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延寿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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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的契约
二十年后的“落定”
延寿县人民法院
一本房产证,薄薄几页纸,承载的却是一个家庭几十年的安稳与归属。近日,延寿县法院通过一次“上门服务”,成功将一桩跨越二十年的“烦心事”画上句号。
周女士和张大爷是同村村民。2006年,张大爷把自己家的农村自建房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周女士,两人白纸黑字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周女士当场付清了全款,当天就搬了进去,这一住,就是二十年。
起初周女士并未急着办理过户,觉得同村熟人不会有什么岔子。后来张大爷年事渐高,家人提醒她,若再不过户,等老人不在了手续会非常棘手,她才开始着急。可此时张大爷卧床不起,过户一事便成了悬而未决的旧账。
周女士也曾与张大爷的子女们沟通,子女们均认可买卖事实,愿意配合,但办理过户必须由权利人本人完成,而那位卧病在床的老人,实在难以踏出家门半步。无奈之下,周女士只能诉诸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效力并判令协助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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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案情,发现案件事实清楚,双方无争议,唯一的梗阻在于老人羸弱的身体。若按部就班地发传票、开庭、判决,老人折腾不起,周女士也等不起。法条是刚性的,但司法可以有温度。法官当即决定:上门调解,把法庭“搬”进家门。
带上法律文书和调解笔录,法官一行驱车直奔张大爷家中。病床前,法官俯下身,放缓语速,逐条宣读文书内容,耐心解释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规定。老人虽身体虚弱,但神志清晰,听到当年的交易细节频频点头:“没错,我记得她,房子是我卖的,钱我收了,我同意过户。”一旁的子女也再次表态,全力配合。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困扰周女士二十年的“房本难题”,就在这一趟上门服务中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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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法官能到家里来帮我们办手续,太感谢了!”周女士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表达着感谢。一场跨越二十年的契约,最终以最朴素也最温暖的方式落下句点。
司法为民,从来不是一句口号——它写在法官风尘仆仆的行程里,融在病床前俯身讲解的嗓音里,更刻在当事人眉头舒展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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