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丈夫手机里的就诊通知时,整个人都懵了。”
近日,上海“患癌妻子申请销毁丈夫婚外冷冻胚胎遭拒”事件引发全网热议。一位肺癌术后尚在休养的妻子,意外发现丈夫竟伙同第三者伪造结婚证,在上海一家三甲医院完成了试管婴儿建档,并成功培育出冷冻胚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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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术后休养,丈夫背着她做了这件事
当事人朱女士与丈夫是合法登记夫妻,二人育有一名正在读高三的女儿。2019年,朱女士查出肺癌,手术切除恶性组织后一直在家休养。
2025年11月,朱女士无意间看到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发给丈夫的生殖科就诊通知-。顺着线索核查后,残酷的真相浮出水面:丈夫在她患病休养期间,与第三者合谋伪造了民政部门核发的结婚证,凭借虚假证件在该院生殖中心完成建档、促排,成功培育出冷冻胚胎。胚胎尚未移植。
更让朱女士难以接受的是,据她推测,第三者的预产期大概率在她女儿高考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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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真实结婚证申请销毁胚胎,遭医院拒绝
得知真相后,身心遭受巨大打击的朱女士携带真实结婚证、婚姻登记证明前往医院,正式书面申请销毁丈夫与第三者非法培育的冷冻胚胎。
然而,医院明确拒绝了她的请求。
院方给出两点理由:其一,医院仅对证件做形式外观审查,无权限接入民政系统核验结婚证真伪;其二,冷冻胚胎遗传物质归属丈夫与第三者,原配未提供精卵,无权单方面要求销毁。
更令朱女士难以接受的是,医院还告知她:如果她后续与丈夫办理离婚,丈夫与第三者再重新办理真实结婚证,凭借离婚证和新结婚证,此前通过非法手续培育的冷冻胚胎就可以再次移植。
朱女士向上海卫健委沟通反馈,得到的答复是“没有对应医院处置职责”。多重维权无果让她遭受巨大精神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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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证件仅行拘5日,此前同类案件曾被判刑
更让朱女士不解的是处罚力度的悬殊。
此前,西宁一起校长伪造结婚证进行试管婴儿的案件中,涉案二人被法院以刑事犯罪判处拘役。而在本案中,朱女士的丈夫和第三者因伪造、使用国家机关证件,仅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处罚结果天差地别。
妻子将医院、丈夫、第三者一并告上法庭
目前,朱女士已将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丈夫及第三者一并起诉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法院已受理此案,并组建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案件将于7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
律师解读:法律困境与维权路径
针对此案的法律争议,律师给出了分析:
关于伪造证件:丈夫与第三者伪造结婚证的行为,已涉嫌触犯刑事法律。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买卖、使用国家机关证件,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一般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关于胚胎处置权:这是本案的核心争议点。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冷冻胚胎处置规则,司法主流观点将冷冻胚胎认定为特殊伦理物,处置权归精卵提供者。朱女士未参与胚胎培育、未提供任何遗传物质,法理上无权直接要求销毁涉案胚胎。
关于维权建议:一是刑事报案,追究涉案人员伪造证件的刑事责任;二是提起离婚诉讼,以对方重大婚姻过错为由主张多分财产和精神损害赔偿;三是向卫健部门投诉,督促完善行业审核监管机制;四是申请行为禁令,请求法院禁止丈夫移植婚外胚胎,阻断婚外生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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