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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黄沙岗中队民警接群众报警,查获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一名男子醉酒驾车后昏睡车内,血液酒精含量远超醉驾标准,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7月3日凌晨,民警接到报警,称路段车辆内有驾驶人昏迷不醒。执勤民警迅速抵达现场,看见一辆五菱面包车停靠路边,男子刘某某赤裸上身瘫坐驾驶位,车辆车灯、车门敞开,地面留有呕吐物,现场弥漫浓重酒味。民警多次喊话,才将其唤醒。
面对执法询问,刘某某神志不清、言语混乱,说辞前后矛盾,既否认自己驾车,又谎称在等候代驾。民警当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达158mg/100ml。民警随即调取路口监控固定行车轨迹,并将其带至医院抽血送检。
监控清晰记录,7月2日深夜,刘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瑞湖路路段后停车昏睡。经江西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65.51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酒驾醉驾隐患极大,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严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酒驾醉驾,安全文明出行。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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