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某建设公司与某工程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完工结算后,工程公司尚欠423,700元未付,还以质量问题抗辩。曲珊律师代理建设公司参与诉讼,通过固定结算证据、主张保证金返还等策略,最终法院支持全部诉求,成功追回工程款及保证金。
曲珊是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拥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还持有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颁发的税务师资格证书。她自2016年执业以来,承办了大量民商事诉讼和非诉业务,擅长执行案件、建设工程纠纷、商事纠纷等领域,现任赤峰市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行业规则委员会委员、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咨询专家库成员。在2023年度两专委员会工作中,她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委员”,发表的论文还荣获过相关研讨会征文三等奖。下面就来看看她经办的一起建设工程纠纷案件。
2022年7月28日,某建设公司与某工程公司签订了滑模班组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建设公司承揽元宝山XX某化工公司硫钛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滑模工程劳务。双方约定按筒仓综合单价包干结算,单个筒仓劳务费16万元,四个筒仓合计总价款64万元。合同同时明确了结算及付款节点,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自竣工结算满十二个月后无息返还。此外,建设公司还另行向工程公司缴纳了履约保证金10万元。
合同签订后,建设公司依约完成了全部滑模劳务施工。2023年6月16日,双方现场负责人共同签署了结算清单,确认案涉工程总造价为64万元。施工期间,因工程公司现场人员不足,建设公司额外安排人员协助施工,产生人工费46,500元;工程完工后,工程公司代为垫付现场清理人工及材料费共计12,700元。经核算,工程公司累计付款及垫付费用合计343,600元,尚欠建设公司工程款及保证金共计423,700元。
然而,在诉讼中,工程公司以案涉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进行抗辩,主张款项尚不具备支付条件。建设公司遂委托曲珊律师代理本案参与诉讼。
曲珊律师制定了一系列代理策略。首先,她提交了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清单,该单据是双方对工程量、工程价款的最终核对确认,结算过程中工程公司并未提出任何质量异议,以此佐证工程质量合格。其次,依据合同约定,保证金应在首次滑模混凝土浇筑完成后退还,现案涉滑模工程已全部施工完毕,返还条件早已成就,曲珊经律师梳理本案后,工程公司应当足额返还10万元保证金。再者,案涉合同签署、结算清单签字人员刘XX、赵XX均为工程公司在职员工,其签字行为属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法律责任应由工程公司承担,曲珊律师明确不追究二人员个人责任。最后,她驳斥了工程公司的质量异议抗辩,指出双方已完成正式结算,视为工程公司认可工程施工质量,结算后再以质量问题拒付工程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法院全面采纳了曲珊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案涉滑模班组劳务分包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结算清单为双方共同确认的最终结算依据,工程公司结算时未提出质量问题,事后以此为由拒付工程款,不予支持;案涉工程已全部完工,保证金返还条件已成就,工程公司应当返还10万元保证金;刘XX、赵XX的签字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个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于2023年作出(2023)内xx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某工程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某建设公司给付工程款323,700元、保证金100,000元,两项合计423,700元;驳回原告对被告刘XX、赵XX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828元,由被告某工程公司负担。至此,曲珊律师成功为建设公司追回了42万余元工程款及保证金,全面维护了施工企业的合法经济权益。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