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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里面,很多人对婚外男女关系存在巨大认知误区。一部分人觉得,只要是双方你情我愿,睡别人老婆顶多就是作风不好,道德上被人说几句,法律管不着;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只要发生这种事就属于犯罪,被对方丈夫抓到就要坐牢。
这两种想法,其实都不全对。我国现在没有所谓“通奸罪”,不能简单一刀切说这件事有罪或者完全没事。行为后果要看具体情形,有的只受道德谴责,有的要承担民事赔偿,极少数情况直接触犯刑法,会留下案底,影响自己以及后代。
今天用大白话,把法律边界讲明白,区分道德、民事、刑事三条红线,普通人看懂之后,可以避开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烦,不管是自己遇到诱惑,还是另一半遭遇第三者,都知道该怎么维护自身权益。
第一种情况:双方自愿偶发婚外关系,不坐牢,但不等于毫无代价
先说最普遍的场景:女方有合法丈夫,第三方男子和女方自愿发生关系,只是偶尔来往,没有长期同居,没有对外冒充夫妻,女方也不是现役军人配偶。
这种情况,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会判刑坐牢。很多人听到这里容易产生误解,以为法律就是默许这种行为,这个理解完全错误。
不坐牢,不等于这件事合法。
《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忠实的义务。虽然这个约束主要约束夫妻两个人本身,但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会带来一大堆实实在在的现实后果,每一条都足以改变普通人的生活。
第一,女方这边,属于婚姻里面的重大过错。一旦她丈夫起诉离婚,手里掌握聊天记录、开房记录、悔过书等证据,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会按照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判决,女方很可能少分财产,同时丈夫还可以向妻子索要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金额几千到几万不等。
第二,如果婚姻里面的丈夫,给第三者花钱、转账、买首饰、买车买房。这些钱绝大多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配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认定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判决全部钱款、财物全额追回,不是只能追回一半,是全部返还。现实当中大量判例,第三者收的红包、礼物最后全部吐出来,还需要承担诉讼费。
第三,第三者个人虽然一般不会被法院判决赔钱给原配,但不代表不会惹上纠纷。很多这种事件最后激化矛盾,发生打架斗殴、伤人,双方闹到派出所。第三者很容易被卷入治安案件,一旦动手,不管哪一方先挑事,打人的都要承担治安处罚,赔偿医药费,严重还会转为刑事案件。
第四,如果当事人属于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国企在岗人员。即便没有触犯刑法,一旦查实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单位可以依据纪律条例做出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严重直接开除,仕途彻底毁掉。
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只是两个人私下的事,不会有人知道。可一旦东窗事发,家庭破碎、钱财损失、名声扫地,这些代价全部要自己承担。法律不把偶发自愿婚外情定为犯罪,是刑法只处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但道德、民事纪律层面,全部是负面评价,千万不要误以为“不坐牢=随便做”。
第二种情况:长期稳定同居,不以夫妻名义,民事责任加重
很多人分不清“偶尔出轨”和“同居”在法律上的差别。法律定义的“与他人同居”,指的不是偶尔开房,而是持续、稳定在一起共同居住生活,有固定住处,长时间一起过日子,但对外不宣称两个人是夫妻。
举个例子:女方没有离婚,第三者在外租一套房子,女方每周大部分时间过去住,一起买菜做饭过日子,持续几个月以上,这就属于法律意义上面的同居。
这种情况,依旧不一定会坐牢,但是过错等级直接拉高。
女方丈夫起诉离婚,只要拿出租房合同、邻居证言、聊天记录,证明长期同居,这就是法定离婚理由,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离概率很高,财产分割会向无过错方大幅度倾斜,精神损害赔偿的支持力度也会更大。
这里也要划清界限:只是同居,但对外不说自己是夫妻,依旧不等于重婚罪。很多老百姓把同居直接等同于重婚,这个是常见认知误区。重婚的认定门槛更高,不是在一起住就是重婚。
第三种情况:触碰刑事红线,要坐牢,留下犯罪案底
下面这两种情形,已经越过民事、道德范畴,直接触犯刑法,是实实在在的犯罪,不管男女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案底终身留存,会影响子女考公、参军政审,一定要记牢。
第一:重婚罪
《刑法》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还与之结婚,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分两种。第一种法律重婚:女方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又偷偷和第三者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在全国婚姻登记联网,这种情况现在越来越少。
第二种事实重婚,也是现实当中比较多见的。没有重复领证,但是两个人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比如对外跟亲戚朋友介绍这是自己丈夫、妻子;办民间婚礼;对外以老公老婆称呼,周边邻居、亲友都认为他们是两口子,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生儿育女。满足这些情形,第三者明明知道对方没有离婚还参与,第三者同样构成重婚罪,一样会判刑,不是只罚女方一个人。
这里重点区分:单纯偷偷同居,邻居不知道他们是夫妻,不算事实重婚。必须达到“对外以夫妻相称,周围群众认为是夫妻”这个条件,才能够立案。
第二:破坏军婚罪,特殊保护现役军人家庭
这是很多人容易忽略的一条高压线。《刑法》259条,明明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还和对方同居或者结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条法律特殊在哪?普通老百姓的配偶,单纯偶尔婚外性行为不犯罪;但对象是现役军人妻子,只要达到同居标准,第三者直接构成破坏军婚罪。
注意法条原文写的是同居或者结婚。偶尔一次开房,没有达到同居,实务当中一般不认定本罪,但是只要发展到稳定同居,无论女方是否自愿,第三者就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国家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红线绝对碰不得。
还有另外一种刑事情形,不属于婚姻家事,但必须提醒:如果发生关系不是女方自愿,使用胁迫、暴力手段,不管对方是谁的妻子,一律构成强奸罪,量刑很重。
普通人最容易踩的4个认知误区
结合大量网络讨论和现实案例,整理4个流传很广的错误看法,帮大家避开坑。
误区一:抓奸在床,就可以把第三者送去坐牢。
错。仅仅抓到两个人发生关系,没有达到重婚、破坏军婚条件,公安不能刑事立案坐牢。报警最多处理现场打架冲突,警察不能直接判第三者犯罪。
误区二:原配可以起诉第三者,要求第三者赔精神损失费。
现实司法实践,绝大多数地区法院不支持原配直接起诉第三者索要精神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被告,只能是自己出轨的配偶本人,不能告第三者赔钱。很多短视频说可以起诉第三者赔偿,这个说法并不严谨,不要被误导。但是原配可以起诉追回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法律是明确支持的。
误区三:只要女方自愿,第三者就什么责任没有。
错。民事财产风险、治安冲突风险、纪律处分风险全部存在,只是没有刑事坐牢。一旦矛盾激化,各种连锁麻烦接踵而至。
误区四:只要没有领证,在一起怎么住都不算犯罪。
错。一旦对外公开以夫妻名义过日子,构成事实重婚,即便不去民政局领证,一样构成犯罪。
如果遭遇另一半出轨第三者,普通人正确维权步骤
讲完法律边界,也给现实当中遇到这种伤害的普通人一套实操思路,不要冲动做事。很多人被背叛之后,上门殴打第三者、当众曝光隐私,拍视频到处传播,本来自己是受害一方,结果自己触犯治安甚至刑法,得不偿失。
第一步,冷静收集证据。微信聊天、转账流水、开房记录、租房合同、录音录像、悔过保证书,合法收集,不要私闯民宅,不要偷拍闯入私密空间,非法取得的证据法院不会采纳,自己还会违法。
第二步,查财产流水。重点看有没有大额转账、买房买车赠与第三者。只要是婚内夫妻共同财产,不管金额大小,原配有权起诉全部追回。
第三步,考虑婚姻走向。想要离婚,拿着证据起诉,向自己配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法院照顾无过错方分割财产。
第四步,发现涉嫌重婚、破坏军婚,准备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走刑事自诉途径。
第五步,千万不要动手打架,不要侮辱、曝光对方隐私。有理变没理,伤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能够处理财产、处理犯罪行为,但是法律很难修复破碎的感情。第三者介入的婚姻,最后能不能继续过下去,除了打官司,更要看过错方的态度,以及自己内心的选择。
总结一句最直白的话:睡别人老婆,双方自愿偶尔发生,不会坐牢,但违背公序良俗,有财产、名誉、纪律多重风险;长期对外冒充夫妻构成重婚罪;对象是现役军人配偶并且同居,构成破坏军婚罪,这两种要坐牢。
法律是最低的行为底线,道德约束往往走在法律前面。很多事,法律管不到,不代表就可以去做。一时冲动带来的是家庭破裂、子女受伤、钱财损失,甚至牢狱之灾。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对待婚姻要守住边界,不要去破坏别人家庭;如果自己遭遇背叛,也要懂得依法维权,不要用违法的方式出气,最后伤害自己。
话题讨论
你之前是否以为只要自愿发生婚外关系就会坐牢?你觉得对于介入别人婚姻的第三者,法律还应该增加哪些约束?欢迎评论区留下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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