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选举法一审获刑……若判决最终生效,国民力量党须返还397亿韩元。
韩国前总统尹锡悦因涉嫌在总统选举期间谎称“从未见过‘建真法师’全成培”等,被起诉后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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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这一判决于明年年初经韩国大法院最终确认,国民力量党将须向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返还此前获得的总统选举费用补贴397亿韩元。
27日下午2时,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1部在尹锡悦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一审宣判中表示,被告“为使自己在大选中处于有利地位,故意公布虚假事实”,并作出上述判决。法院解释量刑理由时称,尹锡悦的相关发言“属于足以影响一般选民对候选人判断的事项”,因此“犯罪性质并不轻”。
对于本案争议焦点之一,即尹锡悦是否“故意”为之,合议庭也作出认定。法院表示,这些发言“并非会因一时失误而遗忘的性质,而是具体经历”,因此“可以认定其具有公布虚假事实的故意”。法院尤其指出,关于全成培的虚假发言,涉及“候选人在国政运营中是否可能不依赖合理判断,而依赖非正式影响力”的问题。在当时选民高度关注的情况下仍公布虚假事实,“犯罪性质非常严重”。
尹锡悦被指在2021年12月、以总统候选人身份出席宽勋俱乐部邀请讨论会时,面对有关前龙山税务署署长尹宇镇过去因涉嫌受贿接受警方调查期间,是否曾为其介绍曾任大检察厅中央搜查部出身律师李南锡的问题,谎称“完全没有不妥之处”。
尹宇镇是尹锡悦检方后辈、前检察长尹大镇的兄长。尹锡悦还被控于2022年1月在佛教领袖论坛成立仪式接受采访时,面对记者询问其与“建真法师”全成培的关系,作出“全某是党内相关人士介绍给我的,我没有和金建希女士一起见过他”这一意思的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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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上述两项指控均成立。如果这项属于“当选无效刑”的一审判决最终在大法院维持,国民力量党将须向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返还397亿韩元。韩国《公职选举法》规定,若因选举犯罪被判处100万韩元以上罚金,所属政党必须返还国家提供的选举费用补贴。根据“6·3·3”原则,大法院判决预计将在明年1月左右作出。一旦结果最终确定,国民力量党无论在政治上还是财政上,都难免受到冲击。
当天,尹锡悦方面表示,“合议庭的判断错误太多”,并称“将提起上诉,认真展开争辩”。此前,尹锡悦方面就“介绍律师”一事主张,实际介绍人是尹宇镇的弟弟、前检察长尹大镇,尹锡悦本人并未介入律师聘任等事项对于涉及全成培的发言,尹锡悦方面则反驳称,其原意是,在竞选团队中由党内相关人士介绍全某时,金建希并未在场。
此外,当天合议庭还提及大法院此前在总统李在明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中,以有罪旨意发回重审时所确立的标准,即“候选人的何种表述构成公布虚假事实”。大法院当时指出,应当“从一般选民的视角,而非候选人本人或法院的视角进行解释”,并应考虑相关虚假事实究竟属于枝节问题还是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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