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十九年(1540),就在鲁藩邹平王府第二次闹争袭之际,和邹平府类似的秦藩永寿府争袭案也悄然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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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永寿府事
永寿王是秦藩位下郡爵,首位永寿王是怀简王朱尚灴,系秦愍王朱樉第五子,高皇帝朱元璋的第三十二孙。
洪武三十五年(1402)九月初四,朱尚灴被篡位的四叔燕王朱棣封永寿王。此后,父死子继的传承到玄孙、第五任永寿王朱秉欓。
朱秉欓系乃父庄僖王朱诚淋的庶长子,弘治十年(1497)十一月二十七受到朝廷册封,妻子汤氏受封王妃。
汤氏不幸早亡无子,朱秉欓另有庶子若干,据史料仅知其庶长子朱惟燿、庶次子朱惟炜、庶六子朱惟燱、幼子朱惟佥四人名讳。
没有嫡出儿子,按明朝惯例,朱秉欓死后,该由那个正德二年(1507)出生、十六年(1521)封镇国将军的庶长子朱惟燿袭爵,所以,据朱秉欓生母庄僖王次妃龙氏所言,大孙子从小就在王府西书堂住居,以便以后嗣爵。
之后,朱惟燿成婚,娶妻卢氏,并于嘉靖四年(1525)生下嫡长子朱怀墡。
不幸的是,嘉靖七年(1528),21岁的朱惟燿早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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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史料匮乏,不知道老六朱惟燱的确切生年,但根据其母邵氏自述可知,邵氏应该是在弘治十八年(1505)四月之后进永寿府的,所以朱惟燱最早生于正德元年(1506),后受封镇国将军。
不清楚出于什么原因,朱秉欓于嘉靖十七年(1538),委托出了五服的族侄秦定王朱惟焯,替他为内助邵氏请封继妃,请封的理由就是:生有子女,乞要照例进封为妃。
至于参照谁的进封例子,没说。
不知道是朱秉欓用孔方兄开道还是咋地,反正嘉靖帝朱厚熜准许邵氏进封为永寿王继妃,当时的礼部尚书正是日渐受宠的严嵩。
于是邵氏拥有妃号,她所生的朱惟燱和朱惟佥就号称嫡子。
就在为邵氏请封继妃的当年十月二十九,朱秉欓薨,年61岁,追谥恭和。
在其母庄僖王龙次妃的主持下,由朱惟燿的嫡长子朱怀墡主丧。
号称嫡子的朱惟燱为何没有争当丧主?原因未知。
随着朱秉欓之死,其母龙次妃和其妻邵继妃都各自写本,转交秦王朱惟焯代奏为所属之人请封。
朱惟焯并没有立即递交,而是等到朱秉欓即将丧满,才上奏朝廷。
永寿府的情况比邹平府还复杂,邹平府不过是兄弟俩人相争,永寿府是跳出来三方人马争袭,闹得那个不可开交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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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三方争袭
嘉靖十九年(1540),秦王朱惟焯替永寿府向朝廷递上二份奏疏,一份是恭和王之母、庄僖王次妃龙氏为儿子的“嫡长孙”朱怀墡请封,一份是恭和王继妃邵氏为“嫡长子”朱惟燱请封。
据龙氏所言:
臣妾的儿子永寿王秉欓并没有嫡出之子,前几年他曾将庶长子惟燿安置在西书堂住居,以便嗣爵,但惟燿不幸病故,留下嫡长子怀墡,系臣妾儿子的嫡长亲孙,例应承袭王爵。
但臣妾儿子的第二子朱惟炜,攻讦惟燿之母张氏,系侍校之女,所以惟燿不应承袭,伦序该他承袭。
第六子惟燱又自称妃生之子,也要承袭。其实他母邵氏生子在前,已经报为庶出,封妃在后,实难改庶为嫡。
现在惟炜、惟燱各执偏见,谋夺王爵,伏望皇上允许怀墡承袭王爵。
据邵氏所言:
臣妾的夫君永寿王秉欓,因前妃汤氏病故无出,家庙缺人奉奠,宫眷无人管束,又见祖训内没有郡王庶子袭封之文,而弘治十八年四月二十礼部题准:郡王庶子不得袭封。
臣夫担心爵位失传,这才以礼迎娶臣妾入府为继妻,准为内助,管理家事。又奏蒙陛下天恩,进封为妃,不胜荣幸。臣妾所生两子,长惟燱,已蒙赐封镇国将军,次子惟佥尚幼。
不幸夫王病故,自思臣妾系永寿王娶到之继妻,已蒙天恩进封为妃,是奉祀家庙、管束宫眷之人,所生之子惟燱,就该是嫡长子。
况且臣妾的父亲邵璋,系西安后卫籍,由举人任登州府通判,因为国尽忠身死,蒙朝廷追赠本府知府。
而庶长子惟燿,系臣夫之媵妾张氏所出,张氏又系本府校丁张秀之女,有违条例。伏望陛下恩准惟燱承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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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氏所说的祖训原无郡王庶子袭封之文,是怎么回事呢?
是因为朱元璋祖训中关于郡王承袭的,仅有一句郡王嫡长子袭封,没有郡王庶子可以袭封之文。
洪武二十八年1395八月壬戌朔○戊子27诏更定皇太子亲王等封爵册宝之制。···若王世子袭封。及王世子并郡王娶妃。郡王授封并郡王嫡长子袭封。朝廷遣人行册命之礼。···
祖训没规定难道就不搞了?
显然不可能,实际上郡王无嫡子由庶子袭封的大有人在。
但是到弘治十八年四月,同为秦藩的汧阳安裕王庶长子朱秉楱乞袭封父爵,正遇到宗藩政策开始收紧,于是,礼部以祖训无例为由,建议朱秉楱仅以镇国将军奉祀,得到孝宗的允许。
1505弘治十八年四月丙辰朔○戊寅23○秦府汧阳安裕王庶长子秉楱乞袭封父爵。礼部会议。谓:皇明祖训无郡王庶子袭封之制。请止授以镇国将军。俾奉祀事。从之。
如果孝宗这条规定,像英宗有儿子就不许娶继妻条款一样被持续执行,那宗室的郡王庶子们大概就此永远失去袭爵的机会了。
偏偏遇上吊儿郎当的武宗,没继续遵守他爹的禁令,当朱秉楱正德三年(1508)又向朝廷乞袭时,武宗大手一挥,以祖训没规定不许庶子袭爵为由,允许朱秉楱袭封汧阳王。
孝宗那条郡王庶子不许袭封的禁令,就这么水灵灵的沦为空文。
他爷俩的搞笑不止这一件。
弘治朝对被追封的早亡应袭者(世子)的众子们(新王的同母异母弟)企图获得加封(从镇国将军改封郡王)的态度也是不允许,理由就是祖训没有加封追封王众子的条文。
到正德朝,武宗同样没坚持推行老爹的这条禁令,面对宗室的奏请又允许加封,理由就是祖训没有禁止加封追封王众子的条文。
通过这些事例,就能看出大明朝廷处事的随意性,心情好想满足你申请时,就是祖训没禁止,不想满足你时,就是祖训没允许,反正最高解释权归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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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归正传,邵继妃援引祖训和弘治条文,来证明自己母子身份的合法性,也不算言出无据。
但问题是,孝宗颁布该条款的目的,显然是想让那些原配无子的郡王们除国以减轻国家负担的,可不是让郡王们再娶继妻再生嫡子继续传承爵位的。
可能朱秉欓正是意识到孝宗的“恶意”,所以在迎娶邵氏后一直没敢为之请封,一来违背天顺有子禁封继妃条律,二来怕触孝宗霉头,直到他临死前的嘉靖十七年才为邵氏请封。
可笑的是,嘉靖又违背英宗天顺条律,允许内助邵氏封妃。
除了龙次妃、邵继妃婆媳上疏外,秦王惟焯也上疏奏称:
永寿王秉欓病故,并无嫡出之子,庶长子惟燿在日受封镇国将军,夫人卢氏生嫡长子怀墡,系永寿王嫡长男孙,已令主丧,伦序应该承袭祖爵。今永寿王庶次子惟炜、庶六子惟燱母邵氏,也来纷纷奏扰,到底让谁袭爵,还望陛下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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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嘉靖初判
嘉靖接到来自秦藩关于永寿府争袭的奏疏,就交给礼部处理。
嘉靖十九年二月,礼部严嵩上奏:
按例,郡王没有嫡子,允许庶子袭封。正妃病故无出,但有庶子,只允许选取内助一人,不授继妃之封,所出仍为庶子,不得称嫡承袭,这也是累朝定制。
如今永寿王病故,位下没有嫡出之子,本部行文宗人府核查玉牒记载的长幼伦序,应该由已故庶长子镇国将军惟燿嫡长子怀墡袭封。
但永寿王庶第二子惟炜,举报惟燿生母张氏系侍校之女,不应承袭。庶六子惟燱之母邵氏,原系内助进封为妃,又称惟燱系嫡长,各行争袭,本部难以自行定拟。
现移文都察院行陕西抚按衙门,再转达秦藩长史司,详细告知秦王,让其核查应当何人承袭爵位,明白具奏,以便陛下最终定夺。
初九,嘉靖作出批示:是。
陕西一干地方官员很快联合秦王及长史司回奏:
怀墡故父惟燿,虽是妾室所出,居长。惟燱虽称妃生,仍系庶出。永寿恭和王位下原无嫡出之子,生前又不曾立有长子长孙正名,是以身死之后,怀墡、惟炜、炜燱各执一词争袭。
怀墡说伊父惟燿居长,乞以长袭。惟炜说惟燿生母张氏系本府侍校所生之女,怀墡也没被恭和王请封长孙;惟燱出生在前,并无嫡生字样,所以他俩俱不应承袭,乞以惟炜承袭。惟燱说生母邵氏系父王继妻,准封内助,进封为妃,自己就是嫡长子,乞以嫡袭。
系干王爵,事体重大,臣等不敢擅议,乞候圣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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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嵩根据陕西和秦藩的勘察,又向嘉靖回奏:
按天顺条例,郡王有子只许选娶内助,不授继妃之封,生子不得称嫡。查照玉牒伦序,应该已故惟燿嫡长男怀墡承袭。
但惟炜讦举惟燿系本府侍校之女所生,也并非无据。臣等查得弘治十六年奉孝宗皇帝圣旨:各王府子女,不许于本府军校之家选配。
至于邵氏进封为妃,臣等查得嘉靖十七年奉圣旨准许邵氏进封为妃,是以邵氏有妃号,其子惟燱遂称嫡请袭。
三方各执一词,讫无定说。如果居长,则该怀墡承袭。如果以妃生,则该惟燱承袭。
封爵重典,臣等不敢擅定,恩命出自朝廷,伏望圣明裁夺。
严嵩查到的弘治条例又是怎么回事呢?
孝宗在弘治十六年末采纳辽藩光泽王朱宠瀤的建议,王府子女禁止在本府军校之家选配。
该条禁令又在正德三年末被朝廷重申,武宗规定:违背该条例者,不仅停婚,被选之家还要发配充军。
弘治十六年十二月内:辽府光泽王奏乞选婚。该本部议得:王府选婚止许于本境内府卫州县官员军民良家子女选配。 题奉孝宗皇帝圣旨:今后各王府子女不许于本府军校之家选配。钦此。
正德三年十二月内。庆成王奏奉国将军表桗。选到永和王府典仗所馀丁田林长女为婚。因父丧未娶。近奉军校不许与王府结亲事例。思得表桗选婚在前。乞要行令保勘等因。 本部覆题。奉武宗皇帝圣旨:王府子女。明有禁例。不许于本府军校之家选配。如何不遵?但在例前。姑不查究。田林女不准选用。着另行拣选。今后有这等妄选的。该部查出退了。仍将被选之家编发极边卫分充军。定不轻宥。钦此。
这条禁令的目的,显然是要切断宗室与王府直属武装力量的私人依附关系,防止形成内部势力,从而维护皇权集中与藩府稳定。
所以,只要这一条存在,外家系本府军校的朱惟燿也不合法,不仅没有继承权,外家还要被充军流放。
根据争袭三方的情况可知:老大朱惟燿,违背弘治正德禁选本府军校之家为婚条例;老六朱惟燱违背天顺有子禁立继妃条例;他俩都不合法,唯有老二朱惟炜没问题,伦序该立。
但严嵩接受了朱惟燱的贿赂,言语中就偏向他,直接无视朱惟炜。
于是,嘉靖于当年二月二十七日,对永寿府争袭案作出批示:邵氏已经封妃,准许伊子惟燱袭封王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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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虽然没有查到朱惟燱具体接受册封的时间,但严嵩奏疏中有嘉靖同意朱惟燱袭封的日期,二十八年徐阶也提到惟燱“奉钦依特准承袭”,可知朱惟燱是正式被朝廷册封过的。
但实录又记载,在二十八年纷争再起之时,秦王朱怀埢曾说永寿府是恭和长孙怀墡摄理府事。
永寿府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总不能是王位由惟燱坐,府事由怀墡管理?那惟燱会愿意当虚王?或者是龙次妃和儿媳妇邵继妃打擂台?具体详情就不得而知。
不过,因为永寿府争袭案,一直被言官盯着的严嵩,被弹劾的罪名中又多了收取宗室重贿等条款。
嘉靖二十年(1541)八月初一,江西道监察御史叶经,弹劾礼部尚书严嵩贪污渎乱国典,晋藩交城王府辅国将军表(木田)谋袭祖爵,秦藩永寿王府庶子惟燱与嫡长孙怀墡争袭,严嵩皆受其重贿为他们题请,秦藩争袭事已经由都察院参议复核,转达陕西抚按官会勘,唯有交城王谋袭事件还未改正,请求礼部会同都察院公议,并斥退严嵩,以为大臣贪墨之戒。
嘉靖正宠信严嵩了,怎么舍得斥退他,直接安慰上疏求去以明心迹的严嵩安心供职,不要以人言为意。
两年后,严嵩在山东乡试录案中,故意激怒嘉靖,害巡按山东的叶经被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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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转星移,时间来到嘉靖二十八年(1549)。
十二月,朱怀墡上奏,直言祖母杨氏先故,祖父恭和王“私选”内助邵氏,“朦胧”请封为妃,所生之子惟燱谋袭王爵,请援鲁藩邹平府例,判他承袭。
父封镇国将军病故。祖母妃杨氏先故。恭和王私选内助邵氏。朦胧请封为妃。
关于朱秉欓王妃的姓氏,实录和严嵩都记载为汤氏,宗藩条例和礼部志稿又记载为杨氏,后者为朱怀墡自称。
不知道是公文在抄录过程中抄错,还是朱怀墡记错嫡祖母的姓氏,如果是他记错那就是大不敬了。就当是汤、杨不分抄错了吧。
邵继妃也上奏,表示自己进封为妃,惟燱就是嫡子,惟燿是校尉之女所生,有违弘治禁令,所以怀墡不当袭封,并援引沈藩吴江府例,为自己母子为证。
老二镇国将军朱惟炜不知道是亡故了还是咋地,反正这次争袭没有再出现,三国斗变成惟燱、怀墡叔侄PK。
此时的秦王是小宗入继大宗的宣王朱怀埢,奏称:怀墡是恭和王长孙,今摄理府事,惟燱虽称妃出,但玉牒明开为庶生,且邵氏是生子后才进封。
明显支持怀墡。
礼部尚书也换成徐阶,老徐指出:
邵氏进封王妃,系一时特恩,惟燱按常法似乎难以称嫡。惟燿按伦序的确为庶长。所以,按地方勘报,都说怀墡承袭有据,秦王也认为抚按言之有理。但惟燱先前被陛下特准承袭,怀墡为伦序所在,惟燱为成命之所与,终非臣下所敢擅定。
从徐阶的话就能看出,皇帝的宸断和祖宗条例相比,还是皇帝宸断在规矩之上,具体如何裁决还要看皇帝的意思。
十二月十七日,嘉靖批复徐阶:既然你们都说庶长应该袭封,那就允许怀墡承袭,钦此。
并重申有子不得封继妃的天顺条例。
至此,永寿府争袭案尘埃落定,长支的朱怀墡胜出,袭封永寿王,占据王位八年的老六朱惟燱还是败北。
不过争赢的朱怀墡也有点悲催,次年(1550)就薨逝,谥号荣靖。
他的儿子朱敬镛又不知为何,直到嘉靖三十七年(1558)七月二十五,才受到朝廷册封。
早死的朱惟燿则到嘉靖四十四年(1565)三月二十,才获准追封永寿王,谥号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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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到底孰是孰非?
抛开输赢公允的讲,永寿府争袭案最后的判决还是不公。
既然朱惟燱按天顺条例不能称嫡出,那朱惟燿按弘治正德条例还不是合法婚生子呢,外家更得被充军,两人是不是都该被剥夺继承权?
按公平公正,就该由庶次子朱惟炜那一支承袭,即便老二亡故无子,也该老三老四按伦序来。
但在第一轮中,严嵩接受朱惟燱的贿赂,力挺朱惟燱称嫡,以嫡袭,无视了天顺条例。
在第二轮中,徐阶又支持朱惟燿居长,让其子怀墡以长袭,又无视了弘治正德条例。
这个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的裁决,是嘉靖君臣彻底无视孝宗武宗呢?还是朝廷对宗室事处理一贯混乱呢?
理由总得选一个吧。
就是这样。至于邵继妃援引的沈藩吴江府事例,实录无载,不过我还真扒出来一点,下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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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严嵩《南宫奏议》郑晓《皇明同姓诸王》《宗藩条例》《礼部志稿》《明实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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