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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旅游旺季,为净化旅游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近日,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规范旅游市场价格与公平竞争提醒告诫书,向全县各旅游经营主体敲响“警钟”,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虚假宣传、恶性竞争等乱象。
此次告诫书明确要求,各经营主体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价格管理方面,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齐全、内容清晰;线上平台及短视频直播售卖旅游产品须清晰公示全部收费项目,严禁隐匿附加收费。同时,严禁采取虚假折扣、虚构原价、先涨后降等方式误导消费,不得随意撕毁线上订单或单方面变更价格承诺。针对旅游旺季,告诫书特别强调禁止行业串通涨价、抱团抬价,严禁借机大幅涨价或强制搭售商品服务。
为细化经营规范,告诫书对重点业态提出具体要求:酒店民宿须保持线上线下标价一致,不得随意毁约、临时涨价;餐饮门店须清晰标注菜品价格及餐具等增值收费,主动提供消费明细清单;旅游景区及场内商户须在售票窗口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与政策依据,严禁强制消费;停车场须在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杜绝乱收费;商超及特产门店在促销时须明确活动起止时间,严禁低标高结、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
在公平竞争方面,告诫书划定多条“红线”:严禁对景区风光、住宿条件、农特产品功效开展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严厉查处刷单炒信、恶意差评诋毁同行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严禁以回扣、返佣等利益输送方式拉拢导游、司机诱导游客购物;不得设置不合理交易门槛或强制捆绑消费。
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自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主体须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拒不整改、投诉集中、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呼吁广大游客和群众共同监督,如发现价格欺诈、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请留存票据、截图、视频等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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