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深圳交警在宝安区全区范围试点推行“电动车违法在线处理”服务措施,深化交管便民服务。与此同时,深圳交警持续在全市主干道、高快速路及隧道、立交等重点路段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严查电动车“冲禁令”、走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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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时30分许,宝安交警在广深公路辅路附近开展电动车违法整治,依法查处电动车违规驶入机动车道、逆行等违法行为,同步开展普法教育。整治现场,一名电动车驾驶人因违规驶入机动车道,与机动车混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被交警当场拦下。“机动车道内车多且车速快,电动车驶入混行,极易发生剐蹭、碰撞事故,不仅扰乱通行秩序,更是拿自身安全冒险!”交警结合现场路况对违法驾驶人开展警示教育,明确告知其在机动车道内骑行的安全隐患,让驾驶人深刻认识违规骑行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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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过程中,交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驾驶人名下电动车还存在逾期未处理的违法记录,针对这一情况,交警告知驾驶人无需往返线下窗口,可通过线上操作处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宝安大队航城中队民警赖嘉誉表示:“深圳交警星级用户‘电动自行车违法在线处理’模块已完成升级上线,电子监控抓拍的电动车违法可全流程手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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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市民骑行电动车发生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抓拍记录后,会收到违法短信通知,现无需前往线下窗口处理,可通过手机线上完成违法查询、确认、处理等全流程。该服务全天候不限时段操作,即便是逾期未处理的违法记录也可通过线上办结。若当事人存在多条电动自行车违法长期未处置,经线上短信提醒仍未处理的,交警将通过路面查处、电话、上门告知等方式开展劝导教育。“依据相关规定,宝安区将电动车交通违法与个人信用挂钩,请广大驾驶人及时处理违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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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宝安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强化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信用约束。条例明确,非机动车驾驶人一年内受到五次以上罚款处罚,或一年内三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及时处理的,相关违法信息将推送征信机构录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深圳交警提醒,骑行电动自行车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主动摒弃骑行陋习,不驶入机动车道、不在人行道骑行,不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严禁私自改装车辆。同时,市民需及时处理电动自行车违法记录,切勿心存侥幸、拖延积压,自觉守护个人良好信用。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覃仕林
摄影:南都N视频记者 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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