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还没交到我手上,我一天都没有入住、没有享受物业服务,凭什么要承担交房之前的物业费?”市民杨先生向都市时报反映,自己购买了春城书院商品房,办理接房手续时,物业公司要求他缴纳接房前大半年的物业费,否则不予交房。杨先生多次与物业工作人员沟通协商,但物业方坚持原要求,协商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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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一:业主需承担接房前产生的物业费吗
据杨先生介绍,他于2021年购买了昆明大公融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春城书院商品房。2023年末至2024年初,开发商通知交房,但他验房时发现房屋多处没有达到交房要求,小区景观喷泉区域还是未施工的水塘,因此当场拒绝接房。直至今年6月,小区花园初步成型,杨先生决定去办接房手续,却被物业公司要求补缴大半年的物业费,否则不予交房。杨先生对此难以认同,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他认为,物业费的缴纳应当从房屋正式交付、业主实际接收房屋之日起计算,交房前产生的相关物业费用,不应由业主承担。
记者就杨先生反映的情况,致电春城书院物业——碧桂园物业品牌负责人核实。该负责人表示,公司通过正规招投标流程入驻春城书院项目,于2025年3月12日正式收到中标通知书,随后进场开展物业服务。物业同时提供现场图片佐证,其入驻初期小区环境杂乱,遍地建筑垃圾,燃气未通,整体处于未完工状态。
对于物业费起算时间,物业解释道:“2025年3月至10月期间,我方全程无偿开展园区物业服务,其间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园区全域开荒清扫、公共设施排查整改、协调小区通气等多项园区运维工作,该阶段未向全体业主征收任何费用,物业费2025年11月才正式起算。”其表示,本次收费严格依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执行,相关收费标准明确,备案手续完备、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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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次物业费争议、园区配套整改相关问题,项目开发方融创·春城书院也出具了相关说明。开发商表示,物业进场一年半时间里,先后完成大量园区整改工作:2025年年初清运园区积存建筑垃圾26车,完成全园开荒保洁,排查公共设施问题252项并自行整改117项;协调完成小区燃气主管迁改,实现全体住户通气;分批更换小区水表,降低对业主居住生活的影响;后期自主修缮破损地砖、更新环卫设施,对外开放8000平方米中庭花园,并常态化开展水池清洗、公共区域清洁及社区便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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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二:房屋配套缺失可以交房吗
除强制补缴物业费的争议外,杨先生还反映,房屋交付时存在多处硬伤:室内水管尚未接驳到位,购房合同约定的精装配套如燃气管道、热水器均未安装,同步购置的地下车位仍未划线,完全不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对此,开发商表示,已对物业上报的工程缺陷全部建档分类整改,2026年将会持续升级中庭景观、车库坡道、地下大堂、架空会所等公共配套,逐步补齐交付短板。开发商同时提出,园区安保、绿化、设施维保属于持续性公共支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园区公共服务成本需由全体业主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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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物业无权将补缴物业费作为交房前置条件
针对这起交房纠纷,本报记者咨询了四川明炬(昆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关亚兰律师。关律师表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分属两种独立法律关系:向业主交付合格房屋是开发商的法定义务,物业无权将补缴物业费作为交房前置条件。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正常交房,若物业拒办交接,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投诉维权,至于物业费纠纷可后续单独协商、诉讼,不能以此捆绑交房手续。
关于物业费该不该收、从何时收取,关律师明言分两种情况:其一,楼盘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份文件是房屋合法交付、物业合法开展服务的基础,若无此文件,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配套不完善情况下,物业无法提供完整安保、保洁、绿化等标准物业服务。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因项目配套缺失、未达交付标准导致业主合法拒收房屋的,交房前物业费全部由开发商承担,业主无需缴纳。
其二,项目已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物业正常管理小区,若因业主自身原因拖延收房,不能以未入住为由拒缴前期物业费。业主可先正常收房,仅缴纳收房当日起的物业费,此前费用争议另行维权。
对业主反映的地下车位至今未划线、无法交付情况,关律师补充说,住宅物业费与车位管理费独立计费,因车位尚未完成交付、业主无法使用,业主无需承担车位对应管理费;同时因开发商逾期交付车位,已构成合同违约,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明确车位交付的具体时限,并依据买卖合同索要相应违约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物业、开发商两方说辞均仅聚焦物业服务投入、收费流程合规,但对核心争议点——是否已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作回应。开发商提及2025年10月完成物业备案,但该备案仅为物业公司入驻、收费资质备案,与房屋合法交付必备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分属两套独立手续。两份回应均未披露项目整体工程验收状态,也未针对室内精装缺失、地下车位无法交付问题,明确施工完工节点与逾期违约赔付方案,暂无官方材料可证实项目已达到法定交房标准。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来源:都市时报
责任编辑:李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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