形成任何营业收入和投资收益,后续经营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近年来,多家存在同类不当操作的上市公司均被监管重点监控,追责趋势愈发明确。
除慧辰股份和ST文峰外,今年7月份,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公开立案调查的企业还包括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则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实施退市处理。
信披违规成处罚主因
在监管力度全面收紧对背景下,监管层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追责模式出现明显转变。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正在成为上市公司被处罚主因。截至今年7月5日,43家A股公司因虚假信披被查,同比增长超5成。
其中,“蹭热点”等误导性陈述成为整治重点。2026年上半年,共计出现7家因“蹭热点”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根据公开披露信息,立案理由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预案、重大合同存在误导性陈述”“通过投资者互动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自愿性信息披露渠道‘蹭热点’”等等。
这7家公司罚款金额合计超5000万元,其中,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罚款金额最高,达13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退市公司同样难逃监管追责。
2026年被追责的企业中,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被立案调查时已经退市。
对此,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科栋指出,退市仅属于资本市场交易环节的退出安排,并不免除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退市不免责”正在成为监管的常态化操作。
而且,监管处罚的响应速度明显加快。王科栋认为,从立案时间来看,监管部门对“蹭热点”、“炒概念”等误导性陈述采取“快查快罚”策略,7家公司从立案到收到罚单的时间周期大幅缩短。
由此来看,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蹭热点”很容易换来一纸罚单,并导致股价跌停。
因此,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正在成为市场最昂贵的底线。
刑事惩戒力度大幅提升
2026年3月,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会上吴清强调:“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更加有力、更加有效,这是我们的核心职能,不能削弱、只能加强。”
随之而来的是,虚假信息披露行为的刑事惩戒力度大幅提升,与严重财务造假类证券犯罪的处罚严厉程度基本持平。
虚假信息披露行为会误导投资者对公司实际情况的判断,使投资者基于错误的信息做出投资决策,最终遭受投资损失;不仅如此,该行为对于上市公司自身也不利,短期看,信披违规或许能暂时掩盖公司存在的问题,但长期来看,问题暴露后公司股价必然下跌、市值缩水,降低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据吴清介绍,自 2024 年 7 月 5 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项机制实施以来,证监会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犯罪线索 134 起;检察机关已对 95 起相关案件、共计 267 人提起公诉。
相同类型的处罚刑期也在提高。2021年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后,情节特别严重的信披违规行为,最高刑期从3年提高至10年。
例如,2021年11月,康美药业原董事长马兴田因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操纵证券市场罪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3年内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虚增营业利润39亿元,最终马兴田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0万元。
企业应该如何重新划定信披合规边界?
王科栋认为,对于上市企业,规避风险的核心是建立一套能同时经得起行政调查、民事索赔、刑事审判三重检验的合规体系。具体来看,在治理层面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在执行层面进行穿透式实质审查,并对会议纪要、邮件等书面记录等全程留痕;在防范层面建立有效的内部举报通道,确保举报人的保密与反报复保护;最后,建立追责与倒逼机制,将高管利益与公司长期真实价值绑定,从经济根源上消除造假动机。
朴拙资本执行合伙人苗天一表示,企业应建立内部追责机制,对违规报送、篡改信息的内部人员严肃问责,必要时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开展合规督导,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整改的长效合规机制,从根本上规避信披违规风险。
题图来源:网络
声明: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研究员 | 崔铭格
编辑 | 李 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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